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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08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雅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雅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333,3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5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释义内容
争光实业、公司、本公司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争光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争光销售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树腾工贸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
宁波汉杰特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荆门争光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离子交换树脂具有离子交换基团的高分子化合物,它是利用离子交换功能实现分离和纯化作用,从而达到浓缩、分离、提纯、净化等目的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上期、上年同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争光股份股票代码301092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争光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ZHEJIANG ZHENGGUANG INDUSTRI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ZHENGGUA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建华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11106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11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chinaresin.com
电子信箱wyf@chinaresi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雅飞车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电话0571-863193100571-86319310
传真0571-863193100571-86319310
电子信箱wyf@chinaresin.comchec@chinaresi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叶怀敏、赵凯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金骏、严凯2021年11月02日-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451,344,158.90494,417,658.20-8.71%435,427,30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673,340.64127,426,448.26-42.18%70,486,629.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6,657,635.2188,699,359.62-24.85%67,785,08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0,327,085.47102,419,646.20-50.86%98,548,398.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1.27-44.88%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1.27-44.88%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7%41.46%-28.99%28.18%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资产总额(元)1,644,621,182.85492,097,000.67234.21%400,664,168.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44,284,419.74370,883,089.09316.38%243,774,837.8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10,185,362.49124,728,464.53128,250,318.9688,180,0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74,275.8422,839,705.4723,977,794.172,881,56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26,409.7122,328,175.1323,233,272.331,369,778.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97,255.7216,760,849.2814,620,393.998,248,586.4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757,464.1045,548,790.98-1,135,930.3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100,207.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61,496.165,042,189.541,795,956.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1,514,021.54193,671.23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910,000.001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998.98-574,615.551,880,837.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1,743.8732,341.6194,163.21
减:所得税影响额1,908,021.2612,425,289.17133,685.37
合计7,015,705.4338,727,088.642,701,548.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细分行业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均将“离子交换树脂”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属于提取分离行业的一个子行业。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具有分离、提纯、浓缩、富集的功能,有特定吸附能力,具有吸附效率高的特点,并且性质稳定不受无机物存在的影响,结构上易于设计,适用范围广,再生简便、使用周期长,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是现代工业不可缺少的产品,凡涉及固-液分离体系的生产过程,都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潜在应用领域。

随着下游产业精细化程度提升,以及各种工业产品精度要求的提高,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已经从火电、热电、石化等传统行业的应用拓展到高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湿法冶金等诸多领域,并且需求量持续增加,特别是国家对一带一路的合作发展和新兴国家及地区产业升级带来的市场需求增速较好。

“碳中和”是21世纪全球重要的努力目标,从化石能源向清结能源的结构转型,到节能降耗,到二氧化碳捕捉固碳技术的大力发展,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都有着重要的应用场景。如能源金属的锂、镍、钴提取回收、核级超纯水的生产、PLA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的生产、工业有机废水处理、重金属污染废水处理、有机废气处理、二氧化碳捕捉等方面,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都能发挥重要作用。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具有多产品、多应用领域、多系列、更新快的特点。不同品种的使用条件、性能各不相同,产品开发的关键在于下游用户吸附分离环境的特殊品种的需求,对技术开发能力要求比较高。本行业生产工艺较复杂,对原材料的选择、每一生产工序工艺的控制要求非常严格,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材料的质量,也决定了最终产品的质量。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供应商需要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使用及维护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提供后续服务及处理各种突发问题,定期维护等。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下游应用领域范围广泛,对国民经济多个领域的生产经营起着关键性作用。下游客户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供应商设有较高准入门槛,如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较强的产品研发、检测和试验能力,获得特定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第三方认证以及大型客户认证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

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是国内领先的能够规模化生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企业,并实现了对部分国外进口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替代。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产品还销往德国、瑞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国、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如德国BRITA、日本三菱化学、瑞士AQUIS、三花智控(002050.SZ)、韩国BORN CHEMICAL、中粮集团、中国石化(600028.SH)、中广核集团、中国核电(601985.SH)、厦门钨业(600549.SH)、美国嘉吉等。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3项,2021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4项。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高级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有13项,行业标准3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核级树脂、粉末树脂、均粒树脂、大规模集成电路树脂、凝结水树脂及食品级树脂等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技术的企业,是国内同行业中第一家获得国内核电领域准入资格的企业,并经中核集团评审列入中核集团总部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每年均通过IOS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OS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复审,并通过美国水质协会金印认证(WQA GoldSeal Certificate)、KOSHER认证、HALAL认证、FDA注册、IFANCA HALAL证书等资质,为优质

的产品提供保障。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公司生产的“争光”、“Hydrolite”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覆盖20多个系列400多种型号,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是作为具备高性能分离及吸附功能的材料,可通过对被交换物质的离子交换和吸附,达到物质的分离、提纯、浓缩、富集等功能。 公司凭借产品可靠的质量和稳定的性能,对于提升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工艺革新、降低生产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下游行业客户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了价值。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主要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分类

分类用途
工业水处理领域在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主要用于硬水软化和纯水制备
在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主要用于中大型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及发电机组内冷水处理等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应用于饮用水及糖、酒、乳品、油脂、果汁、饮料的除盐、脱色、分离、提纯、去味、催化等方面
核工业领域应用于核电站核能发电机组反应堆一回路和二回路的给水和水处理系统、放射性元素的分离提纯等
电子领域应用于半导体器件及大规模集成电路行业超纯水处理等

生物医药领域

生物医药领域应用于西药原料药、中药及植物有效成分的提取等

环保领域

环保领域应用于用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工业废水处理
湿法冶金领域应用于贵金属、稀有金属及稀土金属的分离提取

3、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图示如下:

因公司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不同型号加工工艺不完全相同,由于阴离子树脂与阳离子树脂、凝胶型树脂与大孔型树脂、精处理树脂与常规树脂在原材料及生产工艺上存在较大差异,以下列举其中一个较有代表性的树脂型号工艺流程图如下:

(1)201×7强碱性凝胶阴树脂(精处理级)

①聚合工艺(半成品合成阶段)

②功能基团反应工艺(功能化阶段)

③纯化精处理(精处理阶段)

4、 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1)上游行业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苯乙烯、硫酸、二乙烯苯、丙烯酸甲酯等,此外还涉及甲醇、甲缩醛等数十种化工原料。这些基础化工原料的产品供求变化和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本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目前, 我国大多数基础化工原料能够满足国内生产需求。

(2)下游行业

下游行业的发展带动了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发展,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下游产业的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湿法冶金等诸多国民经济领域。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这些行业的生产工艺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游需求的扩大与投资机会的增加都能够扩大本行业的市场需求。在行业应用中,电力、石化行业的离子交换与吸附应用已经较为成熟,需求稳定;食品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湿法冶金等新兴行业应用的进一步发展将为本行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同时,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破碎损失、污染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导致树脂工作交换容量逐渐下降。因而下游行业除了新增产能需要增加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需求量外,还必须定期补充和周期性更换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5、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研发主要分为合成研发和应用研发,合成研发主要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研发主要是产品新应用领域的研发。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客户的需求收集信息,与研发部门进行沟通后,研发部门组织相关研发小组召开项目立项评审会议,开展包括立项、管理、研发、设计、小试、中试等工作,并落实具体研发小组各研发人员职责,明确各阶段的要求,开展研发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安全库存”。公司对外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树脂及白球。 原材料系公司自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所需的化工原料,主要有苯乙烯、二乙烯苯、二甲基丙二胺、硫酸等,均为大宗石化产品,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价格透明、质量稳定、标准统一。同时,公司亦会对外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主要系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较广,需求量较大,且受限于园区内环保排放限制,生产线长期满负荷运行,产能存在瓶颈,故公司通过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以提高生产弹性,应对订单承接的波动;此外,公司还将部分白球委托外协厂商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的基础型树脂,主要系部分客户交期较短,

公司自有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所致。

公司与树脂生产商及外协厂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明确产品的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公司对外采购及外协加工的树脂一般为基础型树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质量规范对树脂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对其进行纯化精处理或碱洗、酸洗或直接清洗。对于检验质量不合格的厂商,公司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或取消对其采购订单。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销售计划并结合树脂库存量,统计出当月树脂实际需要生产量。当月树脂生产能力大于销售需求的,征询销售部门意见后按“订单优先、兼顾库存”的原则安排生产;当月树脂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销售需求的缺口部分,由生产管理部通知采购部门对外采购粗品树脂或白球。

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应用范围涉及到从工业到民用的多个行业领域,面临着复杂的分离环境和多种分离对象,由此带来生产流程中不同的配方,产品种类多,生产呈现出“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的特点。

公司采用行业内先进的集散控制系统(DCS系统)进行生产控制,能够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投料、自动计量、自动执行工艺,保证生产过程各批次产品间品质稳定。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商和代理商为辅。公司获取订单以询价谈判为主,同时还有代理商销售、招投标、第三方介绍等方式。公司设有专门的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管理工作。

6、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为一种特殊的功能性分离材料,其应用市场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由于树脂产品功能稳定,分离纯度高,适用面广,全球各行各业的市场应用面均不断提升。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领域加大拓展力度,这些领域主要是:

(1)新能源市场

公司已在新能源的原料市场以及碳酸锂制备过程中的分离和纯化积累了众多产品和技术应用,公司已经着手组织研发团队展开新型锂吸附材料的开发,目前进展顺利,公司力争尽快提供相关的吸附产品,并进一步研发各种类型的锂吸附材料,同步开展对太阳能多晶硅领域中的纯化和催化树脂的研发推广,基础工作都在展开过程中。核电领域树脂的应用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产业,公司将于国家相关核技术权威部门合作,推出以国代进产品,已进入实质性

应用,使公司在核电一回路系统中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种类。

(2)电子级树脂在超纯化水领域中扩大和提升

公司在电子级超纯化水领域的应用已经有几十年,随着半导体领域的技术要求的提高,应用于半导体行业中电子级树脂的出水要求以及应对的电子级树脂的质量和品质已经是衡量一个树脂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标准。公司将在确保现有电子级树脂产能提升的情况下,结合汉杰特精处理车间的建设以及荆门项目建设,将建设高质量的(18.2兆、TOC≤5PPb)生产线。

(3)大力推进公司产品应用于环保行业

在国家未来的几十年中,环保产业将会给公司的产品带来巨大的市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废气治理(VOCS)以及CO2的吸附中起到关键作用。公司产品大量使用在对各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吸附处理,市场增幅达到40%以上,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研发高容量吸附CO2树脂已经展开研究,力争大孔吸附树脂在CO2的吸附中有良好的性能突破。同时公司产品在各种工业废水、废液中去除有机物和重金属也取得较良好业绩。

(4)有机酸领域加大开发力度

有机酸行业树脂用量较大,是食品行业树脂用量较大的产业之一。特别是聚乳酸(PLA)作为目前国家确定生物可降解塑料,致使该产业发展迅猛,离子交换树脂在其生产过程中(发酵液)主要是有去色素、蛋白、重金属的作用,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经加大乳酸及有机酸行业产品的开发,部分产品已经用于乳酸制造企业,公司有望在近年内提供优良的系列有机酸树脂产品。

