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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4.4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4.18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监事2022年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4.25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8.24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0.23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内幕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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