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5,44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
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资本公积转增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050,000 | 75.00 | 24,030,000 | 64,080,000 | 75.00 |
无限售流通股份 | 13,350,000 | 25.00 | 8,010,000 | 21,360,000 | 25.00 |
股份总数 | 53,400,000 | 100.00 | 32,040,000 | 85,440,000 | 100.00 |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5,440,0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407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
咨询联系人:胡文佳
咨询电话:0532-84992168
传真电话:0532-84992168
九、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