(5)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

国内生物医药产业预计在2018—2023年的增速在20%左右。目前全球色谱填料市场均由国际大公司掌握,随着国内生物医药市场快速发展以及技术逐步突破,将迎来国产填料的快速提升,预计在2030年国内生物药用市场将达到一万亿以上,公司将努力开发生物医药系列高附加值产品,包括固定化酶载体、固相合成载体,琼脂糖等系列产品,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细分市场。

(6)加快提升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做好替代进口

2019年我国出口树脂11.9万吨,进口1.7万吨,平均进口均价1万美元/吨,出口均价仅2300美元/吨,这些进口产品中有部分进口产品与公司产品在理化性能和技术要求上接近,公司后续将继续加大对进口替代产品应用性能和应用参数的研究,完善各种技术参数,提供强大的技术培训和服务,通过国家对产业进口替代的政策引导,逐步替代进口将成为可能。

(7)中高端水处理市场是未来公司争取更多份额的目标

高参数高容量发电厂是国家电力发展的方向。由于凝结水处理占锅炉给水量的90%以上,凝结水处理的好坏对电厂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要,凝结水处理树脂要求强度高,耐热稳定性好,树脂的粒径均匀,产品附加值高,进口替代空间较大。

(8)大幅提升食品级饮用水用树脂内在品质

公司将努力建设符合国际及国家要求的标准和工艺及检测方法,确保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处理的法定要求。努力争取在高品质生活和消费升级要求中把握市场机会及品牌的影响力,加大这些领域的市场介入,挖掘新兴市场的亮点。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苯乙烯系骨架原材料询价直接采购11.76%8,936.879,087.06
丙烯酸系骨架原材料询价直接采购1.56%13,323.2016,904.36
询价直接采购3.53%610.24768.24
询价直接采购2.54%568.471,074.93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由于2021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双控”政策影响,基础化工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也受到一定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上升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业化包括研发部、应用研发部等技术部门的员工包含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氯甲醚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无溶剂阳树脂制备工艺、一种用于处理含酚废水的吸附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弱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合成的核心技术,产品可以在多种组分的环境下精准选择目标物,通过离子交换和吸附来实现浓缩、分离、纯化、富集、精制、脱色等物质分离

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和用途等在内,拥有多项配方及制备工艺的核心技术

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和用途等在内,拥有多项配方及制备工艺的核心技术

与提纯的目的。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与饮用水、环保、核工业、湿法冶金、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19750吨101.00%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及15000吨食品级及精处理树脂截至报告期末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进度80%,15000吨食品级及精处理树脂完工进度7%。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镇海石化经济技术开发以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为全力配合政府防疫工作,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起临时停产,2021年12月20日开始有序复工复产。2021年度宁波争光合并营业收入444051782.40元占浙江争光合并营业收入占比98.38%。由于宁波争光停产,减少了产量,致使较多销售订单发货往后推迟。同时疫情影响还波及后续开工后的发货运输困难较长一段时间。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质有效期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核发单位有效期/颁发日期
1安全生产许可证(ZJ)WH安许证字[2020]-B-1192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7日
2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ZJAP-B-002111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日期2010年4月22日
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30212177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有效期至2024年1月18日

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浙)3S330217 00034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7日
5排污许可证913302117930495754001P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6浙江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浙(04)卫水字(2017)第0020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效期至2025年2月22日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460159-颁发日期2018年1月12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2911046镇海海关颁发日期2018年1月12日
9美国FDA注册17197575692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有效期至2024年9月
10美国WQA认证-Water Quality Association有效期至2023年4月
11KOSHER认证TESN8-647WDKosher Supervision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
12HALAL认证0717190000SHANDONG HALAL CERTIFICATION SERVICE有效期至2022年3月28日
13IFANCA HALAL证书7902.12355.II 210003The Islamic Food and Nutrition Council of America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1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XXXX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XXXX
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1Q23409R3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4年6月13日
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1E32037R3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4年6月13日
1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QM21S21818R3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4年6月13日
18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证书CNNC-210003102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4年1月10日
19食品生产许可证SC20133021109612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期至2026年8月9日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我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知名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高品质、高性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材料的系列化研发及产业化方面。

(1)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和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是最早一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企业,并后续每年均通过复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共42人,占员工总数的14.24%,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公司共拥有17项专利,包括13项发明专利和4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先后承担火电超临界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ZG NR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ZGFD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三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为公司自主创新提供强劲动力。

公司建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并与多家高校合作,与华科大、浙工大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充分利用产学研结合,加快推进新产品研发。

(2)进口替代优势

目前,以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为代表的跨国企业凭借产品线完整、技术领先、研发能力强、历史悠久等优势,占据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高端市场大部份市场份额。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凭借先进的研发技术及工艺水平、规模化生产制造能力,在国内市场上的高端工业水处理、食品和饮用水、核工业等领域逐步实现了对部分国际品牌的进口替代:如ZGC650、ZGC650G、ZGA550、ZGA550G等产品可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同类产品用于火电、核电、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大型发电机组;ZGSPC106Ca色谱分离树脂可用于部分替代美国陶氏化学产品用于果葡糖分离;ZGCNR50Li、ZGCNR80、ZGANR140、ZGCNR170等产品可部分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莱特产品用于核工业系列树脂;SD300系列大孔吸附树脂可部分代替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莱特同类产品用于食品行业脱除异味。

(3)标准制定优势

公司目前是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有13项,行业标准3项。公司在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使公司在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上更有话语权和先发优势。同时,标准制定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提高技术竞争门槛,淘汰不合格企业,使合格企业获得保护自我发展的技术壁垒,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客户资源优势

依靠优质的产品与长期的经营,公司在行业内积累了大量市场渠道与高质量的、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自成立以来为超过10,000家国内外客户提供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其中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优质客户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如德国BRITA、日本三菱化学、瑞士AQUIS、三花智控(002050.SZ)、韩国BORN CHEMICAL、中粮集团、中国石化(600028.SH)、中广核集团、中国核电(601985.SH)、厦门钨业(600549.SH)、美国嘉吉等。庞大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客户分布覆盖德国、瑞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国、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分散化的区域分布降低了某一地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市场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地位。

(5)产品种类齐全优势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品种繁多,生产程序复杂,能否提供多品种、多规格的树脂,成为下游客户尤其是知名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建立了行业内全面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体系,可实现多品种批量供货。产品覆盖7大应用领域,并形成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产业化能力,成为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引领者之一。公司丰富的产品种类,既满足了客户集中采购的需求,降低了公司的市场开发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开发水平,降低了单一产品带来的市场经营风险,为公司赢得客户订单提供了有力保障。

(6)产品应用领域拓展优势

由于新领域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要求的日益提高,促使常规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和应用技术不断完善,同时催生了许多新型的生产工艺不断涌现,使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也日益加快,逐步形成了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技术、有机物清扫剂技术、耐高温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合成均粒白球技术、

生物微球制备技术、超临界发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用均粒混床树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目前,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已形成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产业化能力,产品体系从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高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更高的应用领域,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和优化,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7)装备优势

公司采用行业内先进的DCS系统(集散控制系统)进行生产,能够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投料、自动计量、自动执行工艺,保证生产过程各批次产品间品质稳定。

公司采用业内先进的表征设备和理化仪器,包括气相色谱仪、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系统、马尔文激光粒度分析仪、在线总有机碳TOC分析仪、FTA可燃气体分析仪等,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微观精准分析与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并有效提高产品产出率。

(8)品牌优势

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体系,拥有2项国内商标和2项国际注册商标,在国内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均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光牌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 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产品销往中国、韩国、欧洲、北美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下游客户对本公司品牌的可靠性和信誉度已形成一定共识,公司品牌的良好口碑已赢得新老客户的广泛认同,成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在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双控”政策等影响,基础化工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公司主动适应变化,一方面将成本积极向下游传导,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公司本年度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公司本年度内主要经营情况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4,462.12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234.2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34.4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7.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18%。

2、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环保“零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控制风险、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第一位,员工持证上岗,并持续提供安全培训。同时公司也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工作,配备完整的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做到全年“零事故”。环保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通过清洁生产及不断技术改进,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废水、废气均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联入环保局,发现问题能第一时间响应控制,为国家和园区倡导的绿色化工做出了贡献。

3、继续保持产品质量优势,优化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产品质量优势,并根据市场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大高毛利率领域产品生产和销售,生物医药、环保、电子领域销售收入占比较去年有所增加。

4、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推动新产品、新工艺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与创新,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766.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91%。公司采用“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的研发模式,加速产品研发周期。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种子法JLD大孔阴阳树脂项目、载钯除氧树脂项目、全叔胺基团阴树脂项目、高强碱基大孔弱碱阴树脂项目、固定酶化树脂项目均已完成研发,进一步提高了产品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客户粘性和市场份额。

5、募投项目有序推进

至报告期末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建设,等待安全环保验收;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土建部分已完成50%,预计2022年年末完成主要设备安装,2023年二季度开始进行调试生产。宁波争光厂区自动化升级项目及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在开展当中,预计2023年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营业收入合计451,344,158.90100%494,417,658.20100%-8.71%
分行业
工业水处理152,931,242.0533.88%151,070,526.4330.56%1.23%
食品及饮用水172,586,711.4338.24%170,553,627.0534.50%1.19%
生物医药29,052,219.186.44%23,395,360.794.73%24.18%
湿法冶金15,847,532.263.51%13,709,684.892.77%15.59%
核工业12,022,914.022.66%22,561,921.794.56%-46.71%
环保30,517,981.616.76%24,782,612.445.01%23.14%
电子26,406,738.045.85%22,815,958.744.61%15.74%
其他11,978,820.312.65%65,527,966.0713.25%-81.72%
分产品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444,031,943.0898.38%434,396,446.2287.86%2.22%
其他7,312,215.821.62%60,021,211.9812.14%-87.82%
分地区
境内337,324,912.9174.74%374,198,025.4775.68%-9.85%
境外114,019,245.9925.26%120,219,632.7324.32%-5.16%
分销售模式
直销337,511,595.9574.78%380,278,995.1376.91%-11.25%
贸易商56,163,756.7712.44%50,112,255.9510.14%12.08%
经销商57,668,806.1812.78%64,026,407.1212.95%-9.93%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工业水处理152,931,242.05110,386,525.5927.82%1.23%13.53%-7.82%
食品及饮用水172,586,711.43116,144,340.6332.70%1.19%10.20%-5.50%
分产品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444,031,943.08301,361,156.7432.13%2.22%10.64%-5.17%

分地区

分地区
境内337,324,912.91225,336,965.1333.20%-9.85%9.07%-11.59%
境外114,019,245.9978,415,798.7531.23%-5.16%-0.20%-3.4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产量销量收入实现情况产品上半年平均售价产品下半年平均售价同比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 是 □ 否

海外业务名称开展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海外业务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销售实现海外销售收入114,019,245.99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5.26%%,产品毛利率为31.23%。报告期内税收政策未发生变化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化工行业销售量28,43926,1038.95%
生产量28,15426,8834.73%
库存量4,9305,215-5.4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离子交换与吸直接材料196,602,048.1564.72%176,042,851.7961.73%11.68%

