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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宋文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

宋文吉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会议3次,实际列席会议3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3次,审议议案43项,本人应出席会议13次,实际出席会议13次,其中现场出席13次,通讯参加0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详细的咨询与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独立
(年/月/日)意见类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2.22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4.12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4.22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同意
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5.41、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7.121、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7.1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7.2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热储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8.3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8.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10.25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学习情况

认真学习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努力加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

六、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文吉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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