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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2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公告

股东朱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晋先生计划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44%)。

公司于近日收到朱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朱晋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朱晋集中竞价2022年8月10日33.5244首发前股份100.088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朱晋合计持有股份700.6176600.52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50.15447.50.0662
有限售条件股份52.50.463252.50.4632

二、朱晋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1月16日,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晋先生股份减持事项遵守了《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和减持计划的情形。

朱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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