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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或“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1645号”文《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股,发行价格30.7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024,000,020.4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7,753,054.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6796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22,243,752.02元。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241,703.14元:其中(1)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为48,681,703.14元(包含前期投入置换金额33,284,487.92元);

(2)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3)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1,560,000.00元。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0.00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 目金 额其中:
募投项目本期投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927,753,054.12---
募集资金使用310,241,703.1415,397,215.2233,284,487.92261,560,000.00
其中:1、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40,496,948.7413,713,675.0026,783,273.74-
2、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108,184,754.401,683,540.226,501,214.18100,000,000.00
3、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80,000,000.00
5、超募资金81,560,000.00--81,560,000.00
结余取出----
利息收入4,733,278.04---
手续费支出877.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22,243,752.02---

注:上表中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综保”)、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晨”)、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放金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2250199763600002523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129,000,000.00
2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12082301040020581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258,570,800.00
3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337040100100259201深圳研发中心项目148,292,300.00
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5190382061060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
5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337040100100328872超募资金271,889,954.12
合 计--927,753,054.1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户金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2250199763600002523114,043.69银行活期存款
3225019976360000 2523-000318,503,051.26银行7天通知存款
3225029976360000012970,000,000.00银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1208 2301 0400 2058 11,330,282.54银行活期存款
12082341100003161100,000,000.00银行结构性存款
1208234110000316050,000,000.00银行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337040100100259201106,535.93银行活期存款
337040100200172948565,187.17银行7天通知存款
337040100200174394149,000,000.00银行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51903820610603505,240.93银行活期存款
5519038206820002040,000,000.00银行大额存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337040100100328872106,283.42银行活期存款
3370401002001728291,013,127.08银行7天通知存款
337040100200174542191,000,000.00银行结构性存款
合 计622,243,752.0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晨股份编制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众会字(2021)第01579号),报告认为,海晨股份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晨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方式对海晨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晨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2,775.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24.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24.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实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调整后 投资总额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12,900.0012,900.004,049.694,049.6931.39%2021-5-1-不适用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25,857.0825,857.08818.48818.483.17%2022-3-1-不适用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深圳研发中心项目14,829.2314,829.23--0.00%2021-12-31-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8,000.008,000.0066.6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5,586.3165,586.3112,868.1712,868.1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156.008,156.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8,156.008,156.00-----
合 计--65,586.3165,586.3121,024.1721,024.1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且由于募投项目尚未建成,暂不能确定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27,753,054.12元,超募资金为271,889,954.12元。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循环购买结构性存款38,1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到期结构性存款19,1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对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增资25,857.08万元,对变更后的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4,829.2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累计投入2,678.33万元;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50.12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3,328.4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934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2,224.3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活期存款及银行7天通知存款2,224.38万元,购买银行大额存单4,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56,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结构性存款99,800万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56,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4,000万元,未到期银行大额存单4,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8,1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睿
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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