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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出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有效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

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理财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拟购买的是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量 贾兴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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