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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装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宇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11,46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0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1,4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0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七)、议案(十五)中(1)-(3)项为特别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一)-(六)、议案(八)-(十四)、议案(十五)中(4)-(9)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73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3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1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73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3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73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36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73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367%。

本议案特别表决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预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304%;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5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预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304%;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5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734%;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9.8734%;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中关联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股数为110,0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74%;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734%;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3671%;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主持人宣读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特别表决获得通过。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特别表决获得通过。

(3)《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特别表决获得通过。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1,45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3671%;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联交易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1,4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0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1,45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1.2658%;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89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杨振华律师,欧阳珍妮律师视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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