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2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88,388股,发行价格为2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77.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22,802.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877,174.6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49号)验证确认。本次发行新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3,925,014元变更为人民币324,013,40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03,925,014股变更为324,013,402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根据上述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 | 旧条款 | 新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92.501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01.3402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392.501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2,401.340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2023年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