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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09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树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世菊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波动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具体内容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公司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2,08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签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联特科技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创光通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优耐特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同心共成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
中小企业基金公司股东,原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2022年12月更名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海成长同赢公司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苏州同创公司股东,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松和信创投公司股东,深圳市松和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创投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谷产投公司股东,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七匹狼控股公司股东,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联特LINKTEL TECHNOLOGIES SDN. BHD.,中文名:联特科技(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二级全资子公司
NOKIA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 Oy, 总部位于芬兰
AristaArista Networks,Inc.,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NET
ADTRANADTRAN, Inc. 及ADTRAN GmbH,两者均为公司主要客户,其中ADTRAN, Inc.系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DTN;ADTRAN GmbH为ADTRA, Inc.子公司,位于德国
ADVAADVA Optical Networking SE,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DAG
AddOn ComputerAddOn Computer Peripherals LLC,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中兴通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三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武汉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锐捷网络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浪潮思科浪潮思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TOSATransmitter Optical Sub-Assembly的缩写,光发射组件
ROSAReceiver Optical Sub-Assembly的缩写,光接收组件
TO-CAN同轴气密封装后的管芯
COBchip on board缩写,板上芯片封装,一种光器件的封装工艺
PAM44-Level Pulse Amplitude Modulation,四电平脉冲幅度调制,其采用4个不同的信号电平来进行信号传输,该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带宽利用效率,适应更高网络传输速率的需求
COC光模块行业中指置于载体上的光芯片
ZB泽字节,代表十万亿亿字节
ISO9001是由TC176(TC176指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的统称
ISO14001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45001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SIP硅光
TFLN薄膜铌酸锂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联特科技股票代码301205
公司的中文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联特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Linktel Technologie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inktel Technologi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43020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将注册地址由武汉东湖开发区大学园路20号中国普天1号楼2楼变更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3020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linkteltech.com.cn
电子信箱zqb@linkteltec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许树良许怡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电话027-8792 0211027-8792 0211
传真027-8792 0211027-8792 0211
电子信箱zqb@linkteltech.comzqb@linkteltec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索保国、赵法钧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武苗、张刚2022年9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824,707,347.53698,411,604.0518.08%517,401,94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3,255,922.07105,898,620.236.95%43,154,15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0,018,787.50100,586,715.92-0.56%40,849,10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6,621,603.8879,003,461.83-3.01%7,004,187.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3381.9589-1.28%0.83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3381.9589-1.28%0.83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7%19.27%-6.00%11.18%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1,667,241,581.09816,414,990.89104.21%675,034,05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09,754,529.44626,361,065.28125.07%496,553,889.1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77,670,770.84241,051,285.01199,035,876.02206,949,41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65,190.8835,395,304.9027,997,795.1724,397,63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11,823.1133,922,711.9627,212,379.4915,471,87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87,634.05-25,495,442.828,073,937.8283,555,474.8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143.70309.7955,583.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892,255.356,337,658.463,076,704.0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728,86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873.02-88,669.06-420,466.76
减:所得税影响额2,335,964.92937,394.88406,773.18
合计13,237,134.575,311,904.312,305,048.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2022年,通信行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数字经济的驱动,伴随着5G、千兆宽带、“东数西算”工程、“新基建”等布局提速,以及AI(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元宇宙等新技术的应用,光模块作为光通信系统中的关键部件,是数据传输领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加速应用,传统产业及大众生活形式的数字化转变加速。移动支付、移动出行、远程控制、高清视频直播、移动餐饮外卖、虚拟现实等的普及,驱动数据流量和数据交汇量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IDC数据,全球数据流量由2015年的8.59ZB增长至2019年的41ZB,预测2025年会增长至175ZB,2015-2025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5.18%。(ZB指泽字节,代表十万亿亿字节)

资料来源:IDC

数据流量及数据交汇量的增长给光通信设备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亦对光通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功能性要求。传统的光通信设备难以满足高速率、大容量的数据流量的计算、存储、处理与传输需求,由此推动光通信设备向大容量、高速率方向实现技术升级和应用。光模块作为光通信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光通信技术更新迭代的重要基础,伴随着光通信技术的升级应用稳步发展。

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以生产收入计,2015-2024E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光模块作为构建现代高速信息网络的基础元器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97.3亿美元大幅增长到2022年的123.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0%。其中,数通市场的增长速度高于电信市场,其市场规模保持14%的年复合增长率,从2019年的46.9亿美元增长到了2022年的70.6亿美元,占比由2019年的48.2%相应地提高到2022年的57.21%。

由于下游5G网络和数据中心的建设需求将持续增加,电信市场和数通市场的光模块都将持续增长。据FROST&SULLIVAN预测,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预计将保持7.0%的年复合增长率,从2020年的

105.4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138.2亿美元。应用于数通领域的光模块市场规模预计则由2020年的

54.2亿美元大幅增长到2024年的83.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1.5%,其占比则从51.4%进一步提高至60.7%。相较于数通市场,电信市场的增长速度趋于平缓。这是由于全球范围内的数据中心建设正在高速进行,且数据中心的建设方的购买力更强,而电信应用的运营商往往受制于其本身的发展战略,对光模块的需求相对稳定。

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以生产收入计,2015-2024E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据FROST&SULLIVAN统计,受益于中国政府对5G网络建设的推动和互联网公司数据中心的建设,以生产收入计,中国的光模块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347.3亿人民币增长到了2022年的489.1亿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2%。与全球的发展情况类似,中国的数通市场增长速度也高于电信市场,其占比由2019年的49.15%提高到2022年的58.74%,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170.7亿人民币增长到了2022年的287.3亿人民币。

据FROST&SULLIVAN预计,基于数通市场和电信市场的需求未来都将增加,中国的光模块市场规模预计将保持11.2%的年复合增长率,由2020年的392.3亿人民币增长到2024年的599.3亿人民币。中国光模块市场的需求未来将主要由数通市场推动,应用于数通领域的光模块市场规模预计从2020年的208.4亿人民币大幅增长到2024年的371.1亿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5.5%,其占比将从

53.1%进一步提高至61.9%。除此之外,随着中国光模块制造商的逐渐崛起,全球的光模块生产的重心将逐渐从海外市场转移到中国。因此,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将会持续增长。

据Lightcounting预测,光模块的市场规模在未来5年将以CAGR14%保持增长,2026年预计达到176亿美元。受益于数据中心建设、5G网络深入布局,中国光模块市场也有望进一步增长,Yole预测,2022年中国光模块市场规模有望达33亿美元,同比增长22%,近三年中国光模块市场复合增速约10%。