附树脂

附树脂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直接人工10,708,225.433.53%8,023,852.582.81%33.45%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能源费用18,584,470.426.12%14,974,861.965.25%24.10%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制造费用61,902,566.0920.38%61,464,815.4721.55%0.71%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运杂费13,563,846.644.47%11,866,301.794.16%14.31%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其他2,391,607.140.79%12,799,699.784.49%-81.32%
合计303,752,763.88100.00%285,172,383.37100.00%6.52%

说明

2021年度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国内能源“双控”政策影响,导致国内基础化工原材料涨幅较大,因此原材料成本上涨较多。其他营业成本2021年较上年减少81.32%,主要系上年有政府拆迁房屋成本列入。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10,458,698.1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4.47%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29,080,659.256.44%
2客户224,749,060.015.48%
3客户319,941,388.044.42%
4客户419,888,335.154.41%
5客户516,799,255.683.72%

合计

合计--110,458,698.1324.4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19,599,694.8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1.9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35,216,516.0415.30%
2供应商233,977,474.6214.76%
3供应商321,588,310.319.38%
4供应商416,842,839.027.32%
5供应商511,974,554.895.20%
合计--119,599,694.8851.9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3,627,333.8118,418,300.4528.28%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加、业务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20,655,608.8217,111,112.6820.7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发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204,074.411,992,322.19-160.4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减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17,666,985.7516,377,700.857.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种子法JLD大孔阴阳树脂的研发研发高强度、均粒大孔阴阳树脂已完成达到公司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提高产品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除氧树脂的研发研发载钯除氧树脂已完成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标以国代进的标杆产品

准要求

准要求
全叔胺基团阴树脂的研发研发全叔胺基团阴树脂已完成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客户粘性和市场份额
高强度大孔弱碱阴树脂的研发研发高强度大孔弱碱阴树脂已完成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标准要求提高产品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固定化酶载体系列树脂的研发研发固定化酶载体系列树脂已完成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标准要求拓展公司在医药行业的市场份额
尿激酶系列提取专用树脂的研发研发提取尿激酶系列的专用树脂小试达到公司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拓展公司在医药行业的市场份额
应用于盐湖提锂树脂合成技术的研发锂提取吸附材料小试达到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开拓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份额
一种性能优越的除氟树脂的开发与传统的除氟树脂比较,具有吸附容量高,选择性强的特点小试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极大的拓展公司在饮用水、食品行业的应用空间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433910.2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4.58%13.83%0.75%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13785.71%
硕士110.00%
本科以下2931-6.45%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15966.67%
30 ~40岁89-11.11%
40岁以上2021-4.76%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2020年2019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17,666,985.7516,377,700.8516,839,717.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91%3.31%3.87%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人员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公司持续增长及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因此公司加大高学历研发人员招聘力度。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6,955,723.52378,500,009.057.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6,628,638.05276,080,362.852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27,085.47102,419,646.20-50.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257,132.5853,905,024.9854.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4,412,727.4361,025,281.08792.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155,594.85-7,120,256.10-6,376.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3,165,730.5240,863,000.002,697.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758,190.5587,678,552.68-60.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8,407,539.97-46,815,552.682,467.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6,100,650.9948,017,314.501,349.6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50.86%,主要原因系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公司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及由于现金流情况较好使用票据支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6376.67%,主要原因系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2697.56%,主要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减少60.36%,主要系公司近年来由于资金状况较好,逐年归还银行借款,2021年银行借款较2021年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相差-31.69%,主要系公司使用票据支付货款较上年下降,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上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1,586,021.541.88%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0.00%
资产减值-2,461,606.93-2.92%主要系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1,021,659.861.21%主要系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42,658.840.05%主要系对外捐赠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818,782,391.6249.79%85,366,828.8917.32%32.47%主要系公司2021年11月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11亿元所致
应收账款63,850,709.703.88%76,899,669.2815.60%-11.72%主要系公司12月份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合同资产3,520,257.770.21%0.00%0.21%
存货112,992,077.656.87%101,597,493.4520.61%-13.74%
投资性房地产26,278,237.915.33%-5.33%
固定资产108,179,694.286.58%121,889,221.9224.73%-18.15%主要系每年正常折旧所致
在建工程30,122,402.131.83%9,741,586.161.98%-0.15%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739,772.010.04%826,804.010.17%-0.13%
短期借款19,266,990.351.17%8,500,000.001.72%-0.55%
合同负债6,778,607.330.41%5,121,128.411.04%-0.63%
租赁负债888,369.490.05%1,083,169.840.22%-0.17%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10,007,534.25915,068.49470,000,000.0050,000,000.00430,922,602.74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5,107,479.553,746,320.328,853,799.87
上述合计16,315,013.80915,068.49470,000,000.0050,000,000.003,746,320.32440,976,402.61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96,000.00保函保证金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6,183,100.00质押受限
持有待售资产24,768,245.74抵押受限
固定资产64,196,476.71抵押受限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9,473,302.20抵押受限
合 计104,817,124.65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32,449,300.0014,488,300.00123.9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新设80,000,000.00100.00%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长期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企业设立0.000.002021年11月25日2021-008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计----80,000,000.00------------0.000.0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其他480,000,000.00922,602.740.00470,000,000.0050,000,000.00922,602.74430,922,602.74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合计480,000,922,602.740.00470,000,000.50,000,00922,602.7430,922,6--

000.00

000.00000.00402.74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国银行骆驼支行办理掉期外汇买卖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述业务共计发生13笔交易,交易总金额为3,283万美元,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总额为6,818.69美元。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09,997.5624,410.2824,410.28000.00%86,198.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6,198.50万元(其中40,000万元存放于理财账户中,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0
合计--109,997.5624,410.2824,410.28000.00%86,198.5--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3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033.34 万元,坐扣承销费及相应增值税 7,268.24万元、保荐费及相应增值税 1,924.43 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 8,672.3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840.6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0月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520.34万元由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3.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97.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0 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为109,997.56万元,本期项目投入发生额24,410.28万元,本期利息收入净额174.94万元,尚未置换的募股费用为318.20万元,尚未支付的募股费用为90.57万元,其他普通账户支付的募股费用为27.51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0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6,198.5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13,60013,6004094093.01%2023年05月31日00不适用
年产2,300吨大5,2295,229192.11192.113.67%2022年06月30118.15118.15不适用

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4,6344,634117.69117.692.54%2023年11月30日00不适用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294,22915150.35%2023年11月30日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10,0001,986.481,986.4819.86%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7,69237,6922,720.282,720.28----118.15118.15----
超募资金投向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615.5650,615.56000.00%2025年06月30日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1,69021,69021,69021,690100.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72,305.5672,305.5621,69021,690----00----
合计--109,997.56109,997.5624,410.2824,410.28----118.15118.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及2021年12月14日划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同时,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615.56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在湖北省荆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291.70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1,973.50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18.20 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2,291.70 万元尚未划转至普通账户,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2021年度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4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未赎回。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生产、销售60,000,000.00604,329,462.90355,103,083.70444,051,782.4082,671,808.4471,916,489.1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报告期内,荆门争光尚未经营,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国际一流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制造商”为目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及品牌形象。公司将持续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客户服务为基础、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本市场为助推器的原则。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争光”品牌的建设力度。抓住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所带来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确立其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围绕“技术创新,品牌营销”发展战略,根据自身特点与优势,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的趋势,力争在技术、规模、效益、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具体经营计划

1.坚持技术研发,丰富产品系列

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坚持科技创新,持续的加大科研投入,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加大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以市场的需求为切入点,急客户之所急,不断丰富产品系列,不断拓展产品的新的应用领域。

2、继续提升应用技术能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品牌优势及行业地位。

3、加快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将全面推进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厂区自动化升级、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高标准规划设计荆门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新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

4、加强梯队建设,优化内部管理

公司将积极适应内外部形势,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实现新的提升和跨越,做到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做到自主培养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搭建职务、职称、技能三个方面得发展个人晋升通道,吸引更多认同、符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优秀人才,并进一步完善人才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让每一位员工都有发展的通道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通过加强培养中层干部的学习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安全、质量和环保工作,支撑公司快速稳步发展。

(三)风险及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有苯乙烯、二乙烯苯、酸、碱等数十种化工原料,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其中苯乙烯、二乙烯苯等材料价格与原油价格紧密相关,

受国际原油价格及国内外市场供应情况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面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一方面公司采取提前预测原材料价格,需要时提前按一定价格和供应商签订一定数量的采购合同,以尽量减少由于原材料成本增加而带来的成本上涨。另一方面,如果原材料涨幅较大,产品销售价格也会相应提高,与客户进行价格协商,一般情况下,客户都能接受由于原材料涨价而带来的销售价格的上涨。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内吸咐分离材料产品应用的逐渐普及、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以及新兴下游应用领域的良好前景,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随着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强度加大,公司存在市场份额缩小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新产品,拓展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应对措施: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加强产品应用市场研发和服务,针对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扩大市场应用领域,继续拓展食品、医药及环保领域市场,利用技术优势及依靠现有的较同行更先进的生产线,稳定生产更高品质的树脂产品,避开价格竞争。

3、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是化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公司一直严格执行有关安全、 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随着国家在安全环保方面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有关标准和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相应的变化,可能将对生产和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建设, 通过公司数据平台对工艺安全、 机械完整性、 作业安全、 安全行为等进行数据化监管, 确保环保治理符合要求, 保证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4、公司募投项目陆续实施,产能扩张的管理风险。随着业务的拓展和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生产技术管理、财务控制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同时对公司管理团队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将需要大量生产、管理、技术、营销人员,这就对人力资源的规划、招聘、培养和晋升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社会整体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将有可能持续增长,或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适应内外部形势,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推进

人力资源管理实现新的提升和跨越,做到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做到自主培养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搭建职务、职称、技能三个方面得发展个人晋升通道,吸引更多认同、符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优秀人才,并进一步完善人才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让每一位员工都有发展的通道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通过加强培养中层干部的学习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安全、质量和环保工作,支撑公司快速稳步发展。

5.新冠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新冠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全球经济状况不明朗,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秩序均受到影响。虽然公司针对性的制定了诸多应急方案和应对措施, 但如果新冠疫情的变化对行业上下游造成影响,从而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在销售、供应和生产等关键因素全面防控新冠疫情可能对公司造成的经营风险,优化运营模式,确保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的实施。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公司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执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裁等各级会议按照规定召开,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经过科学决策、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所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提供网络投票、参会登记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其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出席、表决、记录及决议等事宜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行。

(2)关于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董事的选聘程序,确保公司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3)关于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督。

(4)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不同,制定了不同工薪资管理形式。公司薪资水平体现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员工薪资高低受个人职务、职称、服务年限(工龄)、学历水平、奖惩措施等因素的影响。

(5)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公司制定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部有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回复邮件和答复投资者关于互动平台上的提问。公司将继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证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便捷、公平、有效。

