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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有融资需求的下游非关联客户的融资问题,公司拟对客户浙江安吉博瑞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1965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客户赣州金坪石业有限公司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1035.86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客户吉安市青原区茶家山采石场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1211.84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上述贷款仅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

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款项专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58)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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