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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4-031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4:0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4年预计薪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预计薪酬情况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特别强调事项议案9.00、14.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除议案9.00、14.00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二),8:00-16:

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证券法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

联系电话:021-57293030-8356

传真:021-57293004

邮政编码:201508

联 系 人:证券事务代表 林雨竹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7日16:00之前以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签字。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4年预计薪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预计薪酬情况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7.0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可按此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062; 投票简称为:艾录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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