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陆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本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2年,公司共召开十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
析,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2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3、关于对外投资暨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建设协议书》的事项。 | 同意 |
2022年4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 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4、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5、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事项; 6、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事项; 7、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 8、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 同意 |
2022年5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意见: | 同意 |
1、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的事项。 | |||
2022年8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 同意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事项;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事项; 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项;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项; 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事项; 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事项;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事项; 11、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 同意 |
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事项。 | |||
2022年12月3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要对副总经理候选人陈海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出席了3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对于《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季报财务数据事项等进行了相应的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确认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四、现场检查工作
2022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讯沟通,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每年为公司有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
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联系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22年度中对我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陆兵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