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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新卫)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新卫—已届满离任)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第三届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18日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发挥专业优势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孙新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在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目前同时担任无锡派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本着慎重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坚决捍卫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程序的合法有效予以确认。对于董事会所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其他重要事项,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股东就公司事务进行沟通与交流,积极倾听并重视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以维护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健康发展。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
14606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相关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3/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
2023/2/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时间相关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3/4/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2023/4/2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共审议10项议案,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透明度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思想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规划,并充分利用个人的财务专长,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提供公司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实地考察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运行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方案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等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

(五)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5月18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孙新卫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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