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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3

2024年4月23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世菊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及相关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具体的内容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部分相关描述。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波动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具体内容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公司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签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联特科技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创光通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优耐特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同心共成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中小企业基金公司股东,原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2022年12月更名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海成长同赢公司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苏州同创公司股东,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松和信创投公司股东,深圳市松和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创投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谷产投公司股东,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七匹狼控股公司股东,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联特LINKTEL TECHNOLOGIES SDN. BHD.,中文名:联特科技(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二级全资子公司
美国联特Linktel Technologies, Inc.,中文名:联特科技(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NOKIA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 Oy, 总部位于芬兰
AristaArista Networks,Inc.,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NET
ADTRANADTRAN, Inc. 及ADTRAN GmbH,两者均为公司主要客户,其中ADTRAN, Inc.系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DTN;ADTRAN GmbH为ADTRA, Inc.子公司,位于德国
HaloHalo Technology,总部位于加州
中兴通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三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锐捷网络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浪潮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977
TOSATransmitter Optical Sub-Assembly的缩写,光发射组件
ROSAReceiver Optical Sub-Assembly的缩写,光接收组件
TO-CAN同轴气密封装后的管芯
COBchip on board缩写,板上芯片封装,一种光器件的封装工艺
PAM44-Level Pulse Amplitude Modulation,四电平脉冲幅度调制,其采用4个不同的信号电平来进行信号传输,该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带宽利用效率,适应更高网络传输速率的需求
COC光模块行业中指置于载体上的光芯片
SIP硅光
TFLN薄膜铌酸锂
EWMS仓储管理信息系统
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
QMS质量管理体系
OA办公自动化
AI人工智能
GPU图形处理器
ZB泽字节,代表十万亿亿字节
ISO9001是由TC176(TC176指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的统称
ISO14001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45001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联特科技股票代码301205
公司的中文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联特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Linktel Technologie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inktel Technologi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43020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将注册地址由武汉东湖开发区大学园路20号中国普天1号楼2楼变更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2024年4月18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30205
公司网址www.linktel.com
电子信箱zqb@linktel.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健许怡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电话027-8792 0211027-8792 0211
传真027-8792 0211027-8792 0211
电子信箱zqb@linktel.comzqb@linktel.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索保国、赵法钧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武苗、张刚2022年9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605,724,505.69824,707,347.53824,707,347.53-26.55%698,411,604.05698,411,60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482,682.91113,255,922.07113,211,923.13-76.61%105,898,620.23105,898,62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129,500.51100,018,787.5099,974,788.56-91.87%100,586,715.92100,586,71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8,502,236.9776,621,603.8876,621,603.8854.66%79,003,461.8379,003,461.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421.07441.0744-80.99%1.08831.08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421.07441.0744-80.99%1.08831.08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7%13.27%13.27%-11.40%19.27%19.27%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1,740,535,940.051,667,241,581.091,668,093,615.984.34%816,414,990.89816,414,99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21,602,839.211,409,754,529.441,409,671,783.920.85%626,361,065.28626,361,065.2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79,590,371.83119,148,981.88142,691,866.28164,293,28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2,722.432,844,814.67-7,919,347.325,074,49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932,472.39-877,423.97-11,620,583.83-2,304,964.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63,358.8145,486,557.8210,991,050.57-29,738,730.2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524.55-7,143.70309.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1,633,848.4213,892,255.356,337,658.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0,043,988.041,728,86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5,381.72-40,873.02-88,669.06
减:所得税影响额3,238,796.892,335,964.92937,394.88
合计18,353,182.4013,237,134.575,311,904.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体系也在不断构建,探索AI应用新模式,全面向“AI+”战略转变。而光模块作为链接AI与通信的基石,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升级,以ChatGPT为代表的AI浪潮带动人工智能集群升级,AI算力需求激增拉动了800G等高速率产品需求增长。长期来看,光模块产业将迎来蓬勃发展新机遇。光模块目前主要应用市场包括数通市场、电信市场和新兴市场,其中数通市场是光模块增速最快的市场,目前已超越电信市场成为第一大市场,是光模块产业未来的主流增长点。电信市场是光模块最先发力的市场,5G建设将大幅拉动电信用光模块需求,新兴市场包括消费电子、自动驾驶、工业自动化等市场,是未来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未来随着数据中心的发展推动、光纤接入市场持续扩容、5G技术的推动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带来光通信市场的发展潜力,都有助于光模块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

1、电信市场

电信市场中,光模块主要包括固网接入(FTTx)、无线接入(无线前传和回传)以及无源波分系统使用的CWDM/DWDM模块(包括DCI/城域网/骨干网)等场景。整体来看,电信市场需求在经历2019年5G迭代升级驱动后达到相对高点,近年来需求有所放缓,根据LightCounting数据,整体市场有望企稳回升。

2、数通市场

数通光模块市场整体规模目前约50亿美元,AI成为后续核心增长来源。光模块是AI投资中网络端的重要环节,其与训练端GPU出货量强相关,同时推理段流量需求爆发也有望带动需求增长。在算力投资持续背景下,AI成为光模块数通市场的核心增长力。

据Coherent数据,预计2023年以太网光模块整体市场规模接近45亿美元(考虑用于存储连接的FC光模块,数通市场规模接近50亿美元),其中800G、1.6T及3.2T的高速数通光模块市场规模将从2023年的6亿美元以超过70%的CAGR增长至2028年的超过90亿美元,预计AI相关的800G以上数通光模块市场规模将占所有数通光模块的近60%。

3、全球及国内光模块市场规模

根据Yole Intelligence 数据,2022年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为110亿美元,同比增长9.09%。在大型云服务运营商对800G高数据速率模块的高需求和国家电信对增加光纤网络容量的要求推动下,预测2028年将增至223亿美元,2022-2028年化复合增速将达到12%。

数据来源:Yole Intelligence、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官网、天风证券研究所根据LightCounting预测,2018-2023年中国光模块部署量占比全球25%-35%,2024-2029年占比20%-25%,略有下降。北美云服务商在AI集群中部署800G的计划较为激进,这将成为未来2-3年中国份额下降的主要因素。

(二)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的重要影响

光模块行业作为现代高速信息网络的基石,在推动社会数字化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光模块作为光通信领域的核心部件,是新基建、信息网络建设的重要配套设备和升级基础。光纤通信、新基

建、宽带网络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光模块行业的支持政策和发展规划,为行业的长足发展注入了有力动力。政府对5G网络的大力支持和数据中心技术的推广,为光模块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展望未来,伴随着国家对信息通信领域投入的持续增加和政策支持的不断加强,光模块行业的发展前景将愈发广阔,对于推动社会数字化进程和产业结构升级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主体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2023 年 10 月8日结合算力基础设施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多元供给,优化布局;需求牵引,强化赋能;创新驱动,汇聚合力;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并制定了到 2025 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其中,运载力方面,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间基本实现不高于理论时延 1.5 倍的直连网络传输,重点应用场所光传送网(OTN)覆盖率达到 80%,骨干网、城域网全面支持 IPv6、SRv6 等创新技术使用占比达到 40%。
2《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2023年2月27日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加快5G 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 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以及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
3《“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22年7月7日稳步推进 5G 网络建设。加强 5G 网络规划布局,做好 5G 基础设施与市政等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推动建筑物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应急通信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加快开放共享电力、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支持 5G 建设。加快建设“千兆城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商务楼宇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光纤等通信设施的标准要求,促进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
4《“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2022年1月12日到 2025 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 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5《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能源局2022年2月7日国家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 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标志着“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东数西算”中的“数”,指的是数据,“算”指的是算力,即对数据的处理能力。通过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将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进行存储、计算、反馈,并在西部地区建立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让西部的算力资源更充分地支撑东部数据的运算,促进东西部协同联动。
6《“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2021年3月24日大力推动以5G、千兆光网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作为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两翼”和“双轮”发展,加强网络建设互促、应用优势互补和业务融合创新。
7《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2020年9月25日提出要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8《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0年5月28日提出积极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5G、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9《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2020年3月24日要求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10《“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工信部2019年11月19日加快工业级5G芯片和模组、网关,以及工业多接入边缘计算等通信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培育“5G+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
11《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万兆单向IP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年10月23日规范了IP广播系统的光纤接收装置、光接收模块、光传输系统的技术标准。
12《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改委、商务部2020年12月27日将激光器、感光芯片、光电模块等的开发与制造列入鼓励类目录。
13《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发改委2018年7月27日推进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消费规模显著增长。计划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98%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
14《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工信部2017年12月明确规定了到2022年,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及光纤光缆的国产化率及市场占有率等目标。例如,针对200G速率QSFP56、400G速率OSFP/QSFP-DD、1T速率光收发模块,规定到2022年要实现400G速率以下产品所用核心光电芯片50%的国产化,市场占有率提升到70%,1T+速率光收发模块产品实现市场突破。
15《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工信部2017年10月18日将高速光通信关键器件和芯片技术、低损耗光纤熔接技术列入其中。
16《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发改委2017年1月25日将光通信设备(如光纤、光传输设备、光接入设备等)、光纤宽带网运营服务、新型元器件(关键光电子器件、光纤激光器件等)列入其中。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自主创新和差异化竞争的发展战略,在光电芯片集成、光器件、光模块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方面掌握一系列关键技术,具备了光芯片到光器件、光器件到光模块的设计制造能力。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致力于开发高速率、智能化、低成本、低功耗的中高端光模块产品,为电信、数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的标准化及个性化产品需求,所研发生产的不同型号光模块产品累计1,000余种,产品的技术指标涵盖了多种标准的传输速率、传输距离、工作波长等,适用于人工智能、电信传输、无线通信、光纤接入、数据中心、光纤通道等多种应用场景。为NOKIA、Arista、ADTRAN、Halo等国际知名通信行业客户,以及中兴通讯、新华三、锐捷网络、浪潮等国内知名电信或网络设备制造商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光模块是光通信系统中完成光电转换的核心部件。光模块由光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构成,其中光器件是光模块的关键元件,包括激光器(TOSA)和探测器(ROSA),分别实现光模块在发射端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以及在接收端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功能。

