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在南宁市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唐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房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房抵债暨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抵债房产将作为公司乡村振兴业务成果展示中心与培训中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房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