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埔园林:关于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6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执行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如未来业务能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兰坪县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约定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兰坪县战略发展定位,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公园城市、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与兰坪县人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兰坪县人民政府性质:地方政府机构住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路2号

2、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兰坪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兰坪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兰坪县人民政府乙方: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兰坪县战略发展定位,依托乙方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公园城市、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与甲方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城市提升、乡村振兴、景区景点景观提升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3、合作模式

在依法合规及符合项目建设有关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双方发挥各自资源及行业优势,采取 EPC 总承包、BOT、TOT、EOD、EPC+F或其他模式参与前述范围内的优质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4、合作机制:

(1)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并协调战略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本协议的落实与深化。

(2)双方成立联合工作推进小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双方各自指定负责人及联络人,负责与对方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一方负责人及联络人调整时,应及时知会对方。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有利于发挥公司自身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模式的优势,与兰坪县发展定位、地域资源资源相结合,努力为建设好兰坪县城乡环境,推动兰坪县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如未来业务能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经立项审批、公开招投标程序、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等法定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披露日期公告名称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是否和预期存在差异
2021年11月16日《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提升云梦县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常履行中
2021年12月20日《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双方围绕丹江口市战略发展定位,在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正常履行中
2022年5月26日《关于与太湖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方面,与太湖县人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正常履行中
2022年6月20日《关于与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乙方将元江县作为重点战略区域,参与元江城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相关项目建设。正常履行中
2022年7月1日《关于与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双方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在合作中建立互信与共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共同推进合作事项。正常履行中
2022年7月7日《关于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双方强强联合,围绕城市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智慧城市、智慧园林、智慧公园等方面充分开展合作。正常履行中
2022年10月14日《关于与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可以按法定程序参与5A级景区创建服务、运营服务、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乡村振兴(花园乡村)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城市服务、园林管养项目的服务。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董事王建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小英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0,000股,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94,000股,其余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除董事王建优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小英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不涉及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