公司产品线丰富,按照传输速率指标可分为10G以下和10G及以上两类光模块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一、10G以下
1GSFP1G SX550m850数据中心
1G LX/ZX10~120km1310/1550光纤接入
1G CWDM10~120km1271~1611光纤接入与电信 传输
1G DWDM10~120km1528.77~ 1563.86光纤接入与电信 传输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2.5GSFP2.5G SFP2~80km1310/1550电信传输
2.5G CWDM10~120km1271~1611电信传输
2.5G DWDM10~80km1528.77~ 1563.86电信传输
4.25GSFP4.25G SW300m850光纤通道
SFP4.25G LW10km1310光纤通道
6.1GSFP6G SFP2~10km1310无线通信
8.5GSFP8.5G SW300m850光纤通道
SFP8.5G LW10km1310光纤通道
二、10G以上(含10G)
10GSFP+10G SR/AOC300m850数据中心
10G LR/ZR10~80km1310/1550无线通信与数据 中心
10G CWDM10~80km1271~1611无线通信
10G DWDM10~80km1528.77~ 1563.86无线通信与电信 传输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25GSFP2825G SR/AOC300m850数据中心
25G LR/ER10~40km1310/1550无线通信与数据 中心
25G CWDM10km1271~1371无线通信
25G DWDM10km1528.77~ 1563.86无线通信
40GQSFP+40G SR4/AOC100m850数据中心
40G LR42~10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
50GSFP5650G BR1010km1270/1330下一代5G前传
50G SR100m850数据中心
100GQSFP28100G SR4100m850数据中心
100G CWDM42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
100G LR4/ER410~40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100G DR/LR1/FR1500m-10Km1311数据中心
100G ER140Km1309数据中心
200GQSFP- DD200G LR4/ER410~40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200G FR4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QSFP56200G LR4/ER410~40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200G FR42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
400GQSFP- DD400G SR8100m850数据中心
400G FR4/LR42~10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400G ER440km1304/1307/ 1309/1311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400G DR4500m1311数据中心
QSFP112400G FR4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400G SR4100m850数据中心
400G LR410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400G DR4500m1311数据中心
800GOSFP800G SR8100m850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xFR4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800G 2xFR4 Sipho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FR4 Sipho LPO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xLR410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DR4500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DR4500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800G 2DR4 TFLN500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QSFP-DD800G 2DR4500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SR850m850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ELSFPELSFP-VHP/1311为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网卡、AI和机器学习中的光引擎提供光源
ELSFP-UHP/1271/1291/1311/1331为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网卡、AI和机器学习中的光引擎提供光源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采购生产经营物资,并制定了《供应商开发认证流程》《招标管理办法》《采购订单执行流程》《采购配额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流程文件,确保对采购过程的有效控制。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生产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委托加工服务采购及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四种。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光器件、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印制电路板、结构件、低值耗材及包装材料等。为降低存货仓储成本及产品积压风险,公司日常采购按照“以产定购”模式操作,同时为保证生产的高效连续性以及成本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对部分常用原材料设置了安全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光模块产品主要由光发射组件TOSA、光接收组件ROSA、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芯片、其他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管壳和软件构成。公司生产工序包括光芯片集成(COC)、光器件及光模块的生产,其中,光芯片集成(COC)的生产工序包括共晶贴装、金丝键合、高温老化、检测等;光器件的生产工序包括软板焊接、元件贴装、COC贴装、金丝键合、耦合、高低温循环、测试、检验等;光模块的生产工序包括组装、高低温温循、高温老化、测试、检验等。报告期内,由于产能不足、场地及人员紧张,公司将少部分光模块组装,以及部分组件加工等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单位进行生产,并将部分产品的非关键生产环节通过劳务外包的方式完成。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为达成公司产品的多品种快速交付能力,公司还采用了提前备货的库存生产模式,即根据相关产品某一时间段的订单签署或意向订单情况、意向需求项目进度,结合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期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部分产品或常规通用部件提前生产、适当备货,缩短交付周期,提升产品竞争力。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模式及代理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光模块产品及服务。公司直接销售客户主要包括电信、网络设备制造商以及集成商。公司在国内母公司及美国子公司设置销售机构,主要通过客户拜访、参加展会及网站宣传等方式开拓客户,进行品牌宣传,如参加美国光网络与通信研讨会及博览会(OFC)、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CIOE)、欧洲光纤通讯展览会(ECOC)等各类光通信行业知名展会,建立维护自身网站,积极参与行业交流研究活动,获取客户需求,主动开拓客户。客户与公司接洽形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即开始对公司进行系统性审核及产品认证,审核内容包括质量体系、技术能力、生产能力等。通过前述审核及产品认证,以及双方对产品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付周期等要素达成一致协定后,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开始供应产品。

(四)行业地位

光模块行业目前以数据中心、5G通信的需求为驱动向前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的光模块产品种类丰富,目前已开发生产不同型号的光模块产品1,000余种,产品覆盖面广,产能持续提升。公司兼具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光芯片集成、光器件以及光模块的设计、生产能力,是国内少数可以批量交付涵盖10G、25G、40G、50G、100G、200G、400G、800G全系列光模块的厂商。

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统计,中国光模块制造呈集中化的趋势,行业前十的生产商占整体市场收入的50%以上。中国本土光模块制造厂商中,以2020年光模块收入排名,联特科技位列第七,国内市场份额占比约为1.30%。在波分复用(WDM)光模块细分产品领域,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发并批量生产波分复用光模块的厂商之一,在中国本土波分复用光模块制造厂商中,按2018-2020年累计收入规模排名,联特科技位列第二,市场份额占比接近3%。

1、产品或业务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情况

从事通信传输设备或其零部件制造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从事通信交换设备或其零部件制造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从事通信接入设备或其零部件制造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从事通信配套服务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情况

产品名称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毛利率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毛利率
光模块及受托加工光模块业务280万只264万只248万只602,842,481.7525.17%335万只327万只298万只823,303,363.5531.66%

变化情况产能及产量的变化系公司将部分低速率产品外协加工所致。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在光模块产品和光通信器件的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形成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和发明专利。在光器件研发和工艺技术方面,公司已掌握主流光器件的设计和工艺,包括气密性BOX、非气密性BOX、TO-CAN及同轴类OSA、单模/多模COB等。光耦合工艺是光器件制程中的核心工艺,经过多年潜心研究,公司已掌握行业领先的光耦合工艺技术,并通过定制的自动化光耦合设备,实现设备软硬件配置的差异化,最大程度上贴合公司产品设计和工艺,有效提高工艺自动化水平,使得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大幅上升,保证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光器件具有设计多样性和工艺复杂性的特点,依据行业的产品发展趋势,公司的100G/200G/400G高速率光器件设计和工艺开发充分考虑设计和工艺平台的兼容性,器件的核心元件能有效共用,独特的核心光耦合工艺能在不同产品中通用,并能沿用到更高速率的800G产品及其他未来产品,有效缩短开发周期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保证新开发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同时节省了研发资源投入。

在光模块研发技术方面,公司的高速链路建模、仿真与设计技术,能够保障光器件和光模块的高速电信号传输质量,以充分满足性能指标要求,这一技术主要应用于基于PAM4脉冲幅度调制方式的高速率光模块,是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保障;公司的数模混合电路设计、仿真与调试技术,抑制了空间上的电磁辐射,避免了数模信号间的相互干扰,实现了电磁兼容设计,大幅提升了高速率、小体积光模块的光电性能;公司的光模块低功耗设计技术,通过独特的电路设计和算法优化,显著降低光模块

产品功耗,在5G通信和数据中心应用领域具有突出优势;公司是行业内少数掌握先进电磁屏蔽处理技术的厂商,通过电路设计和管壳结构配合设计,实现对光模块产品对外辐射的抑制效果,屏蔽效能达到国际一流通信设备商的严格要求,适用于高速率光模块高密度使用场景。

公司采用7nm先进制程芯片及16nm先进制程芯片的400G光模块已完成批量交付;采用7nm先进制程芯片的800G光模块已形成小批量出货。公司继续推进超高速率产品开发,目前市场领先的采用5nm先进制程芯片的800G光模块已经送样;2023年度,公司完成200G/通道的光引擎设计与验证,基于单波200G的800G DR4和1.6T 2XDR4项目有序进行,其中800G DR4成功完成样机测试。公司基于EML调制技术的400G光模块已形成大批量发货,800G光模块处于小批量阶段;基于SIP调制技术的800G光模块处于样品阶段;基于TFLN调制技术的800G光模块处于样品阶段;CPO处于早期研发阶段,用于CPO的外部光源ELSFP处于样品阶段;LPO同时采用EML和硅光调制技术,处于样品阶段。

公司已经加入多个国际标准组织参与NPO/CPO的技术规范制定。目前实现了激光器在超高功率和高热应用环境下的封装和测试,并通过了可靠性评估;完成了高密度光电连接的产品设计以及定制化能力建设;正在积极建设核心技术平台,比如各类光学元件与电芯片的共封装工艺的设计和开发平台,应用环境模拟仿真,测试平台等等。

2、产品开发优势

光模块的应用场景多样化,公司执行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目前已开发生产不同型号的光模块产品1,000余种,产品的技术指标涵盖了多种标准的传输速率、传输距离、工作波长等,适用于电信网络、无线通信、光纤接入、数据中心、光纤通道等多种应用场景。

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100G/200G/400G/800G高速率光器件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能力的厂商,产品的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得到NOKIA、Arista、ADTRAN、Halo、Google Fiber、Ciena、Infinera、中兴通讯、新华三、烽火通信、锐捷网络、浪潮等国内外一流客户认可。

截至2023年底,公司拥有境内外授权专利共计168项,包括:境内授权专利159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境外授权发明专利9项。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开展设计、生产和管理工作,持续构建、维护规范化、规模化的产品制造和品质管理体系,制定了包括《项目质量问题管理办法》《设计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顾客沟通控制程序》等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规定,在品质稳定性、制造效率方面为客户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主要产品已取得国际电工委员会CB认证、美国FDA准入、美国UL认证、美国FCC认证、美国TSCA认证、欧盟CE认证、欧盟RoHS认证、欧盟REACH认证、德国莱茵T?V认证、欧盟PAHs认证和欧盟WEEE认证等多项国际认证,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且能快速响应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

同时,公司在高速多通道光路设计、封装技术以及高速电路设计上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经验,具备从低速率1G到高速率800G的光芯片集成、光器件和光模块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关键工艺已经全部实现自动化生产;公司通过MES生产执行系统对整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管理,有效防止漏工序、跳工序等情形;通过SPC(统计过程控制)和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对光芯片、光器件和光模块的可靠性施行例行监控,确保了交付给客户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度,受海外数据中心、国内接入网及传输网的建设放缓影响,公司的订单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同时,行业内的竞争也演变得尤为激烈,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了部分产品售价,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大幅度下滑。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572.45万元,同比降低26.55%;实现营业利润2,276.57万元,同比降低8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27万元,同比降低76.61%。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174,053.59万元,总负债31,893.31万元,净资产142,160.28万元,资产负债率18.32%。

(1)境内外“双运营中心”全面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新的产业园区及制造基地预计于2024年陆续投入使用。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的产能和交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能够为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提供充足的基础条件。

为加快海外市场业务布局,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制造中心,加速整合海外资源,拓展国际业务市场份额,提高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提升海外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覆盖率。报告期内,马来西亚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已经在第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营。

(2)持续提升研发投入,以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以技术引领发展,持续推进高速率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2023年度,公司研发支出总计5,730.6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9.46%。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0G/通道的光引擎设计

与验证,基于单波200G的800G DR4和1.6T 2XDR4项目有序进行,其中800G DR4成功完成样机测试。此外,公司还完成了多项生产工艺的研发改良与优化,为提高公司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性能提供强大技术支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外授权专利共计168项,包括:境内授权专利159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境外授权发明专利9项。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3)推进精细化管理,助推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划小核算单元,建立事业部制(BU),打造对公司利润负责的战略责任中心;完善了以战略为导向的目标管理机制,优化了部门及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改革增量绩效分配机制,倡导有增量才有激励的价值观,促进业务单位全力服务客户、资源部门全力支持产出部门,有效激发了组织活力、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公司继续加快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推广力度,实现内部运营的流程化、标准化和数据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随着新产品、国内外市场的开发与研发项目投入的持续加强,募投项目基地及马来西亚海外制造基地产能的陆续释放,将为公司未来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和企业发展注入动力。公司将结合外部环境、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战略,改善公司业绩情况,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605,724,505.69100%824,707,347.53100%-26.55%
分行业
光通信行业605,724,505.69100.00%824,707,347.53100.00%-26.55%
分产品
10G及以上光模块526,387,904.1786.90%695,425,315.0184.32%-24.31%
10G以下光模块72,450,059.0611.96%109,652,484.6013.30%-33.93%
受托加工服务4,004,518.520.66%18,225,563.942.21%-78.03%
组件等2,882,023.940.48%1,403,983.980.17%105.27%
分地区
境内122,075,791.7520.15%123,242,132.9214.94%-0.95%
境外483,648,713.9479.85%701,465,214.6185.06%-31.05%
分销售模式
直接销售536,706,158.9588.61%696,468,602.7584.45%-22.94%
代理销售69,018,346.7411.39%128,238,744.7815.55%-46.18%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主要收入来源地销售量销售收入回款情况
10G及以上光模块境外87万只415,670,407.18回款正常

