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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关于全资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2-035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亨家化”)于2022年4月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亨”)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湖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571HT2022176688),借款金额3亿元,借款期限84个月,用于湖州嘉亨化妆品及家庭护理产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投资。湖州嘉亨与招商银行湖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571HT202217668803),

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浔练公路东侧(练市镇2020-30号地块)(权证编号:浙(2022)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95634号),面积合计91969.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就湖州嘉亨在2022年8月22日至2024年6月15日的期间内,从招商银行湖州分行获得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湖州分行向湖州嘉亨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同时嘉亨家化向招商银行湖州分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HT202217668802),对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总额度。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债务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

3、保证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571HT2022176688)

5、保证金额:人民币3亿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金、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延迟履行金;

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8、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抵押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

3、抵押物: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浔练公路东侧(练市镇2020-30号地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浙(2022)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95634号)

4、抵押担保范围:在融资期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公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人民币4.5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8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商银行湖州分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2、湖州嘉亨与招商银行湖州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3、湖州嘉亨与招商银行湖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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