(6)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证券部配备了专业人员,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了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为公司长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8)建立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及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起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备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产相互独立,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或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聘用、任免及考核制度,具有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保障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除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地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各级管理部门等机构,形成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

构,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体系,包括独立的技术研发体系、原料采购和产品生产体系等。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公司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21年06月25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4.17%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沈建华董事长、总经理现任592007年12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69,480,00069,480,000
汪选明董事、副总经理现任672007年12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13,341,80013,341,800
劳法勇董事、副总经理现任732007年12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13,341,80013,341,800
王焕军董事现任442007年12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1,180,4001,180,400
金浪独立董事现任342020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3日00
冯凤琴独立董事现任572020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3日00
肖连生独立董事现任662020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3日00
张翼监事会主席现任402007年12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84,30084,300
沈渭监事现任652007202384,30084,300

年12月20日年04月23日
蒋才顺监事现任432007年12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92,70092,700
吴雅飞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432020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3日101,200101,200
汪国周副总经理现任442020年04月24日2023年04月23日33,70033,700
合计------------97,740,20000097,740,2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沈建华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2519620310****,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技新星等荣誉。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产经理。1996年2月至2000年1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汪选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5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2519541211****,初中学历。1971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胜利大队,曾任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199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劳法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4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

份证号码33012519480614****,高中学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199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焕军先生:公司董事;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900519770105****,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助理,争光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宁波东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2007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金浪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0519870714****,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冯凤琴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0319641029****,博士学历。曾任杭州利民制药厂研发工程师,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200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2020年4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肖连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3020219551211****,本科学历。曾任株洲钨钼材料厂高级工程师、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南大学冶金学院稀冶研究所教师。2020年4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张翼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国际贸易部副经理;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8419811003****,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国际贸易部外贸业务员、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国际贸易部副经理。

蒋才顺先生:公司监事、行政人事部经理;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2900119781112****,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争光树脂行政人事部科员,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行政人事部经理。

沈渭忠先生:公司监事、基建科科长;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2519560706****,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争光集团聚合工段长、基建科科长,199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基建科科长、生产部经理助理,2007年12月至今

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吴雅飞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12519781120****,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汪国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4242119770919****,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山东鲁抗医药车间技术主管,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技术部主任,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宁波争光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焕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2017年01月01日
王焕军灵幻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10日
王焕军杭州长乔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7月10日2024年07月09日
金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06月15日2022年06月15日
金浪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05日2023年11月05日
金浪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08日2022年10月08日
金浪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06日2023年11月06日
金浪浙江绿康医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
冯凤琴浙江大学教授1998年04月01日2024年10月31日
冯凤琴杭州盈泰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03月2033年03月

兼总经理

兼总经理29日28日
冯凤琴杭州龙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03月18日
冯凤琴浙江诺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04月26日
冯凤琴杭州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1年08月31日2051年08月30日
冯凤琴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01日2024年09月30日
冯凤琴杭州益肽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09月24日
肖连生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06月29日2024年06月28日
肖连生长沙凯宏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01月10日2021年04月19日
肖连生长沙凯宏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1年04月20日
肖连生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09月07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绩效考核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期内目标责任考核完成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2021年度实际支付355.51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沈建华董事长、总经理59现任65.35
汪选明董事、副总经理67现任67.66
劳法勇董事、副总经73现任31.25

王焕军董事44现任8.21
金浪独立董事34现任6.32
冯凤琴独立董事57现任6.32
肖连生独立董事66现任6.32
张翼监事会主席40现任29.5
沈渭忠职工代表监事65现任11.42
蒋才顺职工代表监事43现任27.84
吴雅飞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43现任46.86
汪国周副总经理44现任48.46
合计--------355.51--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0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06月0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08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沈建华770002

汪选明

汪选明761002
劳法勇770002
王焕军761002
冯凤琴743002
肖连生743002
金浪743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决策等方面,均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均予以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金浪、冯凤琴、王焕军12021年06月04日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无异议

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62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33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295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29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1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69
销售人员33
技术人员43
财务人员7
行政人员43
合计29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3
本科32
大专59

高中及以下

高中及以下201
合计295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条例》、《计划生育管理条列》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办法,同时结合当地的薪酬及员工的岗位制定了公司的薪酬工资体系,工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产质量奖、销售奖、营养费、各类补贴、各类福利等。公司为每位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除此之外每位员工还享受年休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3、培训计划

为提高中层以上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公司严格按照2021年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各项培训工作。2021年度,根据化工企业的生产特点,对每一个新进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参加了“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的线上培训工作,每位员工的线上培训不少于16课时;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了一次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三不限于法律法规、员工手册、公司制度、公司发展历史、企业文化、职业健康、食品安全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知识等;组织了涉及叉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员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安排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自动化管理、设备管理等管理类培训。将培训成绩与绩效考核、优秀员工评选等挂钩,培训效果良好。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2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33,333,334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6,000,000.08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6,000,000.08
可分配利润(元)125,062,181.15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总股本1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6,000,000.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管理体系。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制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审计职权,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22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b、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污染环

弊行为;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弊行为;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境; c、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出现以上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1、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2、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3、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1、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2、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 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3、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争光股份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22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争光股份2021年度内控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COD纳管间接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1个厂区南侧1000 mg/L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53.75吨57.3吨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氨氮纳管间接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1个厂区南侧35 mg/L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11.2吨11.94吨

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在厂区生产项目建设时,即同步配套建设了废水、废气、固废防治污染设施。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全部废水经环保设施收集由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外排废水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关废水排放标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生产废气、原料罐区废气、污水站废气,大部分废气经RTO高效处理后30米高空排放;小部分酸性废气经冷凝,降膜吸附,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各项废气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合规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按照国家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于2021年9月22日重新申领,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报告期内,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其中《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于2020年5月28日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申请了备案且备案通过。

(2)《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30211-2020-015-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自行监测方案如下:

根据排污许可证中的自行监测要求制定。企业需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监测,并于每月月底前提供当月检测报告和当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在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减少碳排放方面的工作。公司将柴油叉车更换成电动叉车,有效减少了排放;同时有计划的逐步更换节能电机,减少电能的消耗;另外持续开展第二轮清洁生产工作,包括RTO的改造、回收工艺改进、污水池改造等,不仅节约了原料,也降低了能耗的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等采取的措施如:危废分类存放,减量化处置,防止相互污染,悬挂各类相关责任告知牌、管理制度等以警示、根据环保要求悬挂不同类型危废标签以区分等、委托第三方编制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等。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涉及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电子、环保、湿法冶金及其他等下游领域。产品应用领域范围非常广泛,在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方面,在重要的国防、军工领域,在医疗卫生及环保等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多项产品填补了国内的空白并替代了进口。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镇海区慈善总会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消费协作行动,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协作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助力四川省凉山州对口支援和浙江龙游县山海协作等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障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条例》、《计划生育管理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办法,在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各类假期、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等方面制订了相应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公司成立了公司工会,公司工会每年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协议,公司员工的各类诉求可以通过公司工会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员工个人职业发展上,公司通过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来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为员工打通专业技术、专业技能、行政职务三大晋升平台,使员工在工作的同时能最大限度的实现自我价值。 人作为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因素,公司充分尊重员工,形成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尊重人才的管理气氛,公司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定期组织员工旅游、举办丰富多样的员工活动等充分满足员工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和谐的劳动关系。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通过了ISO9001 :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体系要求,开展合格供应商评价工作,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订立公平合理的供销合同,依合同约定准时付款,通过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合作,实现互惠共赢长期合作。在客户管理方面,客户满意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为做到客户满意,公司在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产品过程控制、产品包装、半成品及成品检测、产品交付、产品售后服务上都严格按照体系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售后服务,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已经有多年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研发、生产、制造经验,多年来,从原料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原料的检验、设备的选型、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产品的过程控制、成品的检验、产品入库及出库、产品订单的交付、人力资源的保障、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已经形成一整套先进、完善的控制体系,取得了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此外,针对不同的产品公司还制定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各项质量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

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定期召开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安全自评工作,对于会议上提出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督并落实定期整改;定期邀请第三方专家到公司来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风险管控力量;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各类安全重要岗位都要求持证上岗;根据程序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产品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每一个操作员工如何安全操作;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危急时刻有一支拉的出的队伍,从而尽量降低安全损失。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消费协作行动,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协作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助力四川省凉山州对口支援和浙江龙游县山海协作等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沈建华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期末(2022年5月2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上述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5、如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法勇;汪选明;王焕军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5月2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上述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股份限售、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在本人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蒋才顺;沈渭忠;张翼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4、如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人持

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在本人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汪国周;吴雅飞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5月2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上述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股份限售、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在本人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在本人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成越操;戴文强;方伟强;胡锦强;黄浩;姜菁;卢贤德;陆炜;吕会明;钱惠芳;沈海荣;沈咏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梅;王藜荪;王志庆;修慧敏;徐斌;徐炜;徐小卫;姚兴良;钟轶泠;朱建儿;朱建华;朱锁根;诸文荣

梅;王藜荪;王志庆;修慧敏;徐斌;徐炜;徐小卫;姚兴良;钟轶泠;朱建儿;朱建华;朱锁根;诸文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持

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在本人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沈建华股份减持承诺1、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3、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

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法勇;汪选明股份减持承诺1、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承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争光实业股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三)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

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四)公司

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分红。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现金

分红的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本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三)发放

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

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二)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监事

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五)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

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六)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

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定周期与调整机制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

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还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监事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明确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

行,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行,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沈建华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除已向相关中介机构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尽量减少及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

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沈建华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2、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等)以及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保证

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同类的业务。如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的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4、如发行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

退出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

(2)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将按照《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道歉。

道歉。
沈建华IPO稳定股价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按照《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将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本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劳法勇;沈建华;汪选明;王焕军IPO稳定股价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按照《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将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本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劳法勇;沈建华;汪国周;汪选明;吴雅飞IPO稳定股价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本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短期内难以完全实现,发行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发行完成后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

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二、加快募

投项目进度,争取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

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

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制订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细化了本次发行后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四、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优良的产品质量,公司产品已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增强国内外

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及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五、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在日常运营中提高效率,强化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公司不断进行生产信息化与自动化改造,降低单位产出成本,提升生产效益。公司将通过加强预算管控和内部监督,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努力促使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违反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违反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冯凤琴;金浪;劳法勇;沈建华;汪国周;汪选明;王焕军;吴雅飞;肖连生;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

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沈建华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为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施及承诺

施及承诺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

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2)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该等回购要约的期限不少于30日,并不超过60日。回购方案需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如下:(1)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股

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沈建华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现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4、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冯凤琴;蒋才顺;金浪;劳法勇;沈建华;沈渭忠;汪国周;汪选明;王焕军;吴雅飞;肖连生;张翼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未履行上

述承诺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的约束措施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公开承诺,现就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补充承诺:公司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

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沈建华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公开承诺,现就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本人将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5)如因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如本人因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

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冯凤琴;蒋才顺;金浪;劳法勇;沈建华;沈渭忠;汪国周;汪选明;王焕军;吴雅飞;肖连生;张翼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公开承诺,现就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