(二)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的重要影响

光模块是光通信领域的核心部件,是新基建、信息网络建设的重要配套设备和升级基础。光纤通信、新基建、宽带网络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近年来,国家陆续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扶持和鼓励光通信行业发展,具体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主体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22年7月7日稳步推进 5G 网络建设。加强 5G 网络规划布局,做好 5G 基础设施与市政等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推动建筑物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应急通信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加快开放共享电力、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支持 5G 建设。加快建设“千兆城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商务楼宇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光纤等通信设施的标准要求,促进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
2《“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2022年1月12日到 2025 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 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主体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3《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能源局2022年2月7日国家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 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标志着“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东数西算”中的“数”,指的是数据,“算”指的是算力,即对数据的处理能力。通过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将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进行存储、计算、反馈,并在西部地区建立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让西部的算力资源更充分地支撑东部数据的运算,促进东西部协同联动。
4《“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2021年3月24日大力推动以5G、千兆光网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作为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两翼”和“双轮”发展,加强网络建设互促、应用优势互补和业务融合创新。
5《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2020年9月25日提出要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6《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0年5月28日提出积极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5G、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2020年3月24日要求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8《“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工信部2019年11月19日加快工业级5G芯片和模组、网关,以及工业多接入边缘计算等通信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培育“5G+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
9《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万兆单向IP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年10月23日规范了IP广播系统的光纤接收装置、光接收模块、光传输系统的技术标准。
10《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改委、商务部2020年12月27日将激光器、感光芯片、光电模块等的开发与制造列入鼓励类目录。
11《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发改委2018年7月27日推进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主体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2018-2020年)》究、技术试验,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消费规模显著增长。计划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98%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
12《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工信部2017年12月明确规定了到2022年,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及光纤光缆的国产化率及市场占有率等目标。例如,针对200G速率QSFP56、400G速率OSFP/QSFP-DD、1T速率光收发模块,规定到2022年要实现400G速率以下产品所用核心光电芯片50%的国产化,市场占有率提升到70%,1T+速率光收发模块产品实现市场突破。
13《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工信部2017年10月18日将高速光通信关键器件和芯片技术、低损耗光纤熔接技术列入其中。
1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发改委2017年1月25日将光通信设备(如光纤、光传输设备、光接入设备等)、光纤宽带网运营服务、新型元器件(关键光电子器件、光纤激光器件等)列入其中。
15《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发改委、工信部2016年12月27日持续推进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结构优化和关键环节扩容,加快全光网络建设和高速光纤接入技术部署进程,重点支持扩大光纤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覆盖。
16《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2016年12月18日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跨越发展,实现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扩大光纤网、宽带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12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
17《“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务院2016年12月15日以系统思维构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体系、安全技术体系以及高端制造装备技术体系,协同攻关高端芯片、核心器件、光通信器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关键网络设备、高端服务器等关键软硬件设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6年11月29日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发展面向新应用的芯片。加快16/14纳米工艺产业化和存储器生产线建设,提升封装测试业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紧布局后摩尔定律时代芯片相关领域,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19《“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务院2016年7月28日发展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通信、可见光通信研发技术及应用,重点加强极低功耗芯片、新型传感器、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和硅基光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主体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等技术与器件的研发。研制满足高速光通信设备所需的光电子集成器件。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6年3月16日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深入普及高速无线宽带。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
21《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5年7月4日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组织实施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
22《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5年5月20日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同时要加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23《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年5月8日全面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推动核心信息通信设备体系化发展与规模化应用。加快制造业集聚区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的部署和建设,实现信息网络宽带升级,提高企业宽带接入能力。
24《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意见》工信部2015年5月8日加快光纤到户建设,推进打造“全光网城市”;优化宽带网络性能,提高宽带网络速率,推广高速宽带应用。
25《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财政部2015年1月7日将微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纳米器件和集成技术基础研究列为信息技术的重点研究方向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自主创新和差异化竞争的发展战略,在光电芯片集成、光器件、光模块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方面掌握一系列关键技术,具备了光芯片到光器件、光器件到光模块的设计制造能力。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致力于开发高速率、智能化、低成本、低功耗的中高端光模块产品,为电信、数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的标准化及个性化产品需求,所研发生产的不同型号光模块产品累计1,000余

种,产品的技术指标涵盖了多种标准的传输速率、传输距离、工作波长等,适用于电信传输、无线通信、光纤接入、数据中心、光纤通道等多种应用场景。为NOKIA、Arista、ADTRAN、ADVA、AddOnComputer等国际知名通信行业客户,以及中兴通讯、新华三、烽火通信、锐捷网络、浪潮思科等国内知名电信或网络设备制造商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光模块是光通信系统中完成光电转换的核心部件。光模块由光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构成,其中光器件是光模块的关键元件,包括激光器(TOSA)和探测器(ROSA),分别实现光模块在发射端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以及在接收端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功能。公司产品线丰富,按照传输速率指标可分为10G以下和10G及以上两类光模块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一、10G以下
1GSFP1G SX550m850数据中心
1G LX/ZX10~120km1310/1550光纤接入
1G CWDM10~120km1271~1611光纤接入与电信 传输
1G DWDM10~120km1528.77~ 1563.86光纤接入与电信 传输
2.5GSFP2.5G SFP2~80km1310/1550电信传输
2.5G CWDM10~120km1271~1611电信传输
2.5G DWDM10~80km1528.77~ 1563.86电信传输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4.25GSFP4.25G SW300m850光纤通道
SFP4.25G LW10km1310光纤通道
6.1GSFP6G SFP2~10km1310无线通信
8.5GSFP8.5G SW300m850光纤通道
SFP8.5G LW10km1310光纤通道
二、10G以上(含10G)
10GSFP+10G SR/AOC300m850数据中心
10G LR/ZR10~80km1310/1550无线通信与数据 中心
10G CWDM10~80km1271~1611无线通信
10G DWDM10~80km1528.77~ 1563.86无线通信与电信 传输
25GSFP2825G SR/AOC300m850数据中心
25G LR/ER10~40km1310无线通信与数据 中心
25G CWDM10km1271~1371无线通信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25G DWDM10km1528.77~ 1563.86无线通信
40GQSFP+40G SR4/AOC100m850数据中心
40G LR42~10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
100GQSFP28100G SR4100m850数据中心
100G CWDM42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
100G LR4/ER410~40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100G DR/LR1/FR1500m-10Km1311数据中心
100G ER140Km1309数据中心
SFP56-DD100G LR1/FR12Km-10Km1311数据中心
200GQSFP- DD200G LR4/ER410~40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200G ER440Km1310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200G LR410Km1310数据中心
200G FR4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QSFP56200G LR4/ER410~40km1295/1300/ 1304/1309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200G FR42Km1310数据中心
200G LR410Km1310数据中心
速率封装产品 名称传输 距离波长(nm)主要用途图例
400GQSFP- DD400G SR8100m850数据中心
400G FR4/LR42~10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与电信 传输
400G DR4500m1311数据中心
400G DR4++10Km1311数据中心
OSFP400G 2xFR42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
400G CWDM4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QSFP112400G FR42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400G LR410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400G DR4500m1311数据中心
400G DR4+2Km1311数据中心
400G DR4++10Km1311数据中心
800GOSFP800G 2xFR42km1270/1290/ 1310/1330数据中心
800G 2xLR410Km1271/1291/1311/133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DR4500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DR4+2K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DR4++10K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DR4 TFLN500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800G 2DR4+ TFLN2Km1311数据中心 高速存储网络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采购生产经营物资,并制定了《供应商开发认证流程》《招标管理办法》《采购订单执行流程》《采购配额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流程文件,确保对采购过程的有效控制。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生产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委托加工服务采购及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四种。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光器件、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印制电路板、结构件、低值耗材及包装材料等。为降低存货仓储成本及产品积压风险,公司日常采购按照“以产定购”模式操作,同时为保证生产的高效连续性以及成本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对部分常用原材料设置了安全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光模块产品主要由光发射组件TOSA、光接收组件ROSA、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芯片、其他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管壳和软件构成。公司生产工序包括光芯片集成(COC)、光器件及光模块的生产,其中,光芯片集成(COC)的生产工序包括共晶贴装、金丝键合、高温老化、检测等;光器件的生产工序包括软板焊接、元件贴装、COC贴装、金丝键合、耦合、高低温循环、测试、检验等;光模块的生产工序包括组装、高低温温循、高温老化、测试、检验等。报告期内,由于产能不足、场地及人员紧张,公司将少部分光模块组装,以及部分组件加工等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单位进行生产,并将部分产品的非关键生产环节通过劳务外包的方式完成。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为达成公司产品的多品种快速交付能力,公司还采用了提前备货的库存生产模式,即根据相关产品某一时间段的订单签署或意向订单情况、意向需求项目进度,结合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期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部分产品或常规通用部件提前生产、适当备货,缩短交付周期,提升产品竞争力。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模式及代理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光模块产品及服务。公司直接销售客户主要包括电信、网络设备制造商以及集成商。公司在国内母公司及美国子公司设置销售机构,主要通过客户拜访、参加展会及网站宣传等方式开拓客户,进行品牌宣传,如参加美国光网络与通信研讨会及博览会(OFC)、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CIOE)、欧洲光纤通讯展览会(ECOC)等各类光通信行业知名展会,建立维护自身网站,积极参与行业交流研究活动,获取客户需求,主动开拓客户。客户与公司接洽形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即开始对公司进行系统性审核及产品认证,审核内容包括质量体系、技术能力、生产能力等。通过前述审核及产品认证,以及双方对产品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付周期等要素达成一致协定后,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开始供应产品。

