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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0-02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

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凡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B座7楼

9、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上述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0年11月10日前送达至公司;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袁浩,联系电话:0731-88706602,传真:0731-88709537,邮箱:

IR@anker.com,邮编:410205;

七、备查文件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6”,投票简称为“安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本人持有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股股份,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有)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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