当地汇率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汇率风险:公司进口采购及出口销售业务均受汇率变动影响。公司通过监控外币资产的规模情况来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贸易环境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及贸易政策变化及不确定的政治因素可能影响公司进口及出口销售业务。公司持续关注在海外业务地区的政治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规避潜在风险。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光通信行业605,724,505.69453,242,246.4925.17%-26.55%-19.58%-6.49%
分产品
10G及以上光模块526,387,904.17400,342,733.2623.95%-24.31%-16.36%-7.22%
10G以下光模块72,450,059.0645,912,024.7336.63%-33.93%-31.16%-2.55%
分地区
境内122,075,791.75145,474,074.34-19.17%-0.95%19.12%-20.07%
境外483,648,713.94307,768,172.1536.37%-31.05%-30.29%-0.69%
分销售模式
直接销售536,706,158.95423,037,912.9621.18%-22.94%-16.58%-6.00%
代理销售69,018,346.7430,204,333.5356.24%-46.18%-46.50%0.2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光通信行业销售量万只248298-16.78%
生产量万只264327-19.27%
库存量万只35342.9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10G及以上光模块成本400,342,733.2688.33%478,629,783.4384.92%-16.36%
10G以下光模块成本45,912,024.7310.13%66,690,910.9011.83%-31.16%
受托加工服务成本4,842,368.791.07%17,362,947.203.08%-72.11%
组件等成本2,145,119.720.47%912,260.050.16%135.14%

说明10G及以上光模块成本拆解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264,795,993.0666.14%343,044,300.3371.67%
直接人工60,890,745.7615.21%55,287,460.9011.55%
制造费用48,900,901.6512.21%47,532,072.909.93%
委托加工费用25,755,092.786.43%32,765,949.306.85%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83,002,642.0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6.7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100,288,178.6216.56%
2客户260,217,490.669.94%
3客户347,076,649.647.77%
4客户444,057,131.187.27%
5客户531,363,191.985.18%
合计--283,002,642.0846.7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5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5大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56,086,077.9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5.2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51,879,190.8611.72%
2供应商250,006,914.8511.29%
3供应商322,598,313.015.10%
4供应商417,153,165.253.87%
5供应商514,448,494.003.26%
合计--156,086,077.9735.24%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5大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5大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0,510,725.0022,441,528.97-8.60%
管理费用38,469,235.7542,425,100.54-9.32%
财务费用-7,240,582.66-11,095,053.84-34.74%主要系上年同期汇兑收益较高。
研发费用57,306,163.7466,112,744.71-13.32%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光电混合集成光模块与器件开发项目作出全工艺状态下的1.6T Optical Engine样品,完成工艺可行性验证,积累技术开发经验50%1)本项目制作出全工艺状态下的1.6T Optical Engine样品,完成工艺可行性验证 2)验证评估200G/Lane Optical Engine的性能,积累经验积累技术开发经验,为1.6T的产品开发奠定基础
800G高速第二代光模块与器件开发及NPI项目800G高速第二代QSFP/OSFP光模块与器件开发。主要用于以太网和数据中心通信,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端模块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沉淀,实现800G产品器件和模块NPI70%1) 开发800G基于硅光的2xDR4,2xFR4 LPO; 2)开发基于5nm低功耗DSP平台的OSFP、 QSFP-DD封装系列光模块,实现800G系列产品器件和模块的NPI扩展公司产品种类,提高公司800G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与占有率
400G高速低功耗光模块与器件降成本及NPI项目400G相关产品降成本90%1)开发基于DSP裸Die设计的QSFP112、OSFP112 400G系列光模块产品; 2)开发400G长距离传输用光模块产品,模块发射端采用nLWDM波长,接收端采用SOA+PIN的方式,实现40km的传输;提高公司产品在400G市场的竞争力与占有率
5G无线通信25G光模块与器件降成本项目25G相关产品降成本90%1)25G 波导APD项目,安排NPI转产; 2)开发在工业级温度区间内满足协议25G SR的收发性能要求的产品。进一步降低成本,拓展产品种类,提高其在市场的竞争力
40G光模块及器件降成本NPI项目40G相关产品降成本100%40G产品安排NPI转产,确保工艺符合要求,良率达标,品质可控,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40G市场竞争力
10G光模块与器件降成本项目升级方案来满足未来的产品交付以及市场价格需求100%完成10G相关产品降成本并转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波分市场的竞争力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721588.8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7.73%15.43%2.30%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7980-1.25%
硕士534032.50%
博士11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8284-2.38%
30~40岁907421.62%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2022年2021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64,156,704.8666,112,744.7147,610,693.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59%8.02%6.8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6,850,541.12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10.68%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25.87%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重视研发投入,针对“高速光模块研发项目”,是基于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可行性强,预计未来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予以资本化。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3,034,307.41929,123,453.31-22.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4,532,070.44852,501,849.43-2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502,236.9776,621,603.8854.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079,251.19132,854,958.9255.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8,367,862.46514,627,649.4639.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288,611.27-381,772,690.5433.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000,000.00824,995,650.00-81.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263,945.46104,303,680.094.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736,054.54720,691,969.91-94.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1,674,240.39419,337,141.78-183.8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销售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期完成 IPO 事项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118,502,236.97元,净利润为26,482,682.91 元,差异原因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2023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87,035,407.0510.75%541,289,214.7432.45%-21.70%
应收账款132,509,355.377.61%144,919,744.078.69%-1.08%
合同资产0.00%0.00%0.00%
存货365,859,273.3221.02%342,730,689.6620.55%0.47%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0.00%
固定资产257,942,231.7214.82%201,355,723.3512.07%2.75%
在建工程253,410,298.3314.56%72,808,859.264.36%10.20%
使用权资产3,493,683.050.20%6,391,464.180.38%-0.18%
短期借款149,063,400.158.56%89,071,944.455.34%3.22%
合同负债153,699.080.01%236,550.490.01%0.00%
长期借款0.00%0.00%0.00%
租赁负债1,691,951.340.10%2,577,561.640.15%-0.05%
应收票据5,367,287.640.31%14,044,168.470.84%-0.53%
应收款项融资16,524,578.560.95%8,572,765.590.51%0.44%
预付款项2,388,924.420.14%4,046,789.620.24%-0.10%
其他应收款17,935,710.421.03%10,936,855.910.66%0.37%
其他流动资产7,779,197.100.45%4,446,200.760.27%0.18%
无形资产37,656,200.242.16%25,633,620.141.54%0.62%
开发支出6,850,541.120.39%0.39%
长期待摊费用6,092,751.620.35%10,104,212.420.61%-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64,492.170.73%8,516,787.020.51%0.22%
其他非流动资产134,257,345.137.71%31,406,978.851.88%5.83%
应付票据14,922,225.820.86%14,100,984.550.85%0.01%
应付账款120,588,440.866.93%118,158,412.167.08%-0.15%
应付职工薪酬18,514,064.021.06%24,127,615.871.45%-0.39%
应交税费528,039.200.03%1,841,364.610.11%-0.08%
其他应付款3,110,092.550.18%3,074,417.400.18%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962.690.12%3,264,803.360.20%-0.08%
其他流动负债5,321.340.00%314,175.920.02%-0.02%
递延收益7,385,889.030.42%470,190.360.03%0.39%
递延所得税负债949,014.760.05%1,183,811.250.07%-0.02%
股本129,744,000.007.45%72,080,000.004.32%3.13%
资本公积1,054,694,075.6060.60%1,112,358,075.6066.68%-6.08%
盈余公积25,267,329.641.45%22,067,947.141.32%0.13%
未分配利润211,645,239.3012.16%202,777,938.8912.16%0.00%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40,889,541.947,879,421.746,117,616.430.00575,000,000.00525,000,000.00292,768,662.79
应收款项融资8,572,765.590.000.000.0060,883,092.0152,931,279.0416,524,578.56
上述合计249,462,307.537,879,421.746,117,616.430.00635,883,092.01577,931,279.04309,293,241.35
金融负债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59,622,458.8426,971,011.91491.83%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创新中心项目自建光通信行业88,949,897.43115,920,909.34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5,784.96万元人民币,剩余资金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12月20日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2-020)
马来西亚制造基地项目自建光通信行业70,672,561.4170,672,561.41自有及自筹资金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11月11日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及房屋并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编号:2022-013)
合计------159,622,458.84186,593,470.75----0.000.00------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72,746.7465,756.2526,077.442,517.65000.00%23,946.5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剩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0
合计--72,746.7465,756.2526,077.442,517.65000.00%23,946.5--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077.4万元,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8.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946.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946.50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37,69937,69913,517.8922,978.6160.95%2024年09月不适用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59315,5937,972.058,251.5952.92%2025年09月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6,7006,7006,700100.00不适用
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9,99259,99221,489.9437,930.2--------
超募资金投向
创新中心项目5,764.255,784.964,587.464,587.4679.30%2024年04月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764.255,784.964,587.464,587.46--------
合计--65,756.2565,776.9626,077.442,517.65----0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84.96万元(含超募资金5,764.25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人民币投资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4,587.46万元,余额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87.9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8.56万元,共计8,786.46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5,000万元,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美国联特子公司光模块产品的海外市场销售及客户服务100万元美金5,425,521.384,121,093.3614,466,993.91-2,847,097.82-2,852,735.18
马来西亚联特子公司从事电子、光学元器件、光学产品、技术、收发器、子系统及智能软件的研究、设计、生产、营销、销售、进出口业务。4,226,500.00 林吉特132,342,708.922,586,732.349,810,651.14-3,595,652.24-3,742,479.77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目前,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多种因素的驱动下,以及国家数字化新基建战略布局的推动下,5G和数据中心等产业得以快速发展。光模块作为信息传输与数据交换的核心部件,其所在行业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期”。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光模块的企业,公司将抓住行业发展契机,争取在2025年前发展成为光模块行业全球领先的供应商之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光电集成的技术工艺,加大硅光集成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建立高水平的高速激光器/探测器等光器件集成工艺平台,研发行业前沿技术,增强公司产品在性能、成本和质量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还将加强与国内外主流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客户的合作,力争成为电信中长距传输领域、5G中回传、数据中心互联领域的核心供应商。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

1、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助力境外数据中心建设与国家“东数西算”发展战略的落地,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加强与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互联网厂商的合作,不断增强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从而提高品牌知名度,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持续做好客户关系维护、产品质量保障、快速交付等工作,提高在客户的中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借着境内外数据中心大力建设的红利,争取突破境外一家超大型数据中心客户。同时将资源聚焦,打造基于销售、产品线、高层的战略客户开发“铁三角”。

2、发挥产品优势,打造重点拳头产品

公司将持续巩固波分产品的优势地位,依托长期在波分复用产品市场的优势,建立良好的供应链体系及库存管理、生产管理能力,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从而在波分复用光模块细分市场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同时,公司也会通过改善方案、优化工艺、提升效率等方式来提高高速光模块产品的竞争力。在新产品方面,公司会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紧跟客户、市场的技术发展步伐,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出,力争成为行业领先的光模块提供商。

3、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端人才,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主业实施垂直整合,布局新技术并加强底层技术和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依托于BOX、COB等高速

光模块的光器件封装技术、光电混合集成及基于SIP、TFLN的光电集成技术,以及用于下一代产品NPO(近封装光学)/CPO(共封装光学)所需的高速光连接技术、激光器技术和芯片级光电混合集成技术来构建公司的技术“护城河”。

4、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

公司质量部将积蓄内力,夯实基础,着力做好质量管理的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运作环境,借助有序可控的过程管理手段,完善的质量体系为保障,塑造良好的质量形象,提高公司在重要客户中的战略地位,降低内外部故障成本,增强顾客满意。在关键过程的监控上尽量采用防错技术。在过程监控的同时关注产品实现过程与顾客导向过程的整体衔接,过程的输入输出关系,力求做到把握重点,兼顾全局。打造基于生产、工程、质量的高效运营的“铁三角”。