(四)行业地位

光模块行业目前以数据中心、5G通信的需求为驱动向前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的光模块产品

种类丰富,目前已开发生产不同型号的光模块产品1,000余种,产品覆盖面广,产能持续提升。公司兼具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光芯片集成、光器件以及光模块的设计、生产能力,是国内少数可以批量交付涵盖10G、25G、40G、50G、100G、200G、400G、800G全系列光模块的厂商。

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统计,中国光模块制造呈集中化的趋势,行业前十的生产商占整体市场收入的50%以上。中国本土光模块制造厂商中,以2020年光模块收入排名,联特科技位列第七,国内市场份额占比约为1.30%。在波分复用(WDM)光模块细分产品领域,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发并批量生产波分复用光模块的厂商之一,在中国本土波分复用光模块制造厂商中,按2018-2020年累计收入规模排名,联特科技位列第二,市场份额占比接近3%。

1、产品或业务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情况

从事通信传输设备或其零部件制造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从事通信交换设备或其零部件制造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从事通信接入设备或其零部件制造适用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从事通信配套服务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情况

产品名称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毛利率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毛利率
光模块及受托加工光模块业务335万只327万只298万只823,303,363.5531.66%285万只278万只251万只696,020,647.5636.88%

变化情况产能及产量的变化系公司将部分低速率产品外协加工所致。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在光模块产品和光通信器件的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形成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和发明专利。在光器件研发和工艺技术方面,公司已掌握主流光器件的设计和工艺,包括气密性BOX、非气密性BOX、TO-CAN及同轴类OSA、单模/多模COB等。光耦合工艺是光器件制程中的核心工艺,经过多年潜心研究,公司已掌握行业领先的光耦合工艺技术,并通过定制的自动化光耦合设备,实现设备软硬件配置的差异化,最大程度上贴合公司产品设计和工艺,有效提高工艺自动化水平,使得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大幅上升,保证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光器件具有设计多样性和工艺复杂性的特点,依据行业的产品发展趋势,公司的100G/200G/400G高速率光器件设计和工艺开发充分考虑设计和工艺平台的兼容性,器件的核心元件能有效共用,独特的核心光耦合工艺能在不同产品中通用,并能沿用到更高速率的800G产品及其他未来产品,有效缩短开发周期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保证新开发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同时节省了研发资源投入。在光模块研发技术方面,公司的高速链路建模、仿真与设计技术,能够保障光器件和光模块的高速电信号传输质量,以充分满足性能指标要求,这一技术主要应用于基于PAM4脉冲幅度调制方式的高速率光模块,是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保障;公司的数模混合电路设计、仿真与调试技术,抑制了空间上的电磁辐射,避免了数模信号间的相互干扰,实现了电磁兼容设计,大幅提升了高速率、小体积光模块的光电性能;公司的光模块低功耗设计技术,通过独特的电路设计和算法优化,显著降低光模块产品功耗,在5G通信和数据中心应用领域具有突出优势;公司是行业内少数掌握先进电磁屏蔽处理技术的厂商,通过电路设计和管壳结构配合设计,实现对光模块产品对外辐射的抑制效果,屏蔽效能达到国际一流通信设备商的严格要求,适用于高速率光模块高密度使用场景。公司已经加入多个国际标准组织参与NPO/CPO的技术规范制定。目前实现了激光器在超高功率和高热应用环境下的封装和测试,并通过了可靠性评估;完成了高密度光电连接的产品设计以及定制化能力建设;正在积极建设核心技术平台,比如各类光学元件与电芯片的共封装工艺的设计和开发平台,应用环境模拟仿真,测试平台等等。

2、产品开发优势

光模块的应用场景多样化,公司执行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目前已开发生产不同型号的光模块产品1,000余种,产品的技术指标涵盖了多种标准的传输速率、传输距离、工作波长等,适用于电信网络、无线通信、光纤接入、数据中心、光纤通道等多种应用场景。

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100G/200G/400G/800G高速率光器件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能力的厂商,产品的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得到NOKIA、Arista、ADTRAN、ADVA、AddOn Computer、Google Fiber、Ciena、Infinera、中兴通讯、新华三、烽火通信、锐捷网络、浪潮思科等国内外一流客户认可。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开展设计、生产和管理工作,持续构建、维护规范化、规模化的产品制造和品质管理体系,制定了包括《项目质量问题管理办法》《设计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顾客沟通控制程序》等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规定,在品质稳定性、制造效率方面为客户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主要产品已取得国际电工委员会CB认证、美国FDA准入、美国UL认证、美国FCC认证、美国TSCA认证、欧盟CE认证、欧盟RoHS认证、欧盟REACH认证、德国莱茵T?V认证、欧盟PAHs认证和欧盟WEEE认证等多项国际认证,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且能快速响应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

同时,公司在高速多通道光路设计、封装技术以及高速电路设计上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经验,具备从低速率1G到高速率800G的光芯片集成、光器件和光模块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关键工艺已经全部实现自动化生产;公司通过MES生产执行系统对整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管理,有效防止漏工序、跳工序等情形;通过SPC(统计过程控制)和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对光芯片、光器件和光模块的可靠性施行例行监控,确保了交付给客户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5亿元,同比增长18.08%;实现营业利润1.24亿元,同比增长

