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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宁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00元/股,于2022年5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094,746.2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385,253.71元。天健会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23日出具“天健验〔2022〕3-4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20,038.6620,038.66
2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25,161.8525,161.85
3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5,196.575,196.57
合计50,397.0850,397.0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20,038.6620,038.667,350.33
2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25,161.8525,161.8522,205.38
3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5,196.575,196.57246.77
合计50,397.0850,397.0829,802.48

注: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5年03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经济下行和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海宁募投项目施工流程办理手续、配套的物流及人员流动周转受限,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工作进度有所放缓,开工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影响,导致项目推进计划延后;另一方面,受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应用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评估投资收益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决策后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对该项目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基于以上原因,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现将“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后续将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内外部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海宁募投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该项目整体投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

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实施方式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年3月31日。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海宁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实施方式等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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