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爱克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19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4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69%,最高成交价为15.1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40元/股,成交均价

为15.09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633,93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71%,最高成交价为1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3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1,500,298 元。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的上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114,12543.02%67,951,92543.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8,885,87556.98%88,048,07556.44%
三、股份总数156,000,000100.00%156,000,000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37,8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