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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信邦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同意注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66,6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3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758,909,874.50元,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0,952,095.01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32,263.04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919,831.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2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2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00462_G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758,909,874.50
减:发行费用79,990,042.53
募集资金净额678,919,831.9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3,655,449.7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50,293,291.66
加:累计取得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收益16,668,247.8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3,279,178.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4,918,516.5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年4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上述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户金额
招商银行120905491010168103,832,139.86
招商银行120905491010228164,265,551.62
浙商银行581000001012015506666212,271,140.14
中信银行8110901012101435270194,549,684.92

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5810000010120155066662包含其子账户5810000010121800339047余额,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东风大道以西、车城大道以北的土地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共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00462_G06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765.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人民币万元)起止日期预期年化收益率
浙商银行结构性存款EGH23015UT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8/25-2024/2/232.60%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114期大额存单1,025.192023/11/29-2026/2/20 (可转让)3.25%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10001期大额存单1,004.142023/11/16-2024/1/43.55%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信邦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678,919,831.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881,460.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655,449.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58,117,000.00458,117,000.0012,940,633.72151,914,576.72(306,202,423.28)33.16%2026年 6月28日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176,408,200.00176,408,200.0017,834,169.2918,640,367.98(157,767,832.02)10.57%2025年 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44,394,600.0044,394,600.001,106,657.003,100,505.00(41,294,095.00)6.98%2025年 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78,919,800.00678,919,800.0031,881,460.01173,655,449.70(505,264,350.30)25.5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1)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但受市场行情、下游客户投资方向以及投资速度的影响,公司审慎评估募投项目的规划、执行计划,加大了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等时间投入,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为了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为强化整体募投项目的协同效应,在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放缓的背景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公司有计划性地调整本项目实施进程。 结合近期数字化技术的发展速度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延期决议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东风大道以西、车城大道以北的土地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共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200462_G06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765.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521.18万元。其中,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491.8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人民币5,029.33万元。上述资金将继续按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洪树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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