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详见2022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在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7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7月4日)的查询结果显示,除以下列示的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序号 | 姓名 | 交易日期 | 交易股数 | 结余股数 |
1 | 易国礼 | 2022-02-10 | 100.00 | 100.00 |
2022-03-29 | 100.00 | 200.00 | ||
2022-04-01 | 100.00 | 300.00 | ||
2022-05-19 | -300.00 | 0.00 |
经公司核查,前述激励对象的交易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情况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