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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公司需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公司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必要删减。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引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引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适用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项目、“应收账款”项目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

3、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项目及“应付账款”项目;

4、新增“租赁负债”项目;

5、“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6、对“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及“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7、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及“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8、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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