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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善水科技”)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00万元(人民币,下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66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8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58,694.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972,305.77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21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1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生产项目1,260,330,000.001,260,330,000.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2,726,600.0052,726,600.00
合计1,313,056,600.001,313,056,6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972,305.77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募集资金为70,915,705.77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0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70,915,705.77元。除本公告中披露的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2,1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1%,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1%,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1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善水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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