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同比增长6.9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6.67亿元,同比增长104.2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1亿元,同比增长125.07%。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稳扎稳打,积极开拓市场、快速提升产能,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公司通过马来西亚子公司在海外建设生产基地,系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布局之一,通过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建立全球化供应链体系,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进一步打开全球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境内外专利50项,其中中国发明专利17项,美国发明4项,实用新型29项,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公司2022年推出了基于EML(电吸收调制激光器)方案的全系列800G产品,包括OSFP XDR8/PLR8,OSFP 2FR4/2LR4,QSFP-DD XDR8/PLR8,QSFP-DD2FR4/2LR4等,同时基于SIP(硅光)和TFLN(薄膜铌酸锂)调制技术的800G产品也会相继推出。

2022年公司研发支出总计6,611.27万元,占收入比例8.02%。同时公司注重内部研发人员的专业培训、注重知识产权的形成与保护、优化BOM和提高零部件通用性及技术迭代。公司工程部团队也在生产工艺上进行改良与优化,通过策划改善方案等措施保障产品的正常生产及良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内部管理建设,规范公司治理,明确管理层责任,做好内部预算管理和各部门及子公司KPI考核管理,加大信息化工作投入。随着公司的发展,人员在增多、组织架构在扩展、管理层队伍在壮大,公司持续推进内控管理建设,坚持每月召开例会、每半年召开总结会议。严格遵守“三会”管理制度,提升公司内部管理的效率与透明度。公司组织了年度战略解码工作,通过回顾2022年的工作进展,以及对未来的工作期望,制定公司的战略主体及战略目标,并分解到各个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障公司的战略目标能够实现与落地。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824,707,347.53100%698,411,604.05100%18.08%
分行业
光通信行业824,707,347.53100.00%698,411,604.05100.00%18.08%
分产品
10G及以上光模块695,425,315.0184.32%597,767,352.7285.59%16.34%
10G以下光模块109,652,484.6013.30%82,250,325.6811.78%33.32%
受托加工服务18,225,563.942.21%16,002,969.162.29%13.89%
组件等1,403,983.980.17%2,390,956.490.34%-41.28%
分地区
境内123,242,132.9214.94%70,633,338.6010.11%74.48%
境外701,465,214.6185.06%627,778,265.4589.89%11.74%
分销售模式
直接销售696,468,602.7584.45%600,604,570.4786.00%15.96%
代理销售128,238,744.7815.55%97,807,033.5814.00%31.11%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主要收入来源地销售量销售收入回款情况
10G及以上光模块境外137万只602,332,659.16回款正常

当地汇率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汇率风险:公司进口采购及出口销售业务均受汇率变动影响。公司通过监控外币资产的规模情况来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贸易环境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及贸易政策变化及不确定的政治因素可能影响公司进口及出口销售业务。公司持续关注在海外业务地区的政治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规避潜在风险。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光通信行业824,707,347.53563,595,901.5831.66%18.08%27.73%-5.16%
分产品
10G及以上695,425,315.01478,629,783.4331.17%16.34%29.44%-6.97%
10G以下109,652,484.6066,690,910.9039.18%33.32%23.47%4.85%
分地区
境内123,242,132.92122,127,899.380.90%74.48%88.12%-7.19%
境外701,465,214.61441,468,002.2137.06%11.74%17.32%-2.99%
分销售模式
直接销售696,468,602.75507,138,224.4527.18%15.96%28.73%4.30%
代理销售128,238,744.7856,457,677.1355.97%31.11%19.44%-7.2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光通信行业销售量万支29825118.73%
生产量万支32727817.63%
库存量万支3416112.5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库存量的变动系公司生产安全库存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10G及以上成本478,629,783.4384.92%369,771,633.6183.81%29.44%
10G以下成本66,690,910.9011.83%54,012,983.4112.24%23.47%
受托加工服务成本17,362,947.203.08%15,564,370.843.53%11.56%
组件等成本912,260.050.16%1,879,224.340.43%-51.46%

说明10G及以上光模块成本拆解

项目2022年2021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343,044,300.3371.67%283,318,355.1676.62%
直接人工55,287,460.9011.55%30,210,228.408.17%
制造费用47,532,072.909.93%28,713,558.687.77%
委托加工费用32,765,949.306.85%27,529,491.377.44%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490,160,620.9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9.4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148,237,169.3717.97%
2客户2130,205,222.9315.79%
3客户385,086,225.6610.32%
4客户477,649,383.529.42%
5客户548,982,619.505.94%
合计--490,160,620.9859.4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5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5大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15,680,195.7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3.23%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111,069,215.0017.11%
2供应商227,192,426.964.19%
3供应商326,293,123.824.05%
4供应商426,029,897.054.01%
5供应商525,095,532.893.87%
合计--215,680,195.7233.23%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5大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5大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2,441,528.9718,140,971.4623.71%
管理费用42,425,100.5447,299,405.28-10.31%
财务费用-11,095,053.844,477,390.65-347.80%本报告期因外币资产汇率波动而产生
汇兑收益,而上年同期为汇兑损失
研发费用66,112,744.7147,610,693.3038.86%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研发人员及研发项目投入增加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800高速第二代QSFP-DD/OSFP光模块与器件开发800G高速第二代QSFP/OSFP光模块与器件开发。主要用于以太网和数据中心通信,将进一步增强我司在高端模块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沉淀,为超高速光模块研发打下基础。70%1)800G QSFP-DD DR8+支持8x100G PAM4,采用MPO-16光接口,符合QSFP-DD 800G MSA,散热性好,支持数据中心流量的持续增长 2)采用OSFP封装,实现模块商温8x100G并行高速光信号传输 3)支持2x400G PAM4/2x200G PAM4/2x100G NRZ三种速率,散热性好,带宽速率增加,支持数据中心流量的持续增长。进行二次开发以完成不同方案不同客户的需求,同时提高我司在市场的影响力
400/200G高速低功耗模块与器件降成本及NPI项目400G/200G相关产品降成本90%完成400G/200G相关产品降成本并转产提高我司产品在400G/200G市场的竞争力与占有率
100G QSFP28光模块与器件降成本及NPI项目100G相关产品降成本100%完成100G相关产品降成本并转产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合格率、提升工时工效,提高其在市场的竞争力
50G 光模块与器件开发用于下一代无线应用光模块需求,需满足50G速率、工业级工作温度范围、SFP56封装的要求,传输距离要求的产品。100%满足客户需求,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扩展公司产品种类也为下一代无线前传奠定基础。
10/25G波分复用光模块与器件降成本升级方案来满足未来的产品交付以及市场价格需求100%完成10G/25G相关产品降成本并转产进一步增强我司在波分市场的竞争力
测试平台项目开发测试及老化系统,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完善我们对模块问题的检测能力。100%该系统能满足多个模块同时带业务测试与老化的功能,此外,还具备监控模块DDM,监控BER,保存并上传数据的功能。提升了测试效率,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2021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5812724.41%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5.43%16.43%-1.00%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806326.98%
硕士403611.11%
博士1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846431.25%
30~40岁746317.46%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2021年2020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66,112,744.7147,610,693.3033,162,842.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8.02%6.82%6.41%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9,123,453.31706,027,673.7131.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2,501,849.43627,024,211.883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621,603.8879,003,461.83-3.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854,958.92130,233,282.472.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4,627,649.46191,906,365.16168.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1,772,690.54-61,673,082.69519.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4,995,650.000.0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303,680.0934,659,366.13200.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0,691,969.91-34,659,366.13-2,179.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9,337,141.78-20,123,881.22-2,183.7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主要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款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账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账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2022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541,289,214.7432.47%171,523,805.7721.01%11.46%
应收账款144,919,744.078.69%156,915,913.1719.22%-10.53%
合同资产0.000.00
存货342,730,689.6620.56%287,090,187.1635.16%-14.60%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
固定资产201,355,723.3512.08%124,830,499.2515.29%-3.21%
在建工程72,808,859.264.37%1,584,873.650.19%4.18%
使用权资产6,391,464.180.38%4,020,557.800.49%-0.11%
短期借款89,071,944.455.34%0.005.34%
合同负债236,550.490.01%203,547.510.02%-0.01%
长期借款0.0014,800,679.881.81%-1.81%
租赁负债2,577,561.640.15%1,667,077.680.20%-0.05%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本期计提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期末数
值变动的减值变动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0.00889,541.94889,541.940.00240,000,000.000.00240,889,541.94
应收款项融资4,147,667.250.000.000.0040,452,743.6436,027,645.308,572,765.59
上述合计4,147,667.25889,541.94889,541.940.00280,452,743.6436,027,645.30249,462,307.53
金融负债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579,567.30承兑保证金
合计2,579,567.30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6,971,011.910.001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创新中心项目自建光通信行业26,971,011.9126,971,011.91使用超募 资金金额为5,784.96万17.98%0.000.00项目建设中2022年12月20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 fo.com)关于使
元人民币,剩余资金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2-020)
马来西亚制造基地项目自建光通信行业0.000.00自有及自筹资金0.00%0.000.00项目建设中2022年11月11日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 fo.com)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及房屋并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编号:2022-013)
合计------26,971,011.9126,971,011.91----0.000.00------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5,756.2516,440.2616,440.26000.00%49,376.31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剩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0
合计--65,756.2516,440.2616,440.26000.00%49,376.31--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4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802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0.3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2,746.7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990.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756.25万元。

