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根据《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1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因此本次自查期间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11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列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变更日期 | 变更股数 | 变更摘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24日 | 24,495股 | 卖出 |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核查期间的交易行为是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品渥食品(300892)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