5、优化产能建设,打造境内外“双运营中心”

公司新的产业园区与制造基地将于2024年陆续投入使用,公司的产能和交付能力得到进一步补强。同时公司也会着力于打造“智慧园区”,对标国内外先进的智能工厂,导入一系列的如“精益制造”、“智能制造”、“数字化制造”的理念,争取达到行业内领先的制造水平并最大化程度降低公司的制造成本,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与产品的良率。

同时,公司通过马来西亚子公司布局建设海外生产制造基地,实现公司“双运营中心”规划,形成境内外双运营中心的格局。

6、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整体效能

各子公司和产品线要以“筑基础、稳增长、创利润”为工作核心,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财务部门要持续优化完善全面预算和管理报表,在集团层面财务要加强管控力度;行政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提升服务质量;人资部门要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任职资格体系、职业发展通道,加强人才梯队建设;IT管理部要完善信息化建设通过导入信息系统,通过EWMS,SRM、、QMS、OA系统实现采购资源整合、提升上游供应商管理能力,构建安全、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有效产能;构建质量可靠、交期可控、成本极致的供应竞争力;优化预测、备货、交付流程和机制,构建安全、高效的运营体系以支撑公司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持续有效的增长。

(三)公司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通信模块,如果未来全球经济衰退,国家宏观政策进行调整,通信运营商投资计划削减,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发展出现滞缓,或者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经济形势、政策导向、技术革新等发生变化,市场减少光模块产品需求,从而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如若公司不能利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市场优势,积极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则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面临盈利水平可能下降的风险。

2、技术革新风险

光通信行业是融合光学、电子、材料、半导体等多学科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光模块产品具有品种多样、应用领域广泛、制造工序复杂、产品迭代速度较快的特点,受通信技术周期迭代的影响,光模块行业亦具有一定的技术周期性特征。

若公司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革新的步伐,无法走在行业技术前沿,则公司的技术优势及产品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存在被削弱的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成功开发的新技术产品有效替代现有产品,并快速实现量产,也将对公司的产品优势和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剔除产品升级因素影响,在光模块产品生命周期内,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随着技术迭代发展,其价格及盈利性呈现下降趋势,若公司未及时掌握新技术并进行新产品有效开发,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波动风险。

3、技术升级风险

随着光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领域的延伸,对光通信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光模块作为光通信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将朝着高速率、小型化、低成本、低功耗等方向发展,各种新功能、新方案的提出,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均对光模块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艺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及时实现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公司产品将存在过时或被淘汰的风险。

因此,关于技术革新以及技术升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端人才,建立科学有效的研发体系,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

4、中美贸易摩擦引致的出口业务风险

公司的产品以海外销售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给国内产业和经济运行均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导致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影响到公司对美国市场客户销售业务的开展,同时,若美国市场客户将加征的关税大比例或全部转嫁至公司,将压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进而拉低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布局境内外“双运营中心”,着力于打造“智慧园区”,对标国内外先进的智能工厂,提升制造水平并最大化程度降低公司的制造成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海外业务地区的政策和贸易环境的熟悉,关注相关政策变动并及时筹备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5、光通信芯片供应链稳定性的风险

光模块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等光通信芯片,其中,高端芯片领域以境外厂商为主,中低端芯片领域以境内厂商为主,境外厂商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产业优势较为明显,境内厂商与之相比尚存在明显差距。公司光模块生产所需的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主要来源于境外厂商。

随着国际贸易及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或者出现其他突发因素,可能会导致境外芯片供应出现偏紧局面,若公司的境外芯片供应渠道受阻,或使用国产芯片的替代进程不及预期,均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01月06日公司会议室电话沟通机构中欧基金、益民基金、国联证券、民生证券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年05月09日价值在线网络互动其他其他网上提问投资者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 m.cn)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

3、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对公司发展的事项进行专项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的选举程序、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监事均熟悉公司基本业务,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负责的端正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分产品线、职能部门等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性制定了针对性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方案,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依照信息披露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8、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是依法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等均已整体进入股份公司。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制定了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7.66%2023年01月04日2023年01月04日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72.60%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5月16日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第二次临临时股东大会58.77%2023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4日详见巨潮资讯网
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1.34%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张健50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15,238,50012,190,80027,429,3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杨现文46董事、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9,718,2007,774,56017,492,76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吴天书44董事、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5,203,8004,163,0409,366,84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李林科42董事、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4,164,9003,331,9207,496,82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林雪枫45董事现任2023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王冰35董事现任2023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吴友宇61独立董事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余玉苗59独立董事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刘华57独立董事现任2020年2026年
09月14日09月13日
左静40监事会主席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李宁37监事现任2023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许怡31职工监事现任2020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3日
肖明46副总经理现任2023年02月16日2026年09月13日
罗楠42财务总监现任2024年03月19日2026年09月13日
张鹏43董事离任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4日
张庆47董事离任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4日
周广吉41监事离任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4日
许树良49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4日
合计------------34,325,40000061,785,72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2023年9月14日公司完成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张鹏先生、张庆先生、监事周广吉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许树良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张鹏董事任期满离任2023年09月14日任期届满离任
张庆董事任期满离任2023年09月14日任期届满离任
周广吉监事任期满离任2023年09月14日任期届满离任
许树良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满离任2023年09月14日任期届满离任
肖明副总经理聘任2023年02月16日因公司经营需要聘任
张健财务总监、代董事会秘书聘任2023年09月14日因公司经营需要聘任
张健财务总监任免2024年03月19日因公司内部职务调整
罗楠财务总监聘任2024年03月19日因公司经营需要聘任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武汉高技术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监事、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6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林雪枫,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武汉蓝波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线经理;2021年12月起任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冰,男,198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今任职于联特科技,先后担任联特科技软件工程师、软件组组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软件开发部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华,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至1988年7月,任职于湖北钟祥南湖中学;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于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91年6月至1992年10月,任职于武汉纺织大学;1992年10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玉苗,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1996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01年1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吴友宇,女,196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8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电信器件公司助工;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于华中理工大学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课程;1990年6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目前兼任武汉国科舰航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左静,女,198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固勤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珈伟太阳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采购工作;2011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采购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经理。

许怡,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成本主管;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宁,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器件开发工作;2015年12月至今,任职于联特科技,先后担任光器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器件开发部产品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肖明,男,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17年曾先后任职于中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讯、Tellabs(现Infinera)、思科系统(中国)研发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担任普修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EO职务;2019年至2022年先后担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TFC COMMUNICATION USA INC.(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美国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楠,女,198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管理学、法学双学位。2004年至2023年曾先后任职于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云杉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高级总监等职务;2024年3月至今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许怡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25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刘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92年10月01日
刘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6月18日
余玉苗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01年11月01日
余玉苗中国审计学会理事
余玉苗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
余玉苗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5日
余玉苗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6月24日2024年2月1日
余玉苗广东融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8月30日
余玉苗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06月24日
吴友宇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1990年06月01日
吴友宇武汉国科舰航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12月0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报监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根据公司制订的年薪兑现方案结合岗位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2023年度实际支付报酬合计640.1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健50董事长、总经理现任49.81
杨现文46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9.81
吴天书44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2.61
李林科42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2.61
林雪枫45董事现任58.62
王冰35董事现任42.35
吴友宇61独立董事现任8
余玉苗59独立董事现任8
刘华57独立董事现任8
左静40监事会主席现任42.57
李宁37监事现任43.58
许怡31职工监事现任21.08
肖明46副总经理现任155.2
罗楠42财务总监现任11.95
周广吉41监事离任0
张鹏43董事离任0
张庆47董事离任0
许树良49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离任35.91
合计--------640.1--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02月16日2023年02月16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04月21日2023年04月25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08月25日2023年08月29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4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4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健642004
杨现文660004
吴天书651004
李林科660004
林雪枫312001
王冰330001
张鹏303003
张庆303003
吴友宇615004
余玉苗615004
刘华615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余玉苗(召集人)、张健、刘华22023年04月18日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3年08月22日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余玉苗(召集人)、吴友宇、刘华12023年10月19日审议《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吴友宇(召集人)、张健、余玉苗32023年02月14日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2023年08月22日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年09月14日《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刘华(主任委员)、杨12023年04月1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
委员会现文、吴友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935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35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97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97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450
销售人员29
技术人员324
财务人员14
行政人员153
合计97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97
本科219
大专224
高中及以下430
合计970

2、薪酬政策

公司通过导入专业的咨询机构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整体薪酬体系,保障公司的薪酬的激励机制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全体员工的培训和职业规划,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了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制定了培训管理办法,开展了管理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激发员工学习知识技能、提高素质,实现员工发展和公司发展的有机统一。2023年公司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的员工培训和人才发展体系,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日常业务产品培训、专项讲座、职工自主线上学习、持续开展中高层MBA(工商管理硕士)培训、引进大的咨询项目(人力资源咨询项目、大客户模型咨询项目、产品线经营模型咨询项目)等多种学习形式,赋能核心领域专业能力及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与强化员工能力的培养,支持和帮助员工获取职业生涯阶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259,51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6,271,198.68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7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1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57,66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股。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出《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职责,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不适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工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5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29,744,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6,487,2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6,487,200.00
可分配利润(元)212,989,966.71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87,200.00元(含税)。 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购买新增子公司的情形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4年04月23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一般缺陷: (1)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一般缺陷: (1)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2)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
重大更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定量标准一般缺陷: (1)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2%) (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3%) (3)资产总额(潜在错报<2%) 重要缺陷: (1)营业收入总额(2%≤潜在错报<3%) (2)利润总额(3%≤潜在错报<5%) (3)资产总额(2%≤潜在错报<3%) 重大缺陷: (1)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3%) (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 (3)资产总额(潜在错报≥3%)一般缺陷: (1)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重要缺陷: (2)资产总额的2%≤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3% 重大缺陷: (3)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3%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4年04月23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82号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主要从事光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主要生产工序为光器件和光模块的生产、调试和检测,不存在重污染情形,公司产品亦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活动均在境内母公司发生,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等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公司采用的主要环保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处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点胶、贴片、耦合和酒精清洁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焊接、耦合过程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焊接废气经车间顶部过滤器预处理、耦合废气经设备自带过滤器预处理后,与挥发性有机废气一并经车间通风换气系统引至楼顶,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空调系统清洗废水和冷却塔排水,依托园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官网,经污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引风机及中央空调室外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公司采取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外壳隔声降噪等处理措施有效处理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理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实际属于“登记管理”要求。公司依法在

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进行了排污登记,并收到编号为91420100584861858K001Y的《固体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组织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废包装盒,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路板、废酒精液、废胶罐、废酒精瓶、废胶水注射器、废无尘纸、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分类暂时存放后定期交由专业固废处理公司清运处置。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责任,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并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股份限售承诺注12022年09月13日2026年3月13日正常履行中
同创光通、优耐特股份限售承诺注2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已履行完毕
南海成长同赢股份限售承诺注3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已履行完毕
苏州同创股份限售承诺注4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已履行完毕
中小企业基金、同心共成承诺股份限售承诺注5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已履行完毕
松和信创投、深创投、光谷产投、七匹狼控股股份限售承诺注6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30日已履行完毕
许树良股份限售承诺注72022年09月13日2024年3月30日正常履行中
左静、许怡股份限售承诺注8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已履行完毕
陈奎股份限售承诺注9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30日已履行完毕
吕妮娜、万仁、尹根、邓天明、申腾、窦水莲、李青、郭炜炜、何超股份限售承诺注10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已履行完毕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优耐特股份减持承诺注11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注122022年09月13日2025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注13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注14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承诺注15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注16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注17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优耐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注18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其他承诺注19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注20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注21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注22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同创光通和优耐特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南海成长同赢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与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

