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南凌科技股票代码:300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一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2501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的信息和对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8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凌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富海 | 指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总股本、南凌科技总股本 | 指 | 131,686,370股 |
元、万元 | 指 | 均为人民币单位,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一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2501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玮) |
注册资本 | 9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08日 |
经营期限 | 自2007年11月08日日起至2027年11月08日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68504305T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营,并不得含限制项目)。 |
联系电话 | 0755-8347586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黄少钦 | 27,860.00 | 30.9556 | 普通合伙人 |
2 | 刘锦春 | 11,940.00 | 13.2667 | 有限合伙人 |
3 | 北京兆丰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11.1111 | 有限合伙人 |
4 | 上海大西洋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11.1111 | 有限合伙人 |
5 | 夏国新 | 10,000.00 | 11.1111 | 有限合伙人 |
6 | 洪维华 | 10,000.00 | 11.1111 | 有限合伙人 |
7 | 徐 俊 | 5,000.00 | 5.5556 | 有限合伙人 |
8 | 稷山县燕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 | 5.5557 | 有限合伙人 |
9 |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 | 0.2222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90,000.00 | 100.00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陈玮性别:男国籍:中国职务: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一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2501长期居住地:中国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在南凌科技任职情况: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原因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2月28日向公司出具《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9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9月7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减持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及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南凌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0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1.0670%。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股权激励并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40,000股的授予登记,于2021年6月3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事项后,公司总股本由72,919,650股增至131,687,370股。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14,526,000股,持股比例为
11.0307%。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5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307%。
2、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248%。2022年8月4日,减持公司股份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02%。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55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8月2日 | 28.45 | 3,845,400 | 2.9201 |
2022年8月3日 | 18.57 | 355,000 | 0.2696 | ||
2022年8月4日 | 18.68 | 66,100 | 0.0502 | ||
大宗交易 | 2022年1月18日至 2022年3月7日 | 25.69 | 2,680,000 | 2.0351 | |
合 计 | 2022年8月4日 | 26.79 | 6,946,500 | 5.2750 |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4,526,000 | 11.0307 | 7,579,500 | 5.755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26,000 | 11.0307 | 7,579,500 | 5.755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南凌科技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 玮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 玮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南凌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9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一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25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4,526,000股; 持股比例:11.0307%。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6,946,500 股; 变动比例: 5.2750 % 变动后数量:7,579,5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7557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8月4日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注: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248%;2022年8月4日,减持公司股份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02%。)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 □ 否 □ 其他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南凌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注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 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