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罗志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