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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9月1日,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联合体(牵头方为建工修复)共同参与了“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招标(招标编号:2022AYYFZ00107)并顺利中标,中标金额26,956,666元。项目地点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招标人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2、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建工修复副总经理徐宏伟担任东新建邦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与东新建邦最近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1月07日

3、注册地址/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257号301室

4、法定代表人:李巍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7、经营范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建工修复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占股比例49%;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人民币,占股比例51%。

9、实际控制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建工修复副总经理徐宏伟担任东新建邦公司的董事,因此,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财务情况:东新建邦公司2022年1月份设立,本年度暂无经审计财务数据。202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

(1)总资产:12,691,707.81元

(2)净资产:9,805,151.60元

(3)营业收入:3,696,160.30元

(4)净利润:-194,848.40元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东新建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附属项目

2、合同金额:26,956,666元人民币

3、项目内容:固体堆放物处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乙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26,956,66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伍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3、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固体堆放物处置

4、服务期:合同签订1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

5、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

建工修复与东新建邦公司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50%:50%。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建工修复与东新建邦公司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产品或服务贸易往来。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系发挥交易双方各自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促进公司在当地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交易外,东新建邦公司自2022年1月成立以来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277,696.82元。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松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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