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月15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末总股本546,082,499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764,949.94元,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2、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公司办理了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减少324,123股,公司总股本从546,082,499股减至545,758,376股。
根据“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总股本 545,758,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745,502.56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3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5,758,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 7 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 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分配后,按新股本 545,758,376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7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谱尼测试大厦咨询联系人:李小冬咨询电话:010-83055180传真电话:010-83055181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07月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