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45,632,863.05元,截至2022年7月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632,863.05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