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4:苏州同创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与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如发行人本次提交上市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之后,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不再符合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5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关于股份锁定的要求的,本合伙企业的承诺将终止执行,本合伙企业将依据届时有效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和减持义务,出具新的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承诺。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5:中小企业基金、同心共成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

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松和信创投、深创投、光谷产投及七匹狼控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许树良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人取得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8:左静、许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9:陈奎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人取得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0:吕妮娜、万仁、尹根、邓天明、申腾、窦水莲、李青、郭炜炜及何超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取得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

2、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1)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3)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共同承诺如下:

“1、将严格遵守所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

2、作为发行人股东,承诺人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承诺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和优耐特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本合伙企业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

2、本合伙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

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2:

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条件及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下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启动本预案。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或者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主体

回购或增持的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本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本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为第三顺位:

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股份回购的前提下,由公司回购股份。

2、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列情形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1)股份回购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

3、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列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承诺函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

1、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个月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四、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承诺的生效

本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2、本人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4、若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若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5、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发行人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6、本承诺的生效

本承诺在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

内有效。”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2、本人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承诺,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5、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发行人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

本人的现金分红及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6、本承诺的生效

本承诺在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注13:

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制定并公告股票回购方案,包括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该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3、若本公司为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或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制定并公告股票回购方案,包括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该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3、若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14: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本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本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2、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注15:

发行人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九)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一)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董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

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监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16

发行人关于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对要求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决定或认定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与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孰高者确定(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为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注1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以任何形式投资的其他企业如获得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促成该业务机会按照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7、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注18: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4.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南海成长同赢及苏州同创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或租赁产品或资产、提供或接受服务、相互拆借资金或提供担保、相互使用人员;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联特科技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不利用关联关系干扰联特科技内部决策程序,侵害联特科技利益或与联特科技进行利益输送。

4、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承诺人的股东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承诺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承诺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和优耐特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或租赁产品或资产、提供或接受服务、相互拆借资金或提供担保、相互使用人员;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与联特科技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不利用关联关系干扰联特科技内部决策程序,侵害联特科技利益或与联特科技进行利益输送。

4、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合伙企业的股东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合伙企业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保证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合伙企业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4、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注19: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承诺如下:

“本人就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若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被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有关方面追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补缴或赔偿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2、若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支付全部罚款款项,使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注20:

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扣减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

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扣减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2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目前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

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发行人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声明与承诺。如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22: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已经依法解除,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任何潜在争议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7,664,752.138,516,787.02-852,034.89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1,183,811.25-934,780.4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22,076,221.6922,067,947.148,274.55
未分配利润202,852,409.86202,777,938.8974,470.97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7,511,554.888,363,589.77-852,034.89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1,183,811.25-934,780.4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22,076,221.6922,067,947.148,274.55
未分配利润198,685,995.22198,611,524.2574,470.97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固定资产折中新增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公司按照变更后折旧年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与按变更前折旧年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相比,减少了461,402.05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92,191.74元。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5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索保国、赵法钧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5年)索保国、(5年)赵法钧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租赁主要为生产经营场地、员工宿舍等,均已签署租赁合同。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马来西亚联特2022年11月11日15,0000连带责任担保中长期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7,50014,00000
券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5,00015,00000
合计32,50029,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告编号:2023-044)。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完成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公告编号:2023-045、2023-046、2023-047)。此外,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编号:2023-043)。

2、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52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3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30日实施完毕,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72,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16,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57,664,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4、马来西亚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及房屋并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8,000.00万元在马来西亚建设全球制造基地。马来西亚联特于2022年12月22日与NIBAN MOULD (M) SDN BHD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项目建设需要的土地及房屋。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境内、境外相关审批手续,截至目前该项目在已经正式投入运营。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公司内部制度修订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完成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十六项制度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内容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4,060,00075.00%43,248,000-35,522,2807,725,72061,785,72047.6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720,0003.77%2,176,000-4,896,000-2,72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51,340,00071.23%41,072,000-30,626,28010,445,72061,785,72047.6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7,014,60023.61%13,611,680-30,626,280-17,014,6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34,325,40047.62%27,460,320027,460,32061,785,72047.6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020,00025.00%14,416,00035,522,28049,938,28067,958,28052.38%
1、人民币普通股18,020,00025.00%14,416,00035,522,28049,938,28067,958,28052.3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72,080,000100.00%0057,664,000057,664,000129,744,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配,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72,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16,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57,664,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2、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52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3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及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张健15,238,50012,190,80027,429,30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杨现文9,718,2007,774,56017,492,76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吴天书5,203,8004,163,0409,366,84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李林科4,164,9003,331,9207,496,82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4,760,6003,808,4808,569,08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4,4003,003,5206,757,92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98,8002,399,0405,397,84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01,9002,321,5205,223,42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40,0001,632,0003,672,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1,1001,208,8802,719,98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80,000544,0001,224,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深圳市松和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7,800302,240680,04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000296,000666,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0,000272,000612,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10月9日
合计54,060,00043,248,00035,522,28061,785,72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均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部分内容。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80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57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健境内自然人21.14%27,429,30012,190,80027,429,3000不适用0
杨现文境内自然人13.48%17,492,7607,774,56017,492,7600不适用0
吴天书境内自然人7.22%9,366,8404,163,0409,366,8400不适用0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60%8,569,0803,808,48008,569,080不适用0
李林科境内自然人5.78%7,496,8203,331,9207,496,8200不适用0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5.21%6,757,9203,003,52006,757,920不适用0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4.16%5,397,8402,399,04005,397,840不适用0
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3%5,223,4202,321,52005,223,420不适用0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0%2,719,9801,208,88002,719,980不适用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4%2,387,288347,28802,387,288不适用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为一致行动人; 张健系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直接持有10%的出资份额,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倪泽望,同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69,080人民币普通股8,569,080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57,920人民币普通股6,757,920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397,840人民币普通股5,397,840
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23,420人民币普通股5,223,420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19,980人民币普通股2,719,98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87,288人民币普通股2,387,288
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000人民币普通股666,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87,465人民币普通股587,46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32,411人民币普通股532,411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华中国A股创新基金380,840人民币普通股380,84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直接持有10%的出资份额,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倪泽望,同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健中国
杨现文中国
吴天书中国
李林科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健本人中国
杨现文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吴天书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李林科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
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大信审字[2024]第2-0020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赵法钧、索保国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2-00203号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附注五(三十三),贵公司主要从事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加工、测试服务。贵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05,724,505.69元。鉴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关键业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和评价贵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贵公司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贵公司产品类型及客户情况对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本期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选取报告期内的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5)从当期记录的收入交易中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核对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等;

(6)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等查询贵公司出口报关信息,评价出口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7)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示,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40,925,635.46元,坏账准备8,416,280.09元,账面价值为132,509,355.37元,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61%。贵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的减值进行评估,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是以此类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确定预期发生信用风险损失率,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贵公司管理层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贵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主要控制措施以及运作的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检查贵公司用以构成相关判断的资料是否准确、合理,包括用于计算历史损失率数据的准确性、预期信用损失是否按目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资料进行适当调整等;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信誉情况和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7,035,407.05541,289,214.7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92,768,662.79240,889,541.9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367,287.6414,044,168.47
应收账款132,509,355.37144,919,744.07
应收款项融资16,524,578.568,572,765.59
预付款项2,388,924.424,046,789.6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7,935,710.4210,936,855.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65,859,273.32342,730,689.6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779,197.104,446,200.76
流动资产合计1,028,168,396.671,311,875,970.7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57,942,231.72201,355,723.35
在建工程253,410,298.3372,808,859.2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493,683.056,391,464.18
无形资产37,656,200.2425,633,620.14
开发支出6,850,541.1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092,751.6210,104,21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64,492.178,516,787.02
其他非流动资产134,257,345.1331,406,978.85
非流动资产合计712,367,543.38356,217,645.22
资产总计1,740,535,940.051,668,093,615.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9,063,400.1589,071,944.4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4,922,225.8214,100,984.55
应付账款120,588,440.86118,158,412.1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53,699.08236,550.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8,514,064.0224,127,615.87
应交税费528,039.201,841,364.61
其他应付款3,110,092.553,074,417.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962.693,264,803.36
其他流动负债5,321.34314,175.92
流动负债合计308,906,245.71254,190,268.8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691,951.342,577,561.6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7,385,889.03470,190.36
递延所得税负债949,014.761,183,811.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26,855.134,231,563.25
负债合计318,933,100.84258,421,832.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9,744,000.0072,0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54,694,075.601,112,358,075.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52,194.67387,822.2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267,329.6422,067,947.1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11,645,239.30202,777,93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21,602,839.211,409,671,783.9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421,602,839.211,409,671,783.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40,535,940.051,668,093,615.98