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3)不得转

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

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成越操;戴文强;方伟强;胡锦强;黄浩;姜菁;卢贤德;陆炜;吕会明;钱惠芳;沈海荣;沈咏梅;王藜荪;王志庆;修慧敏;徐斌;徐炜;徐小卫;姚兴良;钟轶泠;朱建儿;朱建华;朱锁根;诸文荣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公开承诺,现就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

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3)不得转

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暂

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沈建华股份回购承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承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全部新股。

全部新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诺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职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内容真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国信证券特向投资者做出以下承诺: 因国信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国信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国信证券特向投资者做出以下承诺: 因国信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国信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介机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就本次发行事宜,本所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

错的除外。国浩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贵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错的除外。国浩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贵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承诺、验资机构承诺本所承诺:因本所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本机构现担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产评估机构,现承诺如下:如因本机构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2021年11月02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浙勤评报字[2007]第205号、浙勒评报[2009]139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浙勤评报字[2007]第205号、浙勒评报[2009]139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1年12月10日作出承诺日至承诺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826,804.01826,804.01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1,083,169.841,083,169.84
未分配利润224,156,157.70-256,365.83223,899,791.87

2)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②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③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④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⑤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第五批),本公司将 2020 年度销售运杂费的列报予以追溯更正,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见下表: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2020年度利润表
调整前金额更正影响金额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273,306,081.5811,866,301.79285,172,383.37
销售费用30,284,602.24-11,866,301.7918,418,300.45

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22,892,162.6522,892,162.65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81,256.2481,256.24
报表项目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
调整前金额更正影响金额调整后金额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1,702,615.7111,866,301.79173,568,917.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852,930.39-11,866,301.7922,986,628.6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6,902.29866,902.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6,580.442,356,580.44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5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叶怀敏、赵凯旋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叶怀敏1年、赵凯旋4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7,0003,00000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40,00040,00000
合计47,00043,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为全力配合政府防疫工作,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起临时停产,2021年12月20日开始有序复工复产。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0100.00%1,718,8331,718,833101,718,83376.2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9,0289,0289,0280.01%
3、其他内资持股100,000,000100.00%1,701,2981,701,298101,701,29876.2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4,3514,3514,351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00,000,000100.00%3,1043,104100,003,10475.00%
基金理财产品等1,693,8431,693,8431,693,8431.27%
4、外资持股8,5078,5078,507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8,4188,4188,4180.01%
境外自然人持股898989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1,614,50131,614,50131,614,50123.71%
1、人民币普通股31,614,50131,614,50131,614,50123.7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00,000,000100.00%33,333,33433,333,334133,333,334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334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

增至133,333,334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33,334股,并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新股初始登记,登记数量为133,333,33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31,614,501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01,718,833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沈建华69,480,0000069,48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4-11-2
汪选明13,341,8000013,341,8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劳法勇13,341,8000013,341,8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王焕军1,180,400001,180,4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姜菁337,30000337,3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姚兴良101,20000101,200首发前限售2022-11-2

吴雅飞101,20000101,2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吕会明101,20000101,2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徐炜101,20000101,2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胡锦强101,20000101,2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其他股东1,812,7001,812,700首发前限售股2022-11-2
其他社会公众股1,718,8331,718,833首发前限售股2022-5-2
合计101,718,83300101,718,833----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33,334股,并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33,333,334股增至133,333,334股。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64,46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21%;资产负债率为6.10%,较上年同期减少-18.53%。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45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1,63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0

普通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数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参见注9)总数(如有)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建华境内自然人52.11%69,480,00069,480,0000
汪选明境内自然人10.01%13,341,80013,341,8000
劳法勇境内自然人10.01%13,341,80013,341,800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其他1.50%2,000,03802,000,038
王焕军境内自然人0.89%1,180,4001,180,4000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其他0.55%734,478323734,155
姜菁境内自然人0.25%337,300337,3000
北京遵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遵道红橡神农稳健价值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9%248,6730248,673
徐凤玲境内自然人0.13%179,1000179,100
UBS AG境外法人0.09%119,4440119,44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2,000,038人民币普通股2,000,038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734,155人民币普通股734,155
北京遵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遵道红橡神农稳健价值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48,673人民币普通股248,673
#徐凤玲179,100人民币普通股179,100
UBS AG119,444人民币普通股119,444
#赵兆112,200人民币普通股112,200
#金方明109,500人民币普通股109,500
金兰堤105,700人民币普通股105,700
刘薇102,600人民币普通股102,600
张建93,677人民币普通股93,677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公司股东徐凤玲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7,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62,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79,100股;公司股东赵兆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09,200股,实际合计持有112,200股;公司股东金方

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09,500股,实际合计持有109,5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09,500股,实际合计持有109,500股。控股股东姓名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沈建华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沈建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沈建华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沈建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04月21日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天健审〔2022〕3048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叶怀敏、赵凯旋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2〕3048号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争光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争光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及五(二)1。争光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除当期被征迁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主要来自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2021年度,争光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当期被征迁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44,657.42万元。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由于营业收入是争光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争光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及五(一)4。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争光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032.86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647.79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85.07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函证应收账款,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8)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争光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争光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争光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争光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争光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争光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18,782,391.6285,366,828.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30,922,602.7410,007,534.2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454,480.479,977,041.19
应收账款63,850,709.7076,899,669.28
应收款项融资8,853,799.875,107,479.55
预付款项2,848,934.051,865,709.7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000,413.3424,129,665.3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12,992,077.65101,597,493.45
合同资产3,520,257.77
持有待售资产24,792,320.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996,408.704,477,904.67
流动资产合计1,491,014,396.25319,429,326.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6,278,237.91
固定资产108,179,694.28121,889,221.92
在建工程30,122,402.139,741,586.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739,772.01
无形资产9,473,302.209,735,238.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46,675.00922,47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3,201,940.522,735,918.14
其他非流动资产143,000.46165,00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606,786.60172,667,674.25
资产总计1,644,621,182.85492,097,000.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266,990.358,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131,327.1110,528,052.00
应付账款40,927,670.7444,967,144.00
预收款项1,392,031.001,662,043.68
合同负债6,778,607.335,121,128.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8,177,817.3317,520,285.78
应交税费2,748,429.5515,051,847.30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4,043,218.757,532,268.0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385.02
其他流动负债881,218.98442,859.57
流动负债合计99,440,696.16111,325,628.8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88,369.4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770,000.00
递延收益101,246.16
递延所得税负债7,697.4617,036.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96,066.959,888,282.76
负债合计100,336,763.11121,213,911.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3,333,334.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79,814,968.9613,172,717.3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14,331.825,561.63
盈余公积33,613,744.7633,548,652.45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97,508,040.20224,156,157.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44,284,419.74370,883,089.0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544,284,419.74370,883,089.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44,621,182.85492,097,000.67

法定代表人:沈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雅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雅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3,130,912.7221,331,043.03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160,273.9710,007,534.2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3,250.00
应收账款1,914,843.576,818,940.96
应收款项融资1,136,986.08
预付款项147,424.4921,072.21
其他应收款330,081.1622,116,341.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258,127.44
持有待售资产24,792,320.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406,883.443,924,504.82
流动资产合计888,140,867.1365,389,672.7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320,048,727.1624,816,148.00
长期股权投资194,980,361.00194,980,361.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6,278,237.91
固定资产3,881,668.594,039,624.3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9,909.5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4,373.66
其他非流动资产143,000.46165,00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520,558,130.87251,589,281.16
资产总计1,408,698,998.00316,978,953.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286,435.2016,318,591.17
预收款项896,571.69
合同负债29,253.10
应付职工薪酬1,441,433.611,534,880.20
应交税费427,780.1710,089,620.69
其他应付款25,878,774.57364,280.4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802.90
流动负债合计30,067,479.5529,203,944.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77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770,000.00
负债合计30,067,479.5538,973,944.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3,333,334.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86,622,258.5419,980,006.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613,744.7633,548,652.45
未分配利润125,062,181.15124,476,35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1,378,631,518.45278,005,009.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08,698,998.00316,978,953.9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51,344,158.90494,417,658.20
其中:营业收入451,344,158.90494,417,658.2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69,025,329.17344,035,393.25

其中:营业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303,752,763.88285,172,383.3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4,526,711.324,963,573.71
销售费用23,627,333.8118,418,300.45
管理费用20,655,608.8217,111,112.68
研发费用17,666,985.7516,377,700.85
财务费用-1,204,074.411,992,322.19
其中:利息费用313,348.701,396,040.41
利息收入3,384,446.52287,558.81
加:其他收益1,673,240.034,072,731.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86,021.54154,401.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6,431.6565,087.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61,606.93-1,950,582.1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535.9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3,370,380.12152,723,902.15

加:营业外收入

加:营业外收入1,021,659.861,030,825.89
减:营业外支出42,658.84689,312.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4,349,381.14153,065,415.64
减:所得税费用10,676,040.5025,638,967.3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673,340.64127,426,448.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673,340.64127,426,448.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73,340.64127,426,448.26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3,673,340.64127,426,448.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3,673,340.64127,426,448.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01.27
(二)稀释每股收益0.701.2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沈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雅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雅飞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10,454,529.0371,822,342.32
减:营业成本4,656,472.9322,892,162.65
税金及附加368,460.37536,513.13
销售费用225,386.4281,256.24
管理费用8,878,163.955,707,083.7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484,368.68-17,241.8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493,752.2332,118.40
加:其他收益10,495.4511,663.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6,273.9781,021,428.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1,836.48-107,081.7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235.781,951.8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535.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83,751.74123,550,530.72
加:营业外收入1,012,600.071,020,825.89
减:营业外支出100,441.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8,848.33124,470,915.06
减:所得税费用-122,074.739,640,286.8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50,923.06114,830,628.2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50,923.06114,830,628.2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650,923.06114,830,628.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90,430,992.11363,121,374.2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税费返还3,409,921.64338,474.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114,809.7715,040,160.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6,955,723.52378,500,009.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7,261,975.45173,568,917.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007,510.9943,138,816.21
支付的各项税费40,271,999.9436,386,000.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087,151.6722,986,628.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6,628,638.05276,080,36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27,085.47102,419,646.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0,953.05186,13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0.0024,648.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584,179.5328,694,2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257,132.5853,905,024.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130,727.4315,367,281.08
投资支付的现金470,000,000.003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282,000.0010,65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4,412,727.4361,025,28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155,594.85-7,120,256.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23,610,022.5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555,708.0040,86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3,165,730.5240,86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500,000.0083,120,704.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00,972.351,487,848.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57,218.203,0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758,190.5587,678,55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8,407,539.97-46,815,552.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78,379.60-466,522.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6,100,650.9948,017,314.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159,513.3824,142,198.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8,260,164.3772,159,513.3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052,347.046,796,358.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5,286,623.985,422,784.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38,971.0212,219,142.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93,455.28866,902.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65,990.022,916,597.67
支付的各项税费10,487,581.00891,394.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39,047.052,356,58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286,073.357,031,47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47,102.335,187,667.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33,534.2575,178.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112,638.9129,534,2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348,173.1639,609,418.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6,671.4731,651.00
投资支付的现金210,000,000.00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0,514,579.1665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0,911,250.6330,689,65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563,077.478,919,767.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23,610,022.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186,004.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3,796,026.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795,985.243,0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795,985.243,07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8,000,041.42-3,07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1,489,861.6211,037,434.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14,823.85277,389.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2,804,685.4711,314,823.8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13,172,717.315,561.6333,548,652.45224,156,157.70370,883,089.09370,883,089.09
加:会计政策变更-256,365.83-256,365.83-256,365.83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13,172,75,561.6333,548,6223,899,370,626,370,626,

0,000.

