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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4、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王昌功2009年2007年2009年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冠成2020年2015年2015年2016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瑜2007年2007年2007年2023年

(2)项目合伙人王昌功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冠成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1-2023年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3年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4)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瑜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1年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1年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5)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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