(1)公司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440.26万元(包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7,852.36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376.31万元。

(2)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87.9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8.56万元,共计8,786.46万元。报告期内已完成置换。

(3)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84.96万元(含超募资金5,764.25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人民币投资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4)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4,376.31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37,69937,6999,460.729,460.7225.10%2024年09月00不适用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59315,593279.54279.541.79%2025年09月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7006,7006,7006,7001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9,99259,99216,440.2616,440.26----00----
超募资金投向
创新中心项目5,764.255,784.9600.000.00%2024年04月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00000.00%----------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764.255,784.9600----00----
合计--65,756.2565,776.9616,440.2616,440.26----0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84.96万元(含超募资金5,764.25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未计划置换的印花税与部分手续费)人民币投资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87.9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8.56万元,共计8,786.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5,000万元,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理违规的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目前,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多种因素的驱动下,以及国家数字化新基建战略布局的推动下,5G和数据中心等产业得以快速发展。光模块作为信息传输与数据交换的核心部件,其所在行业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期”。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光模块的企业,公司将抓住行业发展契机,争取在2025年前发展成为光模块行业全球领先的供应商之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光电集成的技术工艺,加大硅光集成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建立高水平的高速激光器/探测器等光器件集成工艺平台,研发行业前沿技术,增强公司产品在性能、成本和质量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还将加强与国内外主流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客户的合作,力争成为电信中长距传输领域、5G中回传、数据中心互联领域的核心供应商。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

1、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助力境外数据中心建设与国家“东数西算”发展战略的落地,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加强与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互联网厂商的合作,不断增强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从而提高品牌知名度,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持续做好客户关系维护、产品质量保障、快速交付等工作,提高在客户的中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借着境内外数据中心大力建设的红利,争取突破境外一家超大型数据中心客户。同时将资源聚焦,打造基于销售、产品线、高层的战略客户开发“铁三角”。

2、发挥产品优势,打造重点拳头产品

公司将持续巩固波分产品的优势地位,依托长期在波分复用产品市场的优势,建立良好的供应链体系及库存管理、生产管理能力,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从而在波分复用光模块细分市场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同时,公司也会通过改善方案、优化工艺、提升效率等方式来提高高速光模块产品的竞争力。在新产品方面,公司会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紧跟客户、市场的技术发展步伐,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出,力争成为行业领先的光模块提供商。

3、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端人才,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主业实施垂直整合,布局新技术并加强底层技术和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依托于BOX、COB等高速光模块的光器件封装技术、光电混合集成及基于SIP、TFLN的光电集成技术,以及用于下一代产品NPO(近封装光学)/CPO(共封装光学)所需的高速光连接技术、激光器技术和芯片级光电混合集成技术来构建公司的技术“护城河”。

4、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

公司质量部将积蓄内力,夯实基础,着力做好质量管理的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运作环境,借助有序可控的过程管理手段,完善的质量体系为保障,塑造良好的质量形象,提高公司在重要客户中的战略地位,降低内外部故障成本,增强顾客满意。在关键过程的监控上尽量采用防错技术。在过程监控的同时关注产品实现过程与顾客导向过程的整体衔接,过程的输入输出关系,力求做到把握重点,兼顾全局。打造基于生产、工程、质量的高效运营的“铁三角”。

5、优化产能建设,打造境内外“双运营中心”

公司新的总部与制造基地已于2022年6月正式开工,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公司的产能和交付能力得到进一步补强。同时公司也会着力于打造“智慧园区”,对标国内外先进的智能工厂,导入一系列的如“精益制造”、“智能制造”、“数字化制造”的理念,争取达到行业内领先的制造水平并最大化程度降低公司的制造成本,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与产品的良率。

同时,公司通过马来西亚子公司布局建设海外生产制造基地,实现公司“双运营中心”规划,形成境内外双运营中心的格局。

6、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整体效能

各子公司和产品线要以“筑基础、稳增长、创利润”为工作核心,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财务部门要持续优化完善全面预算和管理报表,在集团层面财务要加强管控力度;行政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提升服务质量;人资部门要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任职资格体系、职业发展通道,加强人才梯队建设;IT管理部要完善信息化建设通过导入信息系统,通过EWMS,SRM、OA系统实现采购资源整合、提升上游供应商管理能力,构建安全、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有效产能;构建质量可靠、交期可控、成本极致的供应竞争力;优化预测、备货、交付流程和机制,构建安全、高效的运营体系以支撑公司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持续有效的增长。

(三)公司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

1、技术革新风险

光通信行业是融合光学、电子、材料、半导体等多学科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光模块产品具有品种多样、应用领域广泛、制造工序复杂、产品迭代速度较快的特点,受通信技术周期迭代的影响,光模块行业亦具有一定的技术周期性特征。