法定代表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6,965,949.54519,292,464.94
交易性金融资产292,768,662.79240,889,541.9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367,287.6414,044,168.47
应收账款147,497,225.81153,866,443.25
应收款项融资16,524,578.568,572,765.59
预付款项2,290,416.564,035,970.03
其他应收款137,215,183.1330,983,909.2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36,838,505.62335,270,412.6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779,197.104,446,200.76
流动资产合计1,093,247,006.751,311,401,876.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422,028.447,422,028.4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5,103,375.61194,417,527.40
在建工程253,410,298.3372,808,859.2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949,623.446,231,869.40
无形资产37,656,200.2425,633,620.14
开发支出6,850,541.1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820,959.4710,104,21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64,492.178,363,589.77
其他非流动资产134,257,345.1326,649,828.21
非流动资产合计646,134,863.95351,631,535.04
资产总计1,739,381,870.701,663,033,411.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9,063,400.1589,071,944.45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4,922,225.8214,100,984.55
应付账款119,618,436.67116,724,447.7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53,699.08236,550.49
应付职工薪酬18,171,633.0324,056,338.68
应交税费498,436.70747,821.53
其他应付款2,745,010.165,329,367.2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95,761.173,185,245.69
其他流动负债5,321.34314,175.92
流动负债合计306,973,924.12253,766,876.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377,670.842,494,986.9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7,385,889.03470,190.36
递延所得税负债949,014.761,183,811.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712,574.634,148,988.51
负债合计316,686,498.75257,915,864.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9,744,000.0072,0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54,694,075.601,112,358,075.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267,329.6422,067,947.14
未分配利润212,989,966.71198,611,524.25
所有者权益合计1,422,695,371.951,405,117,546.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39,381,870.701,663,033,411.8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05,724,505.69824,707,347.53
其中:营业收入605,724,505.69824,707,347.5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63,709,406.75684,576,376.73
其中:营业成本453,242,246.49563,595,901.5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421,618.431,096,154.77
销售费用20,510,725.0022,441,528.97
管理费用38,469,235.7542,425,100.54
研发费用57,306,163.7466,112,744.71
财务费用-7,240,582.66-11,095,053.84
其中:利息费用3,255,487.123,039,931.46
利息收入8,506,273.161,731,051.08
加:其他收益12,427,288.2213,892,255.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72,283.83839,318.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71,704.21889,541.9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6,615.6341,123.4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286,845.86-31,725,970.3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524.55-7,143.7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765,669.52124,060,096.40
加:营业外收入37,703.8841,487.83
减:营业外支出133,085.6082,360.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670,287.80124,019,223.38
减:所得税费用-3,812,395.1110,807,300.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482,682.91113,211,923.1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482,682.91113,211,923.1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2,682.91113,211,923.1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5,627.62567,406.2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5,627.62567,406.2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627.62567,406.2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5,627.62567,406.22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6,347,055.29113,779,329.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347,055.29113,779,329.3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0421.0744
(二)稀释每股收益0.20421.074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619,726,578.23820,195,657.19
减:营业成本470,559,944.43565,194,676.00
税金及附加1,368,610.671,096,154.77
销售费用17,561,737.4523,273,848.43
管理费用36,107,157.6741,727,504.32
研发费用57,306,163.7466,112,744.71
财务费用-8,548,001.63-11,038,708.52
其中:利息费用3,232,360.652,881,966.17
利息收入8,186,592.641,714,436.56
加:其他收益12,427,288.2213,892,255.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72,283.83839,318.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71,704.21889,541.9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74,290.68181,571.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867,719.07-31,725,970.3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5,715.52-270,956.9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063,098.25117,635,197.51
加:营业外收入38,280.5341,280.27
减:营业外支出132,871.8778,731.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968,506.91117,597,746.70
减:所得税费用-4,025,318.059,900,313.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993,824.96107,697,433.5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993,824.96107,697,433.5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1,993,824.96107,697,433.5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3,180,920.34832,933,016.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4,232,767.5673,634,100.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620,619.5122,556,33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3,034,307.41929,123,453.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4,849,247.05632,613,820.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2,056,218.11138,254,476.04
支付的各项税费6,931,722.2218,622,564.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694,883.0663,010,988.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4,532,070.44852,501,84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502,236.9776,621,603.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7,061,783.8713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852,018.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467.322,94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079,251.19132,854,958.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8,367,862.46182,627,649.46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033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8,367,862.46514,627,649.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288,611.27-381,772,690.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5,995,6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9,000,000.0014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000,000.00824,995,6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9,000,000.0076,893,021.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480,047.202,542,094.7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83,898.2624,868,563.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263,945.46104,303,680.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736,054.54720,691,969.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76,079.373,796,258.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1,674,240.39419,337,14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8,709,647.44119,372,505.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035,407.05538,709,647.4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0,986,044.93820,910,057.30
收到的税费返还54,232,767.5673,634,100.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217,083.4022,449,424.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0,435,895.89916,993,582.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2,318,836.02635,470,927.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5,375,741.86131,241,882.49
支付的各项税费5,724,827.0618,617,188.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3,273,991.4575,535,891.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6,693,396.39860,865,88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42,499.5056,127,693.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7,061,783.8713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852,018.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34,313.992,94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3,296,097.86132,854,958.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8,586,918.71176,716,180.48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0332,632,945.9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8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8,586,918.71509,460,986.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290,820.85-376,606,027.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5,995,6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9,000,000.0014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000,000.00824,995,6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9,000,000.0076,893,021.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480,047.202,542,094.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82,909.0024,790,93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062,956.20104,226,054.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37,043.80720,769,595.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64,329.452,882,133.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9,746,948.10403,173,394.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6,712,897.64113,539,503.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965,949.54516,712,897.6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387,822.2922,067,947.14202,777,938.891,409,671,783.921,409,671,783.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387,822.2922,067,947.14202,777,938.891,409,671,783.921,409,671,783.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664,000.00-57,664,000.00-135,627.623,199,382.508,867,300.4111,931,055.2911,931,055.29
(一)综合收益总额-135,627.6226,482,682.9126,347,055.2926,347,055.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199,382.50-17,615,382.50-14,416,000.00-14,41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3,199,382.50-3,199,382.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4,416,000.00-14,416,000.00-14,416,00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7,664,000.00-57,664,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57,664,000.00-57,664,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744,000.001,054,694,075.60252,194.6725,267,329.64211,645,239.301,421,602,839.211,421,602,839.21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79,583.9311,302,078.44100,370,631.04626,361,065.28626,361,065.28
加:会计政策变更-3,874.66-34,871.92-38,746.58-38,746.58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79,583.9311,298,203.78100,335,759.12626,322,318.70626,322,318.7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18,020,000.00651,550,135.87567,406.2210,769,743.36102,442,179.77783,349,465.22783,349,465.22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67,406.22113,211,923.13113,779,329.35113,779,329.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020,000.00651,550,135.87669,570,135.87669,570,135.8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8,020,000.00639,542,529.58657,562,529.58657,562,529.5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007,606.2912,007,606.2912,007,606.2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69,743.36-10,769,743.36
1.提取盈余公积10,769,743.36-10,769,743.3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387,822.2922,067,947.14202,777,938.891,409,671,783.921,409,671,783.92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22,067,947.14198,611,524.251,405,117,546.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22,067,947.14198,611,524.251,405,117,546.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664,000.00-57,664,000.003,199,382.5014,378,442.4617,577,824.96
(一)综合收益总额31,993,824.9631,993,824.9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199,382.50-17,615,382.50-14,41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3,199,382.50-3,199,382.5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4,416,000.00-14,416,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7,664,000.00-57,664,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57,664,000.00-57,664,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744,000.001,054,694,075.6025,267,329.64212,989,966.711,422,695,371.9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1,302,078.44101,718,705.98627,888,724.15
加:会计政策变更-3,874.66-34,871.92-38,746.58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1,298,203.78101,683,834.06627,849,977.5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020,000.00651,550,135.8710,769,743.3696,927,690.19777,267,569.42
(一)综合收益总额107,697,433.55107,697,433.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020,000.00651,550,135.87669,570,135.8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8,020,000.00639,542,529.58657,562,529.5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007,606.2912,007,606.2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69,743.36-10,769,743.36
1.提取盈余公积10,769,743.36-10,769,743.3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22,067,947.14198,611,524.251,405,117,546.99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注册资本:12,974.4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健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半导体产品、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投资预算金额较大,且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

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应收票据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至2年10.0010.00
2至3年30.003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组合1:应收出口退税组合主要为应收的出口退税
组合2:合并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主要为本公司关联方
组合3:合并范围外其他会计主体组合主要为除应收出口退税外其他应收款项,如保证金押金等

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三阶段”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
1至2年10.00
2至3年30.00
3年以上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1、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12、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3、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4、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5、其他应收款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7、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无。

20、其他债权投资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无。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节第五、11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00-40.005.00%2.38%-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00%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005.00%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00-5.005.00%19.00%-31.67%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依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

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使用寿命(年)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50.00法定使用权年限平均法
专利权4.00预计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年限平均法
软件10.00预计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年限平均法
非专利技术10.00预计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年限平均法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0、长期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收入确认时点: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本公司销售业务可分为境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境外公司直接销售:

境内销售:公司向客户发出商品后,合同约定验收期满如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以对方签收后验收期满的时点确认收入;无约定验收期的,以对方签收的时点确认收入。VMI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所属仓库,在客户领用存货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公司境外销售采用FCA、FOB、 EXW、CPT、DDP、DAP等方式结算,在FCA、FOB、EXW、CPT方式下,公司商品交承运人并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DDP、DAP方式下,公司

商品出库并办理相关报关手续,在客户指定目的地交货后确认收入。VMI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所属仓库,在客户领用存货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境外公司直接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规定,将商品交付给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人,客户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

(2)加工及测试服务收入

公司对外提供加工及测试服务,于劳务提供完毕时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852,034.89
递延所得税负债-934,780.41
盈余公积8,274.55
未分配利润74,470.97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固定资产折中新增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公司按照变更后折旧年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与按变更前折旧年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相比,减少了461,402.05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92,191.74元。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7,664,752.138,516,787.02-852,034.89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1,183,811.25-934,780.4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22,076,221.6922,067,947.148,274.55
未分配利润202,852,409.86202,777,938.8974,470.97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7,511,554.888,363,589.77-852,034.89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1,183,811.25-934,780.4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22,076,221.6922,067,947.148,274.55
未分配利润198,685,995.22198,611,524.2574,470.97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为计提和缴纳基础母公司:13%、9%、6% 子公司:10%、8%、6%、5%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一定比率后的余值计征;按租赁取得的收入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和免抵的增值税额7%
教育费附加缴纳和免抵的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缴纳和免抵的增值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4%、21%、17%、8.84%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注册于美国加州,适用美国联邦所得税和加州州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加州州所得税税率为8.84%且最低缴纳金额为800美元。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17%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24%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本期退税率为13%。

2.企业所得税

2022年11月9日,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至2024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186,877,523.28538,582,771.20
其他货币资金157,883.772,706,443.54
合计187,035,407.05541,289,214.7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0,069,457.5121,996,749.8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92,768,662.79240,889,541.94
其中:
其中:理财产品292,768,662.79240,889,541.94
其中:
合计292,768,662.79240,889,541.94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336,290.12
商业承兑票据5,367,287.6410,707,878.35
合计5,367,287.6414,044,168.4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5,649,776.46100.00%282,488.825.00%5,367,287.6414,607,741.02100.00%563,572.553.86%14,044,168.47
其中:
商业承兑汇票5,649,776.46100.00%282,488.825.00%5,367,287.6411,271,450.9077.16%563,572.555.00%10,707,878.35
银行承兑汇票3,336,290.1222.84%3,336,290.12
合计5,649,776.46100.00%282,488.825.00%5,367,287.6414,607,741.02100.00%563,572.553.86%14,044,168.4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5,649,776.46282,488.825.00%
合计5,649,776.46282,488.8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节五、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商业承兑汇票563,572.55281,083.73282,488.82
合计563,572.55281,083.73282,488.8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9,201,899.78152,414,421.55
1至2年265,459.3140,228.16
2至3年50,669.78128,340.38
3年以上1,407,606.591,265,559.05
3至4年120,587.2189,073.75
4至5年90,584.191,176,485.30
5年以上1,196,435.19
合计140,925,635.46153,848,549.1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45,279.680.81%1,145,279.68100.00%0.001,029,353.950.67%1,029,353.95100.00%0.00
其中:
P&T Electronics Co., Ltd907,704.670.64%907,704.67100.00%0.00892,569.210.58%892,569.21100.00%0.00
Globix237,575.010.17%237,575.01100.00%0.00136,784.740.09%136,784.74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9,780,355.7899.19%7,271,000.415.20%132,509,355.37152,819,195.1999.33%7,899,451.125.17%144,919,744.07
其中: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39,780,355.7899.19%7,271,000.415.20%132,509,355.37152,819,195.1999.33%7,899,451.125.17%144,919,744.07
合计140,925,635.46100.00%8,416,280.095.97%132,509,355.37153,848,549.14100.00%8,928,805.075.80%144,919,744.0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P&T Electronics Co., Ltd892,569.21892,569.21907,704.67907,704.67100.00%预期无法收回
Globix136,784.74136,784.74237,575.01237,575.01100.00%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1,029,353.951,029,353.951,145,279.681,145,279.6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39,780,355.787,271,000.415.20%
合计139,780,355.787,271,000.4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节五、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8,928,805.07512,524.988,416,280.09
合计8,928,805.07512,524.988,416,280.09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5,473,638.8225,473,638.8218.08%1,273,681.94
第二名20,139,713.2820,139,713.2814.29%1,006,985.66
第三名11,952,389.0911,952,389.098.48%597,619.45
第四名11,299,406.0711,299,406.078.02%564,970.30
第五名7,924,246.817,924,246.815.62%396,212.34
合计76,789,394.0776,789,394.0754.49%3,839,469.69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6,524,578.568,572,765.59
合计16,524,578.568,572,765.59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010,751.38
合计6,010,751.38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7,935,710.4210,936,855.91
合计17,935,710.4210,936,855.91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款15,166,614.048,892,220.34
保证金及押金1,551,907.221,336,359.62
备用金、代缴社保等1,740,819.63994,913.34
合计18,459,340.8911,223,493.30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7,265,070.7010,653,312.73
1至2年642,249.62296,357.00
2至3年282,197.00149,823.57
3年以上269,823.57124,000.00
3至4年145,823.5724,000.00
4至5年24,000.00
5年以上100,000.00100,000.00
合计18,459,340.8911,223,493.30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286,637.39236,993.08523,630.47
合计286,637.39236,993.08523,630.47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出口退税款15,166,614.061年以内82.16%0.00
第二名代垫水电款620,331.621年以内3.36%31,016.58
第三名备用金、代缴社保等473,990.991年以内2.57%23,699.55
第四名保证金及押金322,296.821年以内1.75%16,114.84
第五名备用金、代缴社保等320,156.741年以内1.73%16,007.84
合计16,903,390.2391.57%86,838.81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455,833.4060.94%3,979,303.0098.34%
1至2年928,951.0938.89%47,823.251.18%
2至3年961.340.04%3,699.560.09%
3年以上3,178.590.13%15,963.810.39%
合计2,388,924.424,046,789.62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593,600.0024.85%
第二名298,560.0012.50%
第三名233,729.109.78%
第四名193,183.358.09%
第五名148,215.416.20%
合计1,467,287.8661.42%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1,695,374.449,033,263.5672,662,110.8897,358,740.948,513,160.1788,845,580.77
委托加工物资22,860,748.98823,359.5922,037,389.3922,412,759.841,122,130.7021,290,629.14
自制半成品107,059,677.7711,221,446.4395,838,231.3494,144,999.359,967,444.9484,177,554.41
在制品87,390,072.4517,889,097.3869,500,975.0769,073,182.624,961,570.7264,111,611.90
库存商品105,161,785.686,760,042.6798,401,743.0175,401,048.959,823,516.8065,577,532.15
发出商品9,248,974.261,830,150.637,418,823.6319,946,688.911,218,907.6218,727,781.29
合计413,416,633.5847,557,360.26365,859,273.32378,337,420.6135,606,730.95342,730,689.66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8,513,160.175,914,783.515,394,680.129,033,263.56
委托加工物资1,122,130.706,524,740.546,823,511.65823,359.59
自制半成品9,967,444.946,215,572.214,961,570.7211,221,446.43
在制品4,961,570.7213,886,712.02959,185.3617,889,097.38
库存商品9,823,516.805,547,298.968,610,773.096,760,042.67
发出商品1,218,907.621,830,150.631,218,907.621,830,150.63
合计35,606,730.9539,919,257.8727,968,628.5647,557,360.26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17、存货”之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均系随存货的销售而转销。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4,374,466.224,441,039.25
预缴所得税3,271,185.00
增值税留抵税额133,545.883,644.92
预缴土地使用税1,516.59
合计7,779,197.104,446,200.76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57,942,231.72201,355,723.35
合计257,942,231.72201,355,723.35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9,367,526.18212,218,793.071,717,627.284,488,858.50287,792,805.03
2.本期增加金额60,257,404.6637,547,057.087,059,301.4174,849.93104,938,613.08
(1)购置37,547,057.087,059,301.4174,849.9344,681,208.42
(2)在建工程转入60,257,404.6660,257,404.6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20,832.7527,026.20247,858.95
(1)处置或报废220,832.7527,026.20247,858.95
4.期末余额129,624,930.84249,545,017.408,749,902.494,563,708.43392,483,559.1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9,958,625.0663,174,704.81846,858.242,456,893.5786,437,081.68
2.本期增加金额6,038,215.4439,098,490.823,004,482.42180,558.0248,321,746.70
(1)计提6,038,215.4439,098,490.823,004,482.42180,558.0248,321,746.70
3.本期减少金额191,826.0625,674.88217,500.94
(1)处置或报废191,826.0625,674.88217,500.94
4.期末余额25,996,840.50102,081,369.573,825,665.782,637,451.59134,541,327.4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3,628,090.34147,463,647.834,924,236.711,926,256.84257,942,231.72
2.期初账面价值49,408,901.12149,044,088.26870,769.042,031,964.93201,355,723.35

