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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0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0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0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59,0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208,763.6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59,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2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07月0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0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07月0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0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180陈振生
200*****897陈振东
300*****789陈振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07月01日至登记日:2020年07月0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区陆港五纬路7号;

咨询联系人:林琳;

咨询电话:022-26990670-8051;

传真电话:022-26997888。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文件。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07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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