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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提名夏书良先生、朱卫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朱卫君先生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并完成选举。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顾雅君女士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

担任公司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夏书良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曾任上虞陈溪中学教师、上虞下管中学教师、上虞丁宅中学教师、上虞市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截至本公告日,夏书良先生通过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除上述情形外,夏书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朱卫君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上虞县化工材料厂职工、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卫君先生通过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9%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5%。除上述情形外,朱卫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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