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承宝、樊培银、张世兴、魏林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段玮、李旸、李宜蓉,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