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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 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2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3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3

第六章 附则 ...... 4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的资料;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五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为十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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