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吴建华、周靖波、郑梅莲、谢孔良、沈日炯5人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卫国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组织编写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3)。
2.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