若公司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革新的步伐,无法走在行业技术前沿,则公司的技术优势及产品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存在被削弱的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成功开发的新技术产品有效替代现有产品,并快速实现量产,也将对公司的产品优势和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剔除产品升级因素影响,在光模块产品生命周期内,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随着技术迭代发展,其价格及盈利性呈现下降趋势,若公司未及时掌握新技术并进行新产品有效开发,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波动风险。

2、技术升级风险

随着光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领域的延伸,对光通信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光模块作为光通信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将朝着高速率、小型化、低成本、低功耗等方向发展,各种新功能、新方案的提出,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均对光模块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艺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及时实现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公司产品将存在过时或被淘汰的风险。

3、中美贸易摩擦引致的出口业务风险

公司的产品以海外销售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给国内产业和经济运行均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导致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影响

到公司对美国市场客户销售业务的开展,同时,若美国市场客户将加征的关税大比例或全部转嫁至发行人,将压低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进而拉低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性造成不利影响。

4、光通信芯片供应链稳定性的风险

光模块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等光通信芯片,其中,高端芯片领域以境外厂商为主,中低端芯片领域以境内厂商为主,境外厂商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产业优势较为明显,境内厂商与之相比尚存在明显差距。公司光模块生产所需的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主要来源于境外厂商。随着国际贸易及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或者出现其他突发因素,可能会导致境外芯片供应出现偏紧局面,若公司的境外芯片供应渠道受阻,或使用国产芯片的替代进程不及预期,均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2年11月14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国联证券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11月15日线上会议电话沟通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中泰证券、国联证券、华安证券、中信建投等21家机构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2年11月17日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

3、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对公司发展的事项进行专项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的选举程序、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监事均熟悉公司基本业务,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负责的端正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分产品线、职能部门等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性制定了针对性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方案,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依照信息披露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8、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是依法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等均已整体进入股份公司。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制定了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22年04月06日不适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
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聘请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7.65%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1月28日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张健董事长、总经理现任49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15,238,50015,238,500
杨现文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5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9,718,2009,718,200
吴天书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3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5,203,8005,203,800
李林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1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4,164,9004,164,900
张鹏董事现任42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张庆董事现任46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吴友宇独立董事现任60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余玉苗独立董事现任58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刘华独立董事现任56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左静监事会主席现任39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周广吉监事现任40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许怡职工监事现任30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许树良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482020年09月14日2023年09月13日
肖明副总经理现任452023年02月16日2023年09月13日
合计------------34,325,40000034,325,4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肖明副总经理聘任2023年02月16日因公司经营需要聘任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武汉高技术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监事、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6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鹏,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10年5月陆续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战略及投资职员;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脱产全日制学习MBA;2012年1月至今,历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合伙人;目前兼任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云智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庆,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深创投投资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业务合伙人;目前兼任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博盛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京龙睿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济群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洛阳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基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深圳中南海滨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华,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至1988年7月,任职于湖北钟祥南湖中学;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于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91年6月至1992年10月,任职于武汉纺织大学;1992年10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玉苗,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1996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01年11月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友宇,女,196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8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电信器件公司助工;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于华中理工大学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课程;1990年6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目前兼任武汉国科舰航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左静,女,198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固勤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珈伟太阳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采购工作;2011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采购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经理。

许怡,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成本主管;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广吉,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于阿德莱德大学就读会计与市场专业,2012年2月至今任深创投投资经理,目前兼任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迈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宁美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红土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和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许树良,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7年7月至2006年7月先后任职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凯比特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中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8月至2008年10月,担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担任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主任兼财务负责人;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担任深圳海亿达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2月至2020年5月,担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8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9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肖明,男,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17年曾先后任职于中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讯、Tellabs(现Infinera)、思科系统(中国)研发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担任普修斯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CEO职务;2019年至2022年先后担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TFC COMMUNICATION USA INC.(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美国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3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周广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02月01日
许怡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25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鹏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2012年01月04日
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9月05日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8月22日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07日
北京云智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5月18日
四川物科金硅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07月04日
武汉科莱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3月08日
张庆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09日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合伙人2016年06月01日
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15日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5月21日
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4月30日
深圳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6月13日
南京济群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7月04日
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1月07日
洛阳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3月26日
深圳京龙睿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1月08日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30日2022年04月27日
博盛尚(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6月29日
刘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92年10月01日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6月18日
余玉苗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01年11月01日
中国审计学会理事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5日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6月24日
广东融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8月30日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06月24日
吴友宇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1990年06月01日
武汉国科舰航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12月01日
周广吉红土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21日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6月28日
武汉和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09月27日
武汉迈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1月03日
武汉宁美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6月2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报监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根据公司制订的年薪兑现方案结合岗位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2022年度实际支付报酬合计444.3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健董事长、总经理49现任65.55
杨现文董事、副总经理45现任65.55
吴天书董事、副总经理43现任67.55
李林科董事、副总经理41现任66.08
张鹏董事42现任0
张庆董事46现任0
吴友宇独立董事60现任8
余玉苗独立董事58现任8
刘华独立董事56现任8
左静监事会主席39现任44.32
周广吉监事40现任0
许怡职工监事30现任24.62
许树良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48现任86.63
合计--------444.3--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01月28日不适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02月18日不适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03月15日不适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关于聘请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04月25日不适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07月29日不适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子公司联特科技(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09月26日2022年09月27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2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1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0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健972002
杨现文972002
吴天书981002
李林科981002
张鹏963002
张庆963002
吴友宇954002
余玉苗954002
刘华954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

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余玉苗、张健、刘华72022年01月27日审议《关于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会议所有议案。
2022年02月17日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03月14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04月22日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07月28日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年09月23日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2年10月1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薪酬委员会刘华、杨现文、吴友宇12022年03月14日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
论,一致通过会议议案。
战略委员会张健、杨现文、吴友宇12022年11月08日审议《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及房屋并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勤勉尽责,一致通过会议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20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4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024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02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551
销售人员28
技术人员292
财务人员12
行政人员141
合计1,02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71
本科202
大专226
高中及以下525
合计1,024

2、薪酬政策

公司建立了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并建立以绩效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将公司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2022年优化了产品线奖金分配机制,并新增了制造体系项目奖金分配机制。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全体员工的培训和职业规划,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了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制定了培训管理办法,开展了管理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激发员工学习知识技能、提高素质,实现员工发展和公司发展的有机统一。2022年公司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的员工培训和人才发展体系,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日常业务产品培训、专项讲座、职工自主线上学习及开展中高层MBA(工商管理硕士)培训等多种学习形式,完善研发、工程序列任职资格和课程体系建设,强化员工基础能力培养,支持和帮助员工获取职业生涯阶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79,906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1,907,926.27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
每10股转增数(股)8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72,08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4,416,0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4,416,000.00
可分配利润(元)198,685,995.22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7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1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57,66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5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一般缺陷: (1)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一般缺陷: (1)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定量标准一般缺陷: (1)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2%) (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3%) (3)资产总额(潜在错报<2%) 重要缺陷: (1)营业收入总额(2%≤潜在错报<3%) (2)利润总额(3%≤潜在错报<5%) (3)资产总额(2%≤潜在错报<一般缺陷: (1)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2%≤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3% 重大缺陷: (1)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3%
3%) 重大缺陷: (1)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3%) (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 (3)资产总额(潜在错报≥3%)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5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大信专审字[2023]第2-00050号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主要从事光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主要生产工序为光器件和光模块的生产、调试和检测,不存在重污染情形,公司产品亦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活动均在境内母公司发生,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等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公司采用的主要环保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气处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点胶、贴片、耦合和酒精清洁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焊接、耦合过程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焊接废气经车间顶部过滤器预处理、耦合废气经设备自带过滤器预处理后,与挥发性有机废气一并经车间通风换气系统引至楼顶,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空调系统清洗废水和冷却塔排水,依托园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官网,经污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引风机及中央空调室外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公司采取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外壳隔声降噪等处理措施有效处理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理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实际属于“登记管理”要求。公司依法

