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海融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70.3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74.62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20]第09037号《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1月25日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扩建厂房项目 | 植脂奶油扩产建设项目 | 6,263.00 | 6,263.00 |
果酱、巧克力扩产建设项目 | 7,839.00 | 7,839.00 | |
冷冻甜点工厂建设项目 | 9,960.00 | 9,960.00 | |
冷藏库建设项目 | 8,953.00 | 8,953.00 | |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26.00 | 5,026.00 | |
一般用途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43,041.00 | 43,041.00 |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为87,762万元,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49,72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80,389.5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40,602.44万元),剩余差额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补足。具体调整及使用情况如下:
原项目名称 | 原建设内容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后建设内容 |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剔除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调整后项目已投入金额(万元) |
扩建厂房项目 | 植脂奶油扩产建设项目 | 未来食品智能工厂及研发中心 | 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 | 6,263 | 32,816 | 32,816.0 | 26,247.21 | 9,118.33 |
果酱、巧克力扩产建设项目 | 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 | 7,839 | 9,919 | 9,919.00 | 1,749.20 | 830.37 |
冷冻甜点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 | 冷冻烘焙工厂建设项目 | 9,960 | 10,906 | 10,906.00 | 459.70 | 830.37 | |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26 | 20,730 | 20,730.00 | 12,146.33 | 835.61 | ||
冷藏库建设项目 | 冷藏库建设项目 | 8,953 | 13,391 | 6,018.53 | 913.28 | |||
合计 | 38,041 | 87,762 | 80,389.53 | 40,602.44 | 12,527.96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司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海融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海融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于力 | 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