0,000.0017.3152.45791.87723.26723.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333,334.001,066,642,251.658,770.1965,092.3173,608,248.331,173,657,696.481,173,657,696.48
(一)综合收益总额73,673,340.6473,673,340.6473,673,340.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333,334.001,066,642,251.651,099,975,585.651,099,975,585.6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3,333,334.001,066,642,251.651,099,975,585.651,099,975,585.6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5,092.31-65,092.31
1.提取盈余公积65,092.31-65,092.3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8,770.198,770.198,770.19
1.本期提取3,795,550.953,795,550.953,795,550.95
2.本期使用-3,786,780.76-3,786,780.76-3,786,780.7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3,333,334.001,079,814,968.9614,331.8233,613,744.76297,508,040.201,544,284,419.741,544,284,419.7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所有者权
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减:其他专项盈余一般未分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公积库存股综合收益储备公积风险准备配利润权益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13,172,717.31323,758.6322,065,589.62108,212,772.27243,774,837.83243,774,837.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13,172,717.31323,758.6322,065,589.62108,212,772.27243,774,837.83243,774,837.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18,197.0011,483,062.83115,943,385.43127,108,251.26127,108,251.26
(一)综合收益总额127,426,448.26127,426,448.26127,426,448.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483,062.83-11,483,062.83
1.提取盈余公积11,483,062.83-11,483,062.8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318,197.00-318,197.00-318,197.00
1.本期提取3,764,583,764,583,764,581.

1.33

1.331.3333
2.本期使用-4,082,778.33-4,082,778.33-4,082,778.3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3,172,717.315,561.6333,548,652.45224,156,157.70370,883,089.09370,883,089.09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19,980,006.8933,548,652.45124,476,350.40278,005,009.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19,980,006.8933,548,652.45124,476,350.40278,005,009.7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333,334.001,066,642,251.6565,092.31585,830.751,100,626,508.71
(一)综合收益总额650,923.06650,923.06
(二)所有者33,331,066,1,099,97

投入和减少资本

投入和减少资本3,334.00642,251.655,585.6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3,333,334.001,066,642,251.651,099,975,585.6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5,092.31-65,092.31
1.提取盈余公积65,092.31-65,092.3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3,333,334.001,086,622,258.5433,613,744.76125,062,181.151,378,631,518.4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19,980,006.8922,065,589.6221,128,784.97163,174,381.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19,980,006.8922,065,589.6221,128,784.97163,174,381.4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483,062.83103,347,565.43114,830,628.26
(一)综合收益总额114,830,628.26114,830,628.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483,062.83-11,483,062.83
1.提取盈余公积11,483,062.83-11,483,062.8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9,980,006.8933,548,652.45124,476,350.40278,005,009.74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争光公司),杭州争光公司系由杭州争光化工集团公司和余杭市塘栖镇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1996年2月9日在余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1439061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杭州争光公司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906141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3,333,334.00元,股份总数133,333,334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1,718,83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1,614,50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产品主要有:阴树脂、阳树脂和特种树脂。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销售)、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争光)、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腾工贸)、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汉杰特)、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争光)5家子(孙)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荆门争光系公司报告期内新投资设立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组政府款项预期不会发生信用损失,预期信

用损失率为零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合同资产——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20.0020.00

3-4年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③ 应收票据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票据类型预期信用损失率(%)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7、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

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00%4.7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00%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22、在建工程”。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50
专利权1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

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7、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

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

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826,804.01826,804.01
租赁负债1,083,169.841,083,169.84
未分配利润224,156,157.70-256,365.83223,899,791.87

2)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②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③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④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⑤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第五批),本公司将 2020 年度销售运杂费的列报予以追溯更正,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见下表: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2020年度利润表
调整前金额更正影响金额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273,306,081.5811,866,301.79285,172,383.37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30,284,602.24-11,866,301.7918,418,300.45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22,892,162.6522,892,162.65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81,256.2481,256.24
报表项目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
调整前金额更正影响金额调整后金额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1,702,615.7111,866,301.79173,568,917.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852,930.39-11,866,301.7922,986,628.6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66,902.29866,902.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6,580.442,356,580.44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5,366,828.8985,366,828.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7,534.2510,007,534.2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977,041.199,977,041.19
应收账款76,899,669.2876,899,669.28
应收款项融资5,107,479.555,107,479.55
预付款项1,865,709.791,865,709.7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4,129,665.3524,129,665.3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1,597,493.45101,597,493.4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477,904.674,477,904.67
流动资产合计319,429,326.42319,429,326.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6,278,237.9126,278,237.91
固定资产121,889,221.92121,889,221.9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9,741,586.169,741,586.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826,804.01826,804.01
无形资产9,735,238.209,735,238.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22,471.50922,47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2,735,918.142,735,918.14
其他非流动资产165,000.42165,00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172,667,674.25173,494,478.26
资产总计492,097,000.67492,923,804.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500,000.008,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0,528,052.0010,528,052.00
应付账款44,967,144.0044,967,144.00
预收款项1,662,043.681,662,043.68
合同负债5,121,128.415,121,128.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7,520,285.7817,520,285.78
应交税费15,051,847.3015,051,847.30
其他应付款7,532,268.087,532,268.0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42,859.57442,859.57
流动负债合计111,325,628.82111,325,628.8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83,169.841,083,169.8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770,000.009,770,000.00
递延收益101,246.16101,246.16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36.6017,036.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888,282.7610,971,452.60
负债合计121,213,911.58122,297,081.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172,717.3113,172,717.3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5,561.635,561.63
盈余公积33,548,652.4533,548,652.4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24,156,157.70223,899,791.87-256,365.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0,883,089.09370,626,723.2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70,883,089.09370,626,723.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92,097,000.67492,923,804.68

调整情况说明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331,043.0321,331,043.03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7,534.2510,007,534.2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3,250.0033,250.00
应收账款6,818,940.966,818,940.96
应收款项融资1,136,986.081,136,986.08
预付款项21,072.2121,072.21
其他应收款22,116,341.4322,116,341.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924,504.823,924,504.82
流动资产合计65,389,672.7865,389,672.78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4,816,148.0024,816,148.00
长期股权投资194,980,361.00194,980,361.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6,278,237.9126,278,237.91
固定资产4,039,624.334,039,624.3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9,909.50109,909.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65,000.42165,00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251,589,281.16251,589,281.16
资产总计316,978,953.94316,978,953.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6,318,591.1716,318,591.17
预收款项896,571.69896,571.69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534,880.201,534,880.20
应交税费10,089,620.6910,089,620.69
其他应付款364,280.45364,280.4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9,203,944.2029,203,944.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770,000.009,77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770,000.009,770,000.00
负债合计38,973,944.2038,973,944.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9,980,006.8919,980,006.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548,652.4533,548,652.45
未分配利润124,476,350.40124,476,35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278,005,009.74278,005,009.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6,978,953.94316,978,953.94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10%、9%、6%、5%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2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宁波争光15%
争光销售20%
树腾工贸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2、税收优惠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3号)以及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3310031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宁波争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等规定,孙公司争光销售及树腾工贸2021年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年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0,000.0010,000.00
银行存款817,947,133.0781,753,546.49
其他货币资金825,258.553,603,282.40
合计818,782,391.6285,366,828.89

其他说明

2021年末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本金50,000,000.00元、应收利息326,227.25元;其他货币资金包括保函保证金196,000.0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0,922,602.7410,007,534.25
其中:
理财产品430,922,602.7410,007,534.25
其中:
合计430,922,602.7410,007,534.25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银行承兑票据10,454,480.479,943,791.19
商业承兑票据33,250.00
合计10,454,480.479,977,041.19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0,454,480.47100.00%10,454,480.479,978,791.19100.00%1,750.000.02%9,977,041.19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10,454,480.47100.00%10,454,480.479,943,791.1999.65%9,943,791.19
商业承兑汇票35,000.000.35%1,750.005.00%33,250.00
合计10,454,480.47100.00%10,454,480.479,978,791.19100.00%1,750.000.02%9,977,041.1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10,454,480.4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50.00-1,750.00
合计1,750.00-1,75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183,100.00
合计6,183,100.00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0,328,579.82100.00%6,477,870.129.21%63,850,709.7083,879,415.78100.00%6,979,746.508.32%76,899,669.28
其中:
合计70,328,579.82100.00%6,477,870.129.21%63,850,709.7083,879,415.78100.00%6,979,746.508.32%76,899,669.2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2,222,696.913,111,134.855.00%
1-2年3,272,644.43327,264.4410.00%
2-3年2,057,549.18411,509.8420.00%
3-4年115,906.4257,953.2150.00%
4-5年448,875.50359,100.4080.00%
5年以上2,210,907.382,210,907.38100.00%
合计70,328,579.826,477,870.1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2,222,696.91

1至2年

1至2年3,272,644.43
2至3年2,057,549.18
3年以上2,775,689.30
3至4年115,906.42
4至5年448,875.50
5年以上2,210,907.38
合计70,328,579.8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979,746.50-463,942.2274,412.00112,346.166,477,870.12
合计6,979,746.50-463,942.2274,412.00112,346.166,477,870.1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应收账款112,346.1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112,346.16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22,293,911.0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1.6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114,695.55元。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8,853,799.875,107,479.55
合计8,853,799.875,107,479.55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8,358,389.27

小 计

小 计18,358,389.27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707,579.3295.04%1,832,917.4998.24%
1至2年113,955.914.00%29,812.301.60%
2至3年26,179.820.92%120.000.01%
3年以上1,219.000.04%2,860.000.15%
合计2,848,934.05--1,865,709.7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期末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合计数为2,110,429.0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00%。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3,000,413.3424,129,665.35
合计3,000,413.3424,129,665.3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3,234,906.192,153,907.39
应收暂付款271,191.20244,156.51

