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3元,共计募集资金23,104.3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16.00万元(含税,不含已预付的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88.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已预付的保荐承销费400.00万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5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85.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公式 | 金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84,854,681.29 | |
2019年度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B | 53,773.25 | |
2020年半年度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C | 170,892.64 |
净额) | |||
2019年度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D | 0 | |
2020年半年度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E | 0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 F | 150,000,000.00 | [注] |
期末账面结余募集资金 | G=A+B+C-D-E-F | 35,079,347.18 |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G | 35,079,347.18 |
[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30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9,000.00 万元、6,000.00 万元,期末账列“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8110501012201397892 | 41,462.17 | |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 10225201040018049 | 32,040,183.51 | |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8110501012601416298 | 2,997,701.50 | |
合 计 | / | 35,079,347.18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22,241,490.38元,投入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细化工产品项目”1,060,800.00元。对于以上先期投入,公司未予置换。
3.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款项余额为15,000万元,其中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利率结构3115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9,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利丰”2019年第635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6,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 类型 | 收益起计日 | 到期日 | 预期投资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3115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9,000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19-12-27 | 2020-07-01 | 187天 | 3.90%-4.3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汇利丰”2019年第635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19-12-31 | 2020-07-03 | 185天 | 3.90%-3.95%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H酸、1.5酸、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3.96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36.05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原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项目投资总额51,19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18,485.47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8,485.4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8,485.47万元的100%。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以上议案。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精细化工产品项目”1,060,800.00元,对于以上项目先期投入,公司未予置换。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 | 是 | 18,485.47 | 0 | 0 | 0 | 0.00% | 36个月 | 0 | 0 | 否 | 否 |
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 否 | 0 | 18,485.47 | 0 | 0 | 0% | 24个月 | 0 | 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485.47 | 18,485.47 | 0 | 0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8,485.47 | 18,485.47 | 0 | 0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0年6月24日,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下发通知,根据该通知,该园区近期拟根据自身区域和产业定位,对园区内相关产业进行调整升级,因本次产业规划需履行上级部门审批程序,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前,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议园区内企业未开工建设项目暂缓建设,具体开工时间另行通知。该审批程序完成时间无法预期,公司募投项目暂缓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 适用 |
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发生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原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22,241,490.38元,投入现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1,060,800.00元。对于以上先期投入,公司未予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利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12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止2020年6月30日,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款项余额为15,000万元,其中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利率结构3115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9,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利丰”2019年第635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6,000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 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 | 18,485.47 | 0 | 0 | 0.00% | 24个月 | 0 | 否 | 否 |
合计 | -- | 18,485.47 | 0 | 0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主要原因如下: 1.因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募投项目暂缓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2020年6月24日,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下发通知,根据该通知,该园区近期拟根据自身区域和产业定位,对园区内相关产业进行调整升级,因本次产业规划需履行上级部门审批程序,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前,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议园区内企业未开工建设项目暂缓建设,具体开工时间另行通知。该审批程序完成时间无法预期,公司募投项目暂缓建设。 2.在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不具有紧迫性。募集资金于2019年11月到位,2020年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下游纺织印染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尽管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所好转,但下游纺织印染行业需求和消费市场恢复进程无法预期,而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系在活性染料原有4.5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再扩充3万吨产能,基于目前形势,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不具有迫切性。 3.基于目前形势,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具有更强的迫切性。近年来, |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趋严,部分中小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逐渐退出市场,上游原材料供应日趋集中。另外,行业内个别主要供应企业环保及安全生产事故偶有发生,造成原材料市场供应和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已对公司染料的生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尽管公司2015年收购参股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后,活性染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对位酯能够大部分满足生产所需,具备了一定的原材料配套能力。但是,与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原材料配套能力仍存在较大差距,原材料配套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因此,建设精细化工产品项目,进一步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具有更强的迫切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和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