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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改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改蓉—已届满离任)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第三届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18日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董作用,积极履行独董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胡改蓉,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2003年7月至2009年6月,任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商法教研室教师;2009年7月至今,任职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并担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目前兼任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本着慎重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捍卫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程序均予以确认,认为其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所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其他重要事项,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股东就公司事务进行沟通与交流,积极倾听并重视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以维护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健康发展。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
14606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相关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3/1/1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
时间相关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3/2/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3/4/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2023/4/2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共审议12项议案,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就公司年度报告、董事换届选举、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多次参加审计沟通会,认真听有关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透明度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注重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协调。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动态,对公司的发展及战略规划提出了建议,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关注网络、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媒体对公司的报告或观点。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规定的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方案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等事项,本人认为相应程序合法规范,被提名人员均具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时,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

(五)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5月18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重要事项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胡改蓉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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