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790万股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 起始日期 | 质押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翁先定 | 是 | 790 | 30.1559% | 1.0049%注 | 2022年1月13日 | 2022年7月20日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注: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86,659,285股变为786,126,335股,因此,以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86,126,335股来计算。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的质押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
二、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重新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翁先定 | 是 | 581 | 22.1779% | 0.7391% | 是(首发前限售股) | 否 | 2022年7月20日 | 委托贷款到期后(具体以办理解除质押日期为准)注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产业 投资,资金周转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翁先定 | 是 | 209 | 7.9780% | 0.2659% | 是(首发前限售股) | 否 | 2022年7月20日 | 委托贷款到期后(具体以办理解除质押日期为准)注 | 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产业 投资,资金周转 |
合计 | 是 | 790 | 30.1559% | 1.0049% | - | - | - | - | - | - |
注:1、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借款人)分别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人)和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人)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代理人)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本次两笔贷款期限均为6 个月,贷款起始日期以第一次放款时的贷款转存凭证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 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重新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 (万股) | 本次解除质押/重新质押后质押的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 股份情况 | 未质押 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 比例 | |||||||
西藏 新产业 | 21,117.74 | 26.86% | 10,557.00 | 10,557.00 | 49.99% | 13.43% | 10,557.00 | 100% | 10,560.74 | 100% |
翁先定 | 2,619.72 | 3.33% | 1,833.00 | 1,833.00 | 69.97% | 2.33% | 1,833.00 | 100% | 786.72 | 100% |
合计 | 23,737.46 | 30.20% | 12,390.00 | 12,390.00 | 52.20% | 15.76% | 12,390.00 | 100% | 11,347.46 | 100% |
注:1、上表在计算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本次解除质押/重新质押前后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包括了西藏新产业向公司IPO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的股票3,420万股(该部分质押股份不涉及融资与还款),上述股份质押完成解质押手续后,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合计质押的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比例将降至37.79%;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所质
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根据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完成后,质押总股数未发生变动,质押融资总额略有降低,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2,694万股,占西藏新产业和翁先定先生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11.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3%,对应的融资余额为4.90亿;超6个月且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6,276万股,占西藏新产业和翁先定先生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26.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8.00亿。该等股票质押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产业投资、股权类投资、偿还借款等;主要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投资收益、获得股票分红、股票质押融资等,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先生具备履约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被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为了避免其质押比例较高未来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股份质押比例: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已向公司IPO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提交了解除质押股份的申请,拟申请解除为减少新华财富事件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不利影响而于2020年5月8日质押给华泰联合证券的西藏新产业所持的公司1,800万股(转增股本后为3,420万股,占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14.41%)股票,该笔质押因不涉及融资需求,因此不会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带来资金偿付压力,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该笔解除质押事项尚需华泰联合证券内部进行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股份质押完成解质押手续后,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先生合计质押的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比例将降至37.79%。
五、 备查文件
(一) 委托贷款合同;
(二) 委托贷款质押合同;
(三)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四)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五)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六)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