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进行了排污登记,并收到编号为91420100584861858K001Y的《固体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组织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废包装盒,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路板、废酒精液、废胶罐、废酒精瓶、废胶水注射器、废无尘纸、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分类暂时存放后定期交由专业固废处理公司清运处置。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责任,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并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股份限售承诺注12022年09月13日2026年3月13日正常履行中
同创光通、优耐特股份限售承诺注2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南海成长同赢股份限售承诺注3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苏州同创股份限售承诺注4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中小企业基金、同心共成承诺股份限售承诺注5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松和信创投、深创投、光谷产投、七匹狼控股股份限售承诺注6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30日正常履行中
许树良股份限售承诺注72022年09月13日2024年3月30日正常履行中
左静、许怡股份限售承诺注8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陈奎股份限售承诺注9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30日正常履行中
吕妮娜、万仁、尹根、邓天明、申腾、窦水莲、李青、郭炜炜、何超股份限售承诺注102022年09月13日2023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优耐特股份减持承诺注11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注122022年09月13日2025年9月13日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注13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注14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承诺注15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注16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注17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优耐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注18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其他承诺注19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注20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注21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注222022年09月13日承诺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同创光通和优耐特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南海成长同赢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与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

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4:苏州同创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1、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与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如发行人本次提交上市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之后,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不再符合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5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关于股份锁定的要求的,本合伙企业的承诺将终止执行,本合伙企业将依据届时有效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和减持义务,出具新的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承诺。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5:中小企业基金、同心共成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自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

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松和信创投、深创投、光谷产投及七匹狼控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许树良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人取得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8:左静、许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9:陈奎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人取得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0:吕妮娜、万仁、尹根、邓天明、申腾、窦水莲、李青、郭炜炜及何超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取得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间接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

2、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1)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3)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共同承诺如下:

“1、将严格遵守所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

2、作为发行人股东,承诺人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承诺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和优耐特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本合伙企业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

2、本合伙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

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2:

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条件及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下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启动本预案。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或者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主体

回购或增持的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本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本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为第三顺位:

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股份回购的前提下,由公司回购股份。

2、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列情形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1)股份回购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

3、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列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承诺函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

1、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个月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四、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承诺的生效

本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2、本人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4、若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若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5、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发行人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6、本承诺的生效

本承诺在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2、本人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3)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承诺,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5、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发行人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6、本承诺的生效

本承诺在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注13:

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制定并公告股票回购方案,包括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该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3、若本公司为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或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制定并公告股票回购方案,包括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该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3、若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或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14: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本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本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2、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

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注15:

发行人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本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九)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一)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发行人董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监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16

发行人关于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

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对要求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决定或认定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与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孰高者确定(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为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虚假陈述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注1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

有)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以任何形式投资的其他企业如获得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促成该业务机会按照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7、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注18: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4.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南海成长同赢及苏州同创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买卖或租赁产品或资产、提供或接受服务、相互拆借资金或提供担保、相互使用人员;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联特科技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不利用关联关系干扰联特科技内部决策程序,侵害联特科技利益或与联特科技进行利益输送。

4、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承诺人的股东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承诺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承诺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同创光通、中小企业基金和优耐特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或租赁产品或资产、提供或接受服务、相互拆借资金或提供担保、相互使用人员;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与联特科技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不利用关联关系干扰联特科技内部决策程序,侵害联特科技利益或与联特科技进行利益输送。

4、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合伙企业的股东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合伙企业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保证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合伙企业不再为发行人的关

联方当日失效。”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4、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占用发行人资金,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注19: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承诺如下:

“本人就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若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被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有关方面追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补缴或赔偿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2、若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支付全部罚款款项,使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注20:

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扣减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扣减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2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目前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

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发行人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声明与承诺。如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22: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已经依法解除,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任何潜在争议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联特科技(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该议案就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做出决议:

联特科技(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定位为公司产品的销售以及境外市场的开拓,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根据联特科技(新加坡)的发展需求,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联特科技(新加坡)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联特科技(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前期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5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索保国、赵法钧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年(索保国)、4年(赵法钧)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租赁主要为生产经营场地、员工宿舍等,均已签署租赁合同。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马来西亚联特2022年11月11日15,0000连带责任保证中长期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5,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5,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5,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0.0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0,0009,0000.000.00
券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5,00015,0000.000.00
合计25,00024,0000.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4,060,000100.00%54,060,000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720,0005.03%2,720,0003.77%
3、其他内资持股51,340,00094.97%51,340,00071.2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7,014,60031.47%17,014,60023.61%
境内自然人持股34,325,40063.50%34,325,40047.6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020,00018,020,00018,020,00025.00%
1、人民币普通股18,020,00018,020,00018,020,00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54,060,000100.00%18,020,00018,020,00072,08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02万股,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由5,406万股增至7,208万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02万股,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22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并取得《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登记数量为72,0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8,02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4,060,00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2万股,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5,406万股增加至7,208万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2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张健15,238,50015,238,50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杨现文9,718,2009,718,20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吴天书5,203,8005,203,80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李林科4,164,9004,164,900首发前限售股2026年3月13日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0,6004,760,6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4,4003,754,4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98,8002,998,8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01,9002,901,9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40,0002,04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30日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1,1001,511,1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80,00068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30日
深圳市松和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7,800377,8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00037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13日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340,00034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年9月30日
合计54,060,0000054,06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2年08月31日40.3718,020,0002022年09月13日18,020,000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年09月09日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核准,公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2万股,发行价格为40.37元/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股本由5,406万股变更为7,208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756.25万元,导致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63,954.25万元。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46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40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健境内自然人21.14%15,238,50015,238,500
杨现文境内自然人13.48%9,718,2009,718,200
吴天书境内自然人7.22%5,203,8005,203,800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60%4,760,6004,760,600
李林科境内自然人5.78%4,164,9004,164,900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其他5.21%3,754,4003,754,400
合伙)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4.16%2,998,8002,998,800
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3%2,901,9002,901,90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3%2,040,0002,040,000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0%1,511,1001,511,1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为一致行动人; 张健系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直接持有10%的出资份额,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倪泽望,同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郑静波144,600人民币普通股144,600
陈新福140,700人民币普通股140,700
叶卓强121,300人民币普通股121,300
王波89,100人民币普通股89,100
杨福和84,300人民币普通股84,300
朱品朝79,600人民币普通股79,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700人民币普通股73,700
丁红73,300人民币普通股73,300
白净62,500人民币普通股62,500
彭琦61,800人民币普通股61,8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所列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股东郑静波通过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4,6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600股。 股东陈新福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0,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700股。 股东叶卓强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3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3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健中国
杨现文中国
吴天书中国
李林科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不适用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健本人中国
杨现文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吴天书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李林科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吴天书,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林科,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04月21日
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大信审字[2023]第2-00054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赵法钧、索保国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3]第2-00054号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附注五(三十四),贵公司主要从事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加工、测试服务。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24,707,347.53元。鉴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关键业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和评价贵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贵公司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贵公司产品类型及客户情况对收入及毛利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本期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选取报告期内的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5)从当期记录的收入交易中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核对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等;

