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22年9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回函,公司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所提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和研究,并积极准备回复的相关工作。
由于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相关资料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于2022年11月4日(含本日)前提交本次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的更新工作,尽早完成相关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