应收租金

应收租金515,571.16
征迁补偿款21,520,680.00
其他6,563.5718,103.34
合计3,512,660.9624,452,418.4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23,126.8310,227.87189,398.35322,753.05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82,437.4782,437.47
--转入第三阶段-6,628.996,628.99
本期计提31,417.4078,838.5889,004.59199,260.57
本期核销9,766.009,766.00
2021年12月31日余额72,106.76164,874.93275,265.93512,247.6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42,134.96
1至2年1,648,749.32
2至3年66,289.86
3年以上355,486.82
3至4年144,184.44
4至5年106,933.18
5年以上104,369.20
合计3,512,660.96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押金保证金1,161,082.001-2年33.05%116,108.20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宁波招标中心押金保证金546,000.001年以内15.54%27,300.00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0,000.001-2年5.69%20,000.00
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管理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60,000.001年以内4.55%8,000.00
离子交换树脂行业协会押金保证金100,000.004-5年2.85%80,000.00
合计--2,167,082.00--61.68%251,408.2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0,749,032.3410,749,032.349,395,518.589,395,518.58
在产品34,328,175.682,364,114.6531,964,061.0327,035,850.092,899,862.8524,135,987.24
库存商品64,600,689.563,184,247.3361,416,442.2366,383,163.342,769,419.6163,613,743.73
发出商品5,542,711.475,542,711.472,475,212.652,475,212.65
委托加工物资834,908.91834,908.91174,553.87174,553.87
包装物2,484,921.672,484,921.671,802,477.381,802,477.38
合计118,540,439.635,548,361.98112,992,077.65107,266,775.915,669,282.46101,597,493.45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在产品2,899,862.85604,682.301,140,430.502,364,114.65
库存商品2,769,419.611,607,957.821,193,130.103,184,247.33
合计5,669,282.462,212,640.122,333,560.605,548,361.98

项 目

项 目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在产品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以前期间计提本期实现领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3,705,534.50185,276.733,520,257.77
合计3,705,534.50185,276.733,520,257.77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85,276.73
合计185,276.73--

其他说明: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 目期末数(元)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3,705,534.50185,276.735.00
其中:1年以内3,705,534.50185,276.735.00
合 计3,705,534.50185,276.735.00
库存商品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本期实现销售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待征迁房地产24,792,320.3424,792,320.34
合计24,792,320.3424,792,320.34--

其他说明: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下达临平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暨大运河科创城“三年行动”新增征迁计划的通知》(临平政办〔2021〕21 号),本公司原对方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被列入此次征迁计划中。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已与原承租方解除了租赁协议并腾空厂房。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留抵增值税额9,539,156.421,581,678.25
预缴所得税57,881.21
待摊费用1,399,371.07
IPO申报费用2,896,226.42
合计10,996,408.704,477,904.67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200,000.001,200,000.00
合计1,200,000.001,200,000.00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72,000.00

其他说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

公司持有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系为赚取一定的投资利润,投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因此管理层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9,937,713.392,223,543.0032,161,256.39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9,937,713.392,223,543.0032,161,256.39
(1)处置
(2)其他转出29,937,713.392,223,543.0032,161,256.39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758,729.891,124,288.595,883,018.48
2.本期增加金额1,445,152.6140,764.961,485,917.57
(1)计提或摊销1,445,152.6140,764.961,485,917.57
3.本期减少金额6,203,882.501,165,053.557,368,936.05
(1)处置
(2)其他转出6,203,882.501,165,053.557,368,936.05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25,178,983.501,099,254.4126,278,237.91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本公司原对外出租的厂房,因被列入征迁计划,本公司已与原承租方解除了租赁协议,腾空了厂房,并将其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08,179,694.28121,889,221.92
合计108,179,694.28121,889,221.92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1,625,158.873,044,154.85125,296,013.141,979,693.59241,945,020.45
2.本期增加金额208,600.091,048,727.49369,128.581,626,456.16

(1)购置

(1)购置166,088.92575,006.20369,128.581,110,223.70
(2)在建工程转入42,511.17473,721.29516,232.4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90,718.00290,718.00
(1)处置或报废290,718.00290,718.00
4.期末余额111,625,158.873,252,754.94126,344,740.632,058,104.17243,280,758.6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1,934,295.002,345,162.2174,470,492.351,305,848.97120,055,798.53
2.本期增加金额5,402,558.12201,868.849,582,294.04134,726.9015,321,447.90
(1)计提5,402,558.12201,868.849,582,294.04134,726.9015,321,447.90
3.本期减少金额276,182.10276,182.10
(1)处置或报废276,182.10276,182.10
4.期末余额47,336,853.122,547,031.0584,052,786.391,164,393.77135,101,064.3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4,288,305.75705,723.8942,291,954.24893,710.40108,179,694.28
2.期初账面价值69,690,863.87698,992.6450,825,520.79673,844.62121,889,221.9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0,122,402.139,741,586.16
合计30,122,402.139,741,586.16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15,060,768.9315,060,768.939,200,548.429,200,548.42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276,197.03276,197.03

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4,655,638.764,655,638.76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9,700,423.579,700,423.57445,037.74445,037.74
零星工程429,373.84429,373.8496,000.0096,000.00
合计30,122,402.1330,122,402.139,741,586.169,741,586.1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52,290,000.009,200,548.425,883,598.3223,377.8115,060,768.9341.98%80%募股资金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42,290,000.00276,197.03276,197.030.65%1%募股资金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46,340,000.004,679,842.3024,203.544,655,638.7610.10%10%募股资金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136,000,000.00445,037.749,255,385.839,700,423.577.13%7%募股资金
合计276,920,000.009,645,586.1620,095,023.4847,581.3529,693,028.29------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专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40,640.011,740,640.01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740,640.011,740,640.0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13,836.00913,836.00
2.本期增加金额87,032.0087,032.00
(1)计提87,032.0087,032.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00,868.001,000,868.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39,772.01739,772.01
2.期初账面价值826,804.01826,804.01

其他说明:

公司与宁波安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氯化氢管道租赁合同,管位租用期间为2010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租用周期为20年,每季度结付租赁费。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096,733.00500,000.0013,596,733.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00,000.00500,000.00
(1)处置500,000.00500,000.00
4.期末余额13,096,733.0013,096,733.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361,494.80500,000.003,861,494.80
2.本期增加金额261,936.00261,936.00
(1)计提261,936.00261,936.00
3.本期减少金额500,000.00500,000.00
(1)处置500,000.00500,000.00
4.期末余额3,623,430.803,623,430.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473,302.209,473,302.20
2.期初账面价值9,735,238.209,735,238.2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合计

合计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合计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支出156,571.50156,571.50
排污权765,900.00219,225.00546,675.00
合计922,471.50375,796.50546,675.00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2,377,870.732,061,261.7911,290,624.881,784,216.6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68,170.8155,862.52330,473.4564,761.83
预提性质负债5,424,081.041,084,816.214,434,698.18886,939.64
合计18,170,122.583,201,940.5216,055,796.512,735,918.1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51,316.407,697.46113,577.3217,036.60

合计

合计51,316.407,697.46113,577.3217,036.60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201,940.522,735,918.14
递延所得税负债7,697.4617,036.60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462,825.90
可抵扣亏损240,153.701,235,836.39
合计240,153.702,698,662.29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2年240,153.70797,874.62
2023年92,175.33
2024年345,786.44
合计240,153.701,235,836.39--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美亚大厦车位费143,000.46143,000.46165,000.42165,000.42
合计143,000.46143,000.46165,000.42165,000.42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9,254,614.008,500,000.00
短期借款利息12,376.35
合计19,266,990.358,5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5,131,327.1110,528,052.00
合计5,131,327.1110,528,052.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成本采购款33,206,990.0339,553,434.90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7,720,680.715,413,709.10
合计40,927,670.7444,967,144.0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树脂销售款1,392,031.001,662,043.68
合计1,392,031.001,662,043.6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树脂销售款6,778,607.335,121,128.41
合计6,778,607.335,121,128.41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7,520,285.7850,327,598.7949,670,067.2418,177,817.3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671,844.161,671,844.16
合计17,520,285.7851,999,442.9551,341,911.4018,177,817.33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7,310,344.9846,821,509.5346,201,076.1617,930,778.35
2、职工福利费786,037.89786,037.89
3、社会保险费1,278,418.081,278,418.08
其中:医疗保险费1,150,320.231,150,320.23
工伤保险费126,986.27126,986.27
生育保险费1,111.581,111.58
4、住房公积金892,500.00892,50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09,940.80549,133.29512,035.11247,038.98
合计17,520,285.7850,327,598.7949,670,067.2418,177,817.3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614,155.921,614,155.92

2、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57,688.2457,688.24
合计1,671,844.161,671,844.16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28,923.38810,924.08
企业所得税272,380.0312,034,925.00
个人所得税487,814.80153,414.39
城市维护建设税23,024.64220,800.02
房产税1,134,811.091,094,908.25
土地使用税470,217.75563,173.65
教育费附加9,867.8294,716.01
地方教育附加6,578.5563,144.0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147.41
印花税12,811.4912,441.96
环境保护税2,000.001,252.52
合计2,748,429.5515,051,847.30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4,043,218.757,532,268.08
合计4,043,218.757,532,268.08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257,870.86218,216.36
应付暂收款860,135.18467,511.65
应付IPO募股费用905,660.41
应付经营性费用2,019,552.306,846,540.07
合计4,043,218.757,532,268.0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93,385.02
合计93,385.02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树脂销售款税金881,218.98442,859.57
合计881,218.98442,859.5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1,062,489.081,352,367.12
未确认融资费用-174,119.59-269,197.28
合计888,369.491,083,169.84

其他说明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9,770,000.00
合计9,77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20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专递邮件寄至的《民事起诉状》,通知杭州凯秀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秀纺织)就征迁补偿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向凯秀纺织分配房屋租赁合同下因征收获得归属凯秀纺织的新增建筑物、设备、装修以及停业搬迁等补偿款项,2020年度本公司就此项未决诉讼按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9,770,000.00元。2021年4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判令本公司支付凯秀纺织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和设备搬迁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按时评估、腾空的奖励共计5,000,000.00元(已扣除公司已支付的 4,115,119.19元),该笔款项已于2021年4月19日付清,因此2021年冲回预计负债9,770,000.00元,确认其他业务收入4,770,000.00元。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01,246.16101,246.16与资产相关
合计101,246.16101,246.16--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本期计入其他收益本期冲减成本费用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入金额

入金额金额金额相关
年处理3,000吨食品级树脂技术改造项目补助101,246.16101,246.16与资产相关
101,246.16101,246.16

其他说明:

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镇经信〔2017〕184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甬石化区经发〔2018〕5号)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0,000,000.0033,333,334.0033,333,334.00133,333,334.00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公司于2021年1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3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033.34 万元,坐扣承销费及相应增值税7,268.24万元、保荐费及相应增值税 1,924.43 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 8,672.33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111,840.66 万元。上述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520.34万元由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3.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97.56万元,其中:

计入股本33,333,33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66,642,251.65元。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0 号)。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3,172,717.311,066,642,251.651,079,814,968.96
合计13,172,717.311,066,642,251.651,079,814,968.9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公司于2021年1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3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033.34 万元,坐扣承销费及相应增值税7,268.24万元、保荐费及相应增值税 1,924.43 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 8,672.3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840.66 万元。上述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520.34万元由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3.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97.56万元,其中:

