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王欣明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胡文佳,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黄磊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