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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曹越)

本人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的原则,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置换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6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曹越16313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5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 2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参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战略投资者配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2年第一届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月14日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 3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2022年 4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 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 6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2年 7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Debonair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100%股权的的独立意见
2022年 8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调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2年 8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 11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2年 11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 12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4次审计委员

会,就《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予以审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予以审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境外投资、授信担保、关联交易、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着重在公司股权融资、关联交易、法律风险防范及公司治理方面给予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能够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学习,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不存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电子邮箱
曹越cngrir@cngrgf.com.cn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2023年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不断发展。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越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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