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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1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年7月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3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及占比:31.70万股,占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3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77元/股

?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9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59 名激励对象 116.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77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9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年6月9日

2、授予登记人数:13人

3、授予登记数量:31.7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授予价格:19.7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刘少德非独立董事 副总经理6.004.71%0.06%
2陈金杰副总经理6.004.71%0.06%
3刘世伟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501.96%0.03%
4张海涛财务总监2.501.96%0.03%
中层管理人员(9人)14.7011.53%0.15%
合计(13人)31.7024.86%0.3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②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②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②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N)
优秀/良好100%
合格80%
不合格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

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9人,拟授予权益数量由119.15万股调整为116.65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95 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9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6日。

六、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 (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5,210,01868.63%+317,00065,527,01868.74%
无限售条件股份29,799,98231.37%/29,799,98231.26%
股份总数95,010,000100.00%95,327,000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21年6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8044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6月21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已收到13名特定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6,267,09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17,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50,090.00元。

八、收益摊薄情况

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0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95,327,000万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0元/股。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5,010,000股增加至95,327,000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先生及周英怀先生,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210,018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8.6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其二人所持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210,018股,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68.41%。

综上,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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