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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胜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本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9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5.29元,募集资金总额88,2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9.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885.7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1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99号《验资报告》确认。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01号《关于同意江苏卓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11,5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85元,募集资金总额3,005,537,172.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062,79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0,474,376.7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5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8号《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前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射频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6,626.9240,521.69
2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5,499.1825,499.18
3射频开关和LNA技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16,864.8716,864.87
4面向IoT方向的Connectivity 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638.85-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946.05-
合计120,575.8882,885.7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35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中记载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高端射频滤波器芯片及模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227,430.12141,760.77
25G通信基站射频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63,801.3380,286.67
3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75,000.00
合计466,231.45297,047.4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118.59万元(含利息收入)。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期限短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委托理财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我们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卓胜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卓胜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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