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张世兴、樊培银、魏林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胡文佳,监事段玮、李旸,副总经理肖盛隆、杨绍艳,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黄磊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