计入股本33,333,33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66,642,251.65元。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0 号)。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5,561.633,795,550.953,786,780.7614,331.82
合计5,561.633,795,550.953,786,780.7614,331.8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安全生产费3,795,550.95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并将2021年度发生安全生产相关费用3,786,780.76元冲减专项储备。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3,548,652.4565,092.3133,613,744.76
合计33,548,652.4565,092.3133,613,744.7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5,092.31元。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24,156,157.70108,212,772.2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56,365.8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23,899,791.8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673,340.64127,426,448.2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092.3111,483,062.83
期末未分配利润297,508,040.20224,156,157.7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56,365.83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44,031,943.08301,361,156.74434,396,446.22272,372,683.59
其他业务7,312,215.822,391,607.1460,021,211.9812,799,699.78
合计451,344,158.90303,752,763.88494,417,658.20285,172,383.37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444,031,943.08434,396,446.22
其他1,701,023.61563,063.10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445,732,966.69434,959,509.32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为产品销售,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内销以签收时点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外销以取得报关单或提单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付款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282.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963,716.89元。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467,299.031,716,083.2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628,755.14735,551.64
房产税1,516,679.011,420,700.41
土地使用税349,842.65477,119.35
印花税137,057.47118,127.46
地方教育附加419,170.10490,367.76
环境保护税7,907.925,623.88
合计4,526,711.324,963,573.71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4,438,466.1412,415,900.81
业务推广费4,509,051.843,093,582.15
业务招待费1,262,242.71689,953.43
差旅费668,134.30386,509.42
入网检测费457,329.66580,624.13
广告宣传费841,920.01286,363.73
出口费用433,699.78303,019.53
办公费544,161.95316,571.90
招标费110,624.37198,318.57
其他361,703.05147,456.78
合计23,627,333.8118,418,300.45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0,351,276.758,816,375.56
折旧与摊销1,848,431.891,775,273.82
办公费2,451,663.672,017,470.30
咨询费1,898,091.311,749,481.76
业务招待费1,627,693.701,380,491.33
差旅费750,635.43529,971.54
保险费450,195.77473,847.89
其他1,277,620.30368,200.48
合计20,655,608.8217,111,112.68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人员人工6,388,201.945,746,207.30
直接投入7,273,477.397,333,185.44
折旧与摊销949,002.831,221,774.90
其他3,056,303.592,076,533.21
合计17,666,985.7516,377,700.85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3,384,446.52-287,558.81
利息支出313,348.701,396,040.41

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1,735,941.70679,673.92
其他131,081.71204,166.67
合计-1,204,074.411,992,322.19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1,246.16101,246.1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60,250.003,939,143.3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9,428.6826,727.88
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扣除金额52,315.195,613.73
合计1,673,240.034,072,731.15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2,000.00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39,270.19
理财产品收益1,514,021.54193,671.23
合计1,586,021.54154,401.04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266,431.6565,087.14
合计266,431.6565,087.14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212,640.12-1,927,604.94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85,276.73
十三、其他-63,690.08-22,977.19
合计-2,461,606.93-1,950,582.13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2,535.90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政府补助1,000,000.001,001,800.00
无法支付款项12,000.0019,025.89
其他9,659.8610,000.00
合计1,021,659.861,030,825.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40,000.00120,000.00
滞纳金2,658.84483,641.44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85,670.96
合计42,658.84689,312.40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151,402.0224,618,037.16
递延所得税费用-475,361.521,020,930.22

合计

合计10,676,040.5025,638,967.3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4,349,381.1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1,087,345.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677,419.6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8,0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21,516.6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00,914.32
加计扣除计算影响-1,336,487.48
所得税费用10,676,040.50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保证金3,251,223.082,560,004.12
利息收入2,010,938.92271,339.63
政府补助2,460,250.004,940,943.39
房租收入916,899.513,985,853.49
其他4,475,498.263,282,019.90
合计13,114,809.7715,040,160.5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银行保证金256,126.753,191,096.33
付现的期间费用23,769,904.5115,086,648.56
其他4,061,120.414,708,883.71
合计28,087,151.6722,986,628.6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拆迁补偿款21,520,680.0028,694,240.00
收回定期存单及利息11,063,499.53
合计32,584,179.5328,694,24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入定期存单50,000,000.0010,000,000.00
代付拆迁补偿款5,282,000.00658,000.00
合计55,282,000.0010,658,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IPO申报费用25,795,985.243,070,000.00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161,232.96
合计25,957,218.203,07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3,673,340.64127,426,448.26
加:资产减值准备2,195,175.281,885,494.9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6,766,600.5118,635,341.81
使用权资产折旧87,032.00
无形资产摊销302,700.96325,432.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75,796.50402,545.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535.9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5,670.9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51,768.442,059,495.1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86,021.54-193,671.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66,022.381,034,714.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339.14-13,784.3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563,504.14-9,242,708.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107,475.91-7,852,817.5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8,644,271.8413,820,142.52
其他-4,761,229.81-45,952,65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27,085.47102,419,646.2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768,260,164.3772,159,513.3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2,159,513.3824,142,198.8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6,100,650.9948,017,314.50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768,260,164.3772,159,513.38
其中:库存现金10,000.0010,0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767,620,905.8271,737,327.3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629,258.55412,186.0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8,260,164.3772,159,513.38

其他说明:

因流动性受限,本公司未将定期存单、应收利息、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借款保证金等列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该等资金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50,522,227.25元和13,207,315.51元。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96,000.00用于保函业务
应收票据6,183,100.00用于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64,196,476.71用于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9,473,302.20用于抵押借款
持有待售资产24,768,245.74用于抵押借款
合计104,817,124.65--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51,760,429.86
其中:美元5,988,352.536.375738,179,939.23
欧元1,881,032.547.219713,580,490.63
港币
应收账款----11,294,113.46

其中:美元

其中:美元1,464,046.666.37579,334,322.29
欧元271,450.507.21971,959,791.17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短期借款19,254,614.00
其中:美元3,020,000.006.375719,254,614.00
应付账款8,368.11
其中:美元1,312.506.37578,368.11
其他应付款133,825.94
其中:美元20,990.006.3757133,825.94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强化金融保障补助1,000,000.00营业外收入

石化区“绩效领先奖”和“纳税十强企业”补助

石化区“绩效领先奖”和“纳税十强企业”补助600,000.00其他收益
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其他项目竣工奖励463,500.00其他收益
春节期间企业留岗补助100,300.00其他收益
宁波市第四批制造费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100,000.00其他收益
“浙里过年,镇海有礼”专项行动企业留工补助60,000.00其他收益
以工代训补助44,000.00其他收益
2020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费用环保补助42,450.00其他收益
2020年度电子商务政策奖励资金30,000.00其他收益
2019年度石化区节能考核达标等奖励资金补助20,000.00其他收益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资产: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出资比例
荆门争光新设子公司2021年12月16日[注]100.00%

[注]2021年12月16日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荆门争光,截至期末公司尚未出资。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宁波争光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宁波市制造业100.00%设立
争光销售浙江省余杭区浙江省余杭区商业100.00%设立
树腾工贸浙江省余杭区浙江省余杭区商业100.00%设立
宁波汉杰特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宁波市商业100.00%设立
荆门争光湖北省荆门市湖北省荆门市制造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争光销售、树腾工贸系宁波争光之全资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4、五(一)

5、五(一)7及五(一)9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1.69%(2020年12月31日:35.7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

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项 目期末数(元)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19,266,990.3519,354,315.9719,354,315.97
应付票据5,131,327.115,131,327.115,131,327.11
应付账款40,927,670.7440,927,670.7440,927,670.74
其他应付款4,043,218.754,043,218.754,043,218.75
租赁负债888,369.491,062,489.08416,112.96646,376.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385.02138,704.32138,704.32

小 计

小 计70,350,961.4670,657,725.9769,595,236.89416,112.96646,376.12

(续上表)

项 目上年年末数(元)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8,500,000.008,500,000.008,500,000.00
应付票据10,528,052.0010,528,052.0010,528,052.00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44,967,144.0044,967,144.0044,967,144.00
其他应付款7,532,268.087,532,268.087,532,268.08

小 计

小 计71,527,464.0871,527,464.0871,527,464.08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2020年12月31日: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

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0,922,602.74430,922,602.74
(3)衍生金融资产430,922,602.74430,922,602.74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8,853,799.878,853,799.87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440,976,402.61440,976,402.61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理财产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应收款项融资因获取近期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无市场公开报价以及近期无相关股权变动,因此采用成本代表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无母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沈建华。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555,074.863,635,761.71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6,000,000.08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6,000,000.08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因各分部共同使用资产、负债而无法在分部之间分配。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境内境外分部间抵销合计
营业收入337,324,912.91114,019,245.99451,344,158.90
营业成本225,336,965.1378,415,798.75303,752,763.88
资产总额1,644,621,182.851,644,621,182.85
负债总额100,336,763.11100,336,763.11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110,993.32100.00%1,196,149.7538.45%1,914,843.578,278,907.80100.00%1,459,966.8417.63%6,818,940.96
其中:
合计3,110,993.32100.00%1,196,149.7538.45%1,914,843.578,278,907.80100.00%1,459,966.8417.63%6,818,940.9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96,149.75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10,993.321,196,149.7538.45%
合计3,110,993.321,196,149.7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08,776.52
1至2年538,992.70
2至3年73,500.00
3年以上1,089,724.10
3至4年52,458.90
4至5年31,915.00
5年以上1,005,350.20
合计3,110,993.3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6,487.24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1,806,164.7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8.0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449,631.87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330,081.1622,116,341.43
合计330,081.1622,116,341.43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92,149.0061,149.00
应收暂付款97,914.45111,373.74
应收租金515,571.16
征迁补偿款21,520,680.00
资金拆借款224,105.55
合计414,169.0022,208,773.9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30,933.51420.0061,078.9692,432.47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3,093.013,093.01
--转入第三阶段-400.00400.00
本期计提-13,639.433,073.022,221.78-8,344.63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4,201.076,186.0363,700.7484,087.8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84,021.37
1至2年61,860.25
2至3年4,000.00
3年以上64,287.38
4至5年6,933.18
5年以上57,354.20
合计414,169.0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款224,105.551年以内54.11%11,205.28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押金保证金30,000.001年以内7.24%1,500.00
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0,000.001-2年7.24%3,000.00
员工1应收暂付款20,940.605年以上5.06%20,940.60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资金结算中心押金保证金20,000.001-2年4.83%2,000.00
合计--325,046.15--78.48%38,645.88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94,980,361.00194,980,361.00194,980,361.00194,980,361.00
合计194,980,361.00194,980,361.00194,980,361.00194,980,361.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宁波争光189,980,361.00189,980,361.00
宁波汉杰特5,000,000.005,000,000.00
合计194,980,361.00194,980,361.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843,336.823,170,555.3612,313,240.1410,628,904.86
其他业务5,611,192.211,485,917.5759,509,102.1812,263,257.79
合计10,454,529.034,656,472.9371,822,342.3222,892,162.65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4,843,336.8212,313,240.14
其他50,953.30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境内4,843,336.8212,364,193.44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4,843,336.8212,364,193.44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为产品销售,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内销以签收时点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外销以取得报关单或提单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付款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999.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0,938,716.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2,000.00
理财产品收益314,273.9782,712.33
合计386,273.9781,021,428.69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57,464.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2,561,496.16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514,021.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998.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1,743.87
减:所得税影响额1,908,021.26
合计7,015,705.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47%0.70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28%0.630.63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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