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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同飞股份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德国子公司ATF Cooling GmbH于2024年租赁实际控制人张浩雷厂房的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浩雷、张国山、王淑芬、李丽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元)上年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张浩雷承租房屋参考同期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确定不超过15万元39,771.65117,367.3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元)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张浩雷承租房屋117,367.30不超过15万元1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张浩雷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和公司子公司达成的租赁协议,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德国子公司ATF Cooling GmbH与张浩雷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德国10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仓库、2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及3个车位,前述租赁的每月不含税租金为1,280欧元。租赁期限为3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租赁价格系参照同期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德国子公司ATF Cooling GmbH与实际控制人张浩雷发生的正常房屋租赁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等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符合合理性、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飞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刚 康剑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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