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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陈彦)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7700333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7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彦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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