(2)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53,410,298.3372,808,859.26
合计253,410,298.3372,808,859.26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79,422,685.5379,422,685.535,625,494.575,625,494.57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55,257,605.6955,257,605.693,073,324.683,073,324.68
创新中心107,057,361.25107,057,361.2564,110,040.0164,110,040.01
联特科技光电集成中心项目(生活配套楼)11,500,476.3511,500,476.35
其他工程172,169.51172,169.51
合计253,410,298.33253,410,298.3372,808,859.2672,808,859.2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129,500,000.005,625,494.5778,785,904.964,988,714.0079,422,685.5365.18%65.18%募集资金
联特科102,003,073,52,18455,25754.1754.17募集
技研发中心0,000.00324.68,281.01,605.69%%资金
创新中心146,900,000.0064,110,040.0142,947,321.24107,057,361.2572.88%72.88%其他
联特科技光电集成中心项目(生活配套楼)44,000,000.0011,500,476.3511,500,476.3526.14%26.14%其他
马来西亚厂房56,662,608.0055,268,690.6755,268,690.6797.54%100%其他
合计479,062,608.0072,808,859.26240,686,674.2360,257,404.67253,238,128.82

12、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171,202.9010,171,202.90
2.本期增加金额650,428.38650,428.38
(1)租入650,428.38650,428.38
3.本期减少金额355,669.40355,669.40
(1)处置355,669.40355,669.40
4.期末余额10,465,961.8810,465,961.8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779,738.723,779,738.72
2.本期增加金额3,321,921.993,321,921.99
(1)计提3,321,921.993,321,921.99
3.本期减少金额129,381.88129,381.88
(1)处置129,381.88129,381.88
4.期末余额6,972,278.836,972,278.8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493,683.053,493,683.05
2.期初账面价值6,391,464.186,391,464.18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311,545.2810,081,596.41254,036.004,419,297.3733,066,475.06
2.本期增加金额9,395,856.6128,241.916,605,619.9616,029,718.48
(1)购置9,395,856.6128,241.916,605,619.9616,029,718.48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7,707,401.8910,081,596.41282,277.9111,024,917.3349,096,193.5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79,865.605,670,897.9819,052.701,163,038.647,432,854.92
2.本期增加金额475,849.242,520,399.1026,761.39984,128.654,007,138.38
(1)计提475,849.242,520,399.1026,761.39984,128.654,007,138.3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55,714.848,191,297.0845,814.092,147,167.2911,439,993.3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651,687.051,890,299.33236,463.828,877,750.0437,656,200.24
2.期初账面价值17,731,679.684,410,698.43234,983.303,256,258.7325,633,620.1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改造工程4,329,236.46417,668.421,111,850.483,635,054.40
装修费5,774,975.96422,520.421,372,211.172,367,587.992,457,697.22
合计10,104,212.42840,188.842,484,061.652,367,587.996,092,751.62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4,275,058.958,141,258.8450,281,931.307,594,223.58
长期待摊费用5,938,295.78890,744.37
递延收益7,385,889.031,107,883.35470,190.3670,528.55
固定资产折旧4,914,778.25737,216.74
可抵扣亏损8,742,493.831,311,374.07
租赁负债3,173,432.01476,014.805,680,232.60852,034.89
合计84,429,947.8512,664,492.1756,432,354.268,516,787.0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768,662.79415,299.42889,541.94133,431.29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税前一次性扣除608,478.7791,271.82770,663.69115,599.55
使用权资产2,949,623.44442,443.526,231,869.40934,780.41
合计6,326,765.00949,014.767,892,075.031,183,811.2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64,492.178,516,787.02
递延所得税负债949,014.761,183,811.25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83,154,261.8183,154,261.8131,406,978.8531,406,978.85
定期存单51,103,083.3251,103,083.32
合计134,257,345.13134,257,345.1331,406,978.8531,406,978.85

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149,000,000.0089,000,000.00
应付利息63,400.1571,944.45
合计149,063,400.1589,071,944.45

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4,922,225.8214,100,984.55
合计14,922,225.8214,100,984.55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0,581,378.51117,648,792.13
1年以上7,062.35509,620.03
合计120,588,440.86118,158,412.16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3,110,092.553,074,417.40
合计3,110,092.553,074,417.40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佣金577,668.271,424,717.16
其他2,532,424.281,649,700.24
合计3,110,092.553,074,417.40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53,699.08236,550.49
合计153,699.08236,550.49

24、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4,123,989.89127,990,467.76133,626,389.8018,488,067.8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625.988,452,198.508,429,828.3125,996.17
合计24,127,615.87136,442,666.26142,056,218.1118,514,064.02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549,597.94112,306,691.39118,318,468.8117,537,820.52
2、职工福利费363,160.564,818,316.604,537,117.16644,360.00
3、社会保险费179.494,364,916.624,361,567.813,528.30
其中:医疗保险费179.494,277,136.484,275,133.512,182.46
工伤保险费79,279.9579,279.95
其他8,500.197,154.351,345.84
4、住房公积金3,773,263.303,773,263.3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11,051.902,727,279.852,635,972.72302,359.03
合计24,123,989.89127,990,467.76133,626,389.8018,488,067.8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605.488,103,608.098,081,464.3525,749.22
2、失业保险费20.50348,590.41348,363.96246.95
合计3,625.988,452,198.508,429,828.3125,996.17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29,602.501,365,061.04
房产税103,491.66103,315.66
土地使用税15,406.66
个人所得税335,466.61300,023.47
城市维护建设税13,274.98
教育费附加5,689.28
地方教育费附加3,792.85
印花税44,071.7750,207.33
合计528,039.201,841,364.61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0,962.693,264,803.36
合计2,020,962.693,264,803.36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308,854.58
待转销项税5,321.345,321.34
合计5,321.34314,175.92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租赁1,691,951.342,577,561.64
合计1,691,951.342,577,561.64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70,190.3619,342,986.8912,427,288.227,385,889.03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合计470,190.3619,342,986.8912,427,288.227,385,889.03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72,080,000.0057,664,000.0057,664,000.00129,744,000.00

其他说明:

根据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22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57,66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00股。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54,610,579.8257,664,000.00996,946,579.82
其他资本公积57,747,495.7857,747,495.78
合计1,112,358,075.6057,664,000.001,054,694,075.6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22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57,66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00股。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7,822.29-135,627.62-135,627.62252,194.6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87,822.29-135,627.62-135,627.62252,194.6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87,822.29-135,627.62-135,627.62252,194.67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2,067,947.143,199,382.5025,267,329.64
合计22,067,947.143,199,382.5025,267,329.6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02,852,409.86100,370,631.0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74,470.97-34,871.92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02,777,938.89100,335,759.1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82,682.91113,211,923.1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99,382.5010,769,743.36
应付普通股股利14,416,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211,645,239.30202,777,938.8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4,871.92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02,842,481.75451,097,126.77823,303,363.55562,683,641.53
其他业务2,882,023.942,145,119.721,403,983.98912,260.05
合计605,724,505.69453,242,246.49824,707,347.53563,595,901.58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本期金额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境内122,075,791.75145,474,074.34122,075,791.75145,474,074.34
境外483,648,713.94307,768,172.15483,648,713.94307,768,172.15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直接销售536,706,158.95423,037,912.96536,706,158.95423,037,912.96
代理销售69,018,346.7430,204,333.5369,018,346.7430,204,333.53
合计605,724,505.69453,242,246.49605,724,505.69453,242,246.49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其他说明公司主要销售有源光模块,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均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92,314.35104,583.14
房产税413,946.82414,875.77
教育费附加125,277.5944,821.35
印花税400,848.13460,273.30
地方教育附加83,518.3929,880.89
土地使用税53,215.5441,440.32
车船税840.00280.00
其他51,657.61
合计1,421,618.431,096,154.77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6,658,163.4814,717,297.00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4,887,811.21943,441.78
无形资产摊销3,096,347.892,765,843.44
固定资产折旧3,153,883.621,692,301.98
办公费1,935,882.391,895,048.69
残保金401,028.06
租赁费945,903.41755,686.58
业务招待费396,073.22766,495.74
劳务费752,513.46841,775.37
差旅费1,536,202.44321,962.65
装修费176,916.78215,165.20
车辆使用费177,561.04159,423.68
培训费用828,335.95718,221.73
股份支付12,007,606.29
其他3,923,640.864,223,802.35
合计38,469,235.7542,425,100.54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842,829.2812,795,507.93
佣金2,363,600.563,177,306.13
业务招待费1,969,884.761,537,975.24
产品宣传费889,308.471,523,044.94
展览费1,435,715.321,135,754.25
保险费605,924.10877,118.57
差旅费1,522,688.45433,972.92
劳务费7,751.378,064.96
其他1,873,022.69952,784.03
合计20,510,725.0022,441,528.97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2,654,055.4933,997,782.22
物料消耗10,127,295.6919,807,852.36
折旧与摊销9,099,166.687,782,063.23
专利费463,132.66787,069.91
水电费694,875.81766,732.76
测试加工费1,101,238.71437,537.79
差旅费1,206,210.08655,521.17
租赁费291,992.81322,902.48
模具费529,828.00659,731.90
其他1,138,367.81895,550.89
合计57,306,163.7466,112,744.71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255,487.122,888,268.87
减:利息收入8,506,273.161,731,051.08
减:汇兑收益2,359,624.1512,691,281.25
手续费支出369,827.53439,009.62
合计-7,240,582.66-11,095,053.84

其他说明:

2023 年利息支出包括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211,183.32 元。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各级政府发展专项资金4,929,082.005,903,749.00
工业智能改造示范奖励2,000,000.00
专精特新奖励1,100,000.00
人才计划专项资金1,000,000.00
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760,373.28
增值税加计抵减793,439.80
聘用特殊贫困员工增值税减免432,250.00
市级2020年技改专项、智能化改造专项383,928.05592,089.41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93,149.00
其他补助285,066.09396,416.94
武汉英才资助资金250,000.00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补贴200,000.00
金种子企业及上市奖励7,000,000.00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7,271,704.21889,541.94
合计7,271,704.21889,541.94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1,669,200.51839,318.92
定期存单1,103,083.32
合计2,772,283.83839,318.92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81,083.73449,841.2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12,524.98-115,981.2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36,993.08-292,736.49
合计556,615.6341,123.46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9,919,257.87-27,262,585.58
十二、其他-2,367,587.99-4,463,384.79
合计-42,286,845.86-31,725,970.37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9,524.55-7,143.70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37,703.8841,487.8337,703.88
合计37,703.8841,487.8337,703.88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21,125.7678,267.5121,125.76
税收滞纳金110,045.493,696.36110,045.49
其他1,914.35396.981,914.35
合计133,085.6082,360.85133,085.60

49、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70,106.5312,220,470.24
递延所得税费用-4,382,501.64-1,413,169.99
合计-3,812,395.1110,807,300.2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2,670,287.8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400,543.1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82,254.8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34,872.4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35,215.7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8,320,250.87
其他影响-74,599.04
所得税费用-3,812,395.11

50、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32。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8,506,273.161,731,051.08
政府补助18,549,547.0913,300,165.94
营业外收入37,706.0141,487.83
收回押金、保证金、往来款8,527,093.257,483,631.24
合计35,620,619.5122,556,336.0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369,827.53439,009.62
销售费用10,667,897.559,646,021.04
管理费用15,560,840.7611,269,701.04
研发费用15,552,941.5724,332,899.26
营业外支出111,746.112,782.78
支付押金、保证金、往来款28,431,629.5417,320,574.51
合计70,694,883.0663,010,988.25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赎回207,061,783.87132,000,000.00
合计207,061,783.87132,000,000.00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300,000,000.00332,000,000.00
合计300,000,000.00332,000,000.00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房屋租金2,783,898.263,903,326.57
发行证券支付的审计、咨询、评估等费用20,965,236.74
合计2,783,898.2624,868,56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89,071,944.45149,000,000.003,152,980.3692,064,047.20149,160,87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64,803.362,020,962.693,264,803.362,020,962.69
租赁负债5,842,365.00654,447.292,783,898.262,020,962.691,691,951.34
合计98,179,112.81149,000,000.005,828,390.3494,847,945.465,285,766.05152,873,791.64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6,482,682.91113,211,923.13
加:资产减值准备41,730,230.2331,684,846.9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8,321,746.7031,532,388.12
使用权资产折旧3,321,921.993,107,818.09
无形资产摊销4,007,138.383,306,856.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484,061.651,562,063.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524.557,143.7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267.5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271,704.21-889,541.9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95,862.97-907,989.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72,283.83-839,318.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147,705.15-2,061,835.7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34,796.49648,665.7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047,841.52-82,903,088.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3,783,173.424,528,037.1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2,525,621.31-37,452,239.03
其他12,007,60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502,236.9776,621,603.8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87,035,407.05538,709,647.4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38,709,647.44119,372,505.6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1,674,240.39419,337,141.78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87,035,407.05538,709,647.4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86,877,523.28538,582,771.2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57,883.77126,876.2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035,407.05538,709,647.44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62,330,189.20
其中:美元8,587,982.497.082760,826,103.58
欧元
港币
林吉特975,728.591.54151,504,085.62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6,411,390.677.0827116,236,956.66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36,266,740.40
其中:美元5,095,767.937.082736,091,795.52
林吉特113,490.031.5415174,944.88
其他应收款381,672.22
其中:林吉特247,597.941.5415381,672.22
其他应付款1,376,561.75
其中:美元88,709.257.0827628,301.00
林吉特485,410.801.5415748,260.75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美国加利福尼亚美元根据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新加坡美元根据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马来西亚林吉特根据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54、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金额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705,499.53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7,092,270.9433,997,782.22
物料消耗11,276,401.3719,807,852.36
折旧与摊销10,282,438.637,782,063.23
专利费543,199.83787,069.91
水电费750,371.42766,732.76
测试加工费1,349,369.25437,537.79
差旅费1,231,352.17655,521.17
租赁费324,302.18322,902.48
模具费557,987.49659,731.90
其他749,011.58895,550.89
合计64,156,704.8666,112,744.71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57,306,163.7466,112,744.71
资本化研发支出6,850,541.12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高速光模块研发项目6,850,541.126,850,541.12
合计6,850,541.126,850,541.12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研发进度预计完成时间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高速光模块研发项目开发阶段2024年12月31日光模块销售2023年10月01日具有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6,789,100.00美国美国加利福尼亚货物销售、研发100.00%出资设立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632,945.99新加坡新加坡货物销售、研发100.00%出资设立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6,368,127.05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槟城州货物销售、研发、生产100.00%出资设立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子公司所有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470,190.368,060,000.001,144,301.337,385,889.03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11,282,986.8911,282,986.89与收益相关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收益12,427,288.2213,892,255.35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的相关项目。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董事会全权负责建立并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以及制定和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涉及的顾客或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对本公司造成的财务损失,即

为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客户款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值为本公司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销售或采购结算所致。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

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融资产如“附注53、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92,768,662.79292,768,662.79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92,768,662.79292,768,662.79
理财产品292,768,662.79292,768,662.79
(二)应收款项融资16,524,578.5616,524,578.56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察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其公允价值采用取得成本来确定。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王冰、林雪枫董事
刘华、余玉苗、吴友宇独立董事
左静监事会主席
许怡、李宁监事
肖明副总经理
罗楠财务总监
刘敏捷、刘秀娟、赵晓燕、曾丽分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的配偶

3、关联交易情况

(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401,040.114,443,025.12
其他关联方108,273.66120,207.73
合计6,509,313.774,563,232.85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0.5
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份数129,744,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487,200.00元(含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54,173,971.30161,243,730.53
1至2年265,459.31
2至3年118,743.64
3年以上1,407,606.591,265,559.05
3至4年120,587.2189,073.75
4至5年90,584.191,176,485.30
5年以上1,196,435.190.00
合计155,847,037.20162,628,033.22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45,279.680.73%1,145,279.68100.00%0.001,029,353.950.63%1,029,353.95100.00%0.00
其中:
P&T Electronics Co., Ltd907,704.670.58%907,704.67100.00%0.00892,569.210.55%892,569.21100.00%0.00
Globix237,575.010.15%237,575.01100.00%0.00136,784.740.08%136,784.74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4,701,757.5299.27%7,204,531.714.66%147,497,225.81161,598,679.2799.37%7,732,236.024.78%153,866,443.25
其中: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38,840,963.6189.09%7,204,531.715.19%131,636,431.9149,563,105.2591.97%7,732,236.025.17%141,830,869.23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15,860,793.9110.18%15,860,793.9112,035,574.027.40%12,035,574.02
合计155,847,037.20100.00%8,349,811.395.36%147,497,225.81162,628,033.22100.00%8,761,589.975.39%153,866,443.2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45,279.68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P&T Electronics Co., Ltd892,569.21892,569.21907,704.67907,704.67100.00%预期无法收回
Globix136,784.74136,784.74237,575.01237,575.01100.00%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1,029,353.951,029,353.951,145,279.681,145,279.6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204,531.71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38,840,963.617,204,531.715.19%
合计138,840,963.617,204,531.7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节五、金融工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15,860,793.910.00
合计15,860,793.91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节五、金融工具。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8,761,589.97411,778.588,349,811.39
合计8,761,589.97411,778.588,349,811.39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5,473,638.8225,473,638.8216.35%1,273,681.94
第二名20,139,713.2820,139,713.2812.92%1,006,985.66
第三名11,827,112.0811,827,112.087.59%591,355.60
第四名11,299,406.0711,299,406.077.25%564,970.30
第五名7,924,246.817,924,246.815.08%396,212.34
合计76,664,117.0676,664,117.0649.19%3,833,205.84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37,215,183.1330,983,909.22
合计137,215,183.1330,983,909.22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款15,166,614.068,892,220.34
保证金及押金1,170,235.001,331,975.00
备用金、代缴社保等906,048.53784,284.42
往来款120,476,810.8120,261,383.10
合计137,719,708.4031,269,862.86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2,500,743.7729,151,636.15
1至2年14,098,948.001,844,403.14
2至3年850,193.06149,823.57
3年以上269,823.57124,000.00
3至4年145,823.5724,000.00
4至5年24,000.000.00
5年以上100,000.00100,000.00
合计137,719,708.4031,269,862.86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4,525.27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3:合并范围外其他会计主体组合2,911,054.62504,525.2717.33%
合计2,911,054.62504,525.2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第十节五、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285,953.64285,953.64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18,571.63218,571.63
2023年12月31日余额504,525.27504,525.27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往来款114,739,740.011年以内、1-2年83.31%
第二名出口退税款15,166,614.061年以内11.01%
第三名往来款4,902,299.711年以内3.56%
第四名代垫水电款620,331.621年以内0.45%31,016.58
第五名备用金、代缴社保等473,990.991年以内0.34%23,699.55
合计135,902,976.3998.67%54,716.13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7,422,028.447,422,028.447,422,028.447,422,028.44
合计7,422,028.447,422,028.447,422,028.447,422,028.44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6,789,100.006,789,100.00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632,928.44632,928.44
合计7,422,028.447,422,028.44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95,414,282.00447,254,276.05802,573,315.45549,520,632.23
其他业务24,312,296.2323,305,668.3817,622,341.7415,674,043.77
合计619,726,578.23470,559,944.43820,195,657.19565,194,676.0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本期发生额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619,726,578.23470,559,944.43619,726,578.23470,559,944.43
其中:
光模块591,409,763.48442,411,907.26591,409,763.48442,411,907.26
受托加工4,004,518.524,842,368.794,004,518.524,842,368.79
测试服务、材料销售等24,312,296.2323,305,668.3824,312,296.2323,305,668.38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主要销售有源光模块,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均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本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本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本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1,669,200.51839,318.92
定期存单1,103,083.32
合计2,772,283.83839,318.92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9,524.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1,633,848.4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0,043,988.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5,381.72
减:所得税影响额3,238,796.89
合计18,353,182.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7%0.20420.2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58%0.06200.062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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