(6)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等查询贵公司出口报关信息,评价出口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7)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示,2022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53,848,549.14元,坏账准备8,928,805.07元,账面价值为144,919,744.07元,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69%。贵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的减值进行评估,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是以此类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确定预期发生信用风险损失率,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贵公司管理层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贵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主要控制措施以及运作的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检查贵公司用以构成相关判断的资料是否准确、合理,包括用于计算历史损失率数据的准确性、预期信用损失是否按目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资料进行适当调整等;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信誉情况和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41,289,214.74171,523,805.77
结算备付金0.000.00
拆出资金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889,541.940.00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
应收票据14,044,168.475,275,885.14
应收账款144,919,744.07156,915,913.17
应收款项融资8,572,765.594,147,667.25
预付款项4,046,789.621,203,840.32
应收保费0.000.00
应收分保账款0.000.00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0.000.00
其他应收款10,936,855.9110,311,854.20
其中:应收利息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0.00
存货342,730,689.66287,090,187.16
合同资产0.000.00
持有待售资产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4,446,200.762,006,512.15
流动资产合计1,311,875,970.76638,475,665.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0.000.00
债权投资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
长期应收款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
固定资产201,355,723.35124,830,499.25
在建工程72,808,859.261,584,873.65
生产性生物资产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
使用权资产6,391,464.184,020,557.80
无形资产25,633,620.1427,494,170.84
开发支出0.000.00
商誉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0,104,212.422,607,485.64
递延所得税资产7,664,752.135,958,552.36
其他非流动资产31,406,978.8511,443,186.19
非流动资产合计355,365,610.33177,939,325.73
资产总计1,667,241,581.09816,414,990.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9,071,944.45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0.000.00
拆入资金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0.000.00
应付票据14,100,984.5524,277,130.36
应付账款118,158,412.16116,203,711.8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36,550.49203,547.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0.00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0.000.00
代理承销证券款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24,127,615.8719,917,737.74
应交税费1,841,364.615,803,491.55
其他应付款3,074,417.401,769,708.98
其中:应付利息0.000.00
应付股利0.0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0.000.00
应付分保账款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64,803.364,213,900.44
其他流动负债314,175.92134,659.83
流动负债合计254,190,268.81172,523,888.2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0.000.00
长期借款0.0014,800,679.88
应付债券0.000.00
其中:优先股0.000.00
永续债0.000.00
租赁负债2,577,561.641,667,077.68
长期应付款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0.000.00
预计负债0.000.00
递延收益470,190.361,062,279.77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296,782.8417,530,037.33
负债合计257,487,051.65190,053,925.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72,080,000.0054,0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0.000.00
其中:优先股0.000.00
永续债0.000.00
资本公积1,112,358,075.60460,807,939.73
减:库存股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387,822.29-179,583.93
专项储备0.000.00
盈余公积22,076,221.6911,302,078.44
一般风险准备0.000.00
未分配利润202,852,409.86100,370,63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09,754,529.44626,361,065.28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409,754,529.44626,361,065.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67,241,581.09816,414,990.89

法定代表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树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9,292,464.94165,690,80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889,541.940.00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
应收票据14,044,168.475,275,885.14
应收账款153,866,443.25157,589,388.43
应收款项融资8,572,765.594,147,667.25
预付款项4,035,970.031,203,840.32
其他应收款30,983,909.2211,945,797.96
其中:应收利息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
存货335,270,412.65286,854,771.38
合同资产0.000.00
持有待售资产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4,446,200.762,006,512.15
流动资产合计1,311,401,876.85634,714,666.3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
长期应收款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7,422,028.446,789,1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
固定资产194,417,527.40123,324,956.39
在建工程72,808,859.261,584,873.65
生产性生物资产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
使用权资产6,231,869.403,801,408.29
无形资产25,633,620.1427,494,170.84
开发支出0.000.00
商誉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0,104,212.422,607,485.64
递延所得税资产7,511,554.885,958,552.36
其他非流动资产26,649,828.2111,443,186.19
非流动资产合计350,779,500.15183,003,733.36
资产总计1,662,181,377.00817,718,39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9,071,944.45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0.000.00
应付票据14,100,984.5524,277,130.36
应付账款116,724,447.79116,203,711.87
预收款项0.00
合同负债236,550.49203,547.51
应付职工薪酬24,056,338.6819,917,737.74
应交税费747,821.535,798,390.99
其他应付款5,329,367.291,769,708.98
其中:应付利息0.00
应付股利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85,245.694,138,502.18
其他流动负债314,175.92134,659.83
流动负债合计253,766,876.39172,443,389.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0.0014,800,679.88
应付债券0.000.00
其中:优先股0.000.00
永续债0.000.00
租赁负债2,494,986.901,523,326.43
长期应付款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0.000.00
预计负债0.000.00
递延收益470,190.361,062,279.77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214,208.1017,386,286.08
负债合计256,981,084.49189,829,675.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72,080,000.0054,0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0.000.00
其中:优先股0.000.00
永续债0.000.00
资本公积1,112,358,075.60460,807,939.73
减:库存股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0.000.00
专项储备0.000.00
盈余公积22,076,221.6911,302,078.44
未分配利润198,685,995.22101,718,705.98
所有者权益合计1,405,200,292.51627,888,724.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62,181,377.00817,718,399.6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24,707,347.53698,411,604.05
其中:营业收入824,707,347.53698,411,604.05
利息收入0.000.00
已赚保费0.0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0.000.00
二、营业总成本684,576,376.73559,740,232.52
其中:营业成本563,595,901.58441,228,212.20
利息支出0.0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0.000.00
退保金0.000.00
赔付支出净额0.000.00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0.000.00
保单红利支出0.000.00
分保费用0.000.00
税金及附加1,096,154.77983,559.63
销售费用22,441,528.9718,140,971.46
管理费用42,425,100.5447,299,405.28
研发费用66,112,744.7147,610,693.30
财务费用-11,095,053.844,477,390.65
其中:利息费用3,039,931.461,007,224.93
利息收入1,733,859.10-925,061.08
加:其他收益13,892,255.355,893,429.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9,318.922,180,782.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0.00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9,541.94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1,123.46-2,323,780.5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725,970.37-23,166,555.3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43.70309.7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060,096.40121,255,557.41
加:营业外收入41,487.8319,380.03
减:营业外支出82,360.85108,049.0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4,019,223.38121,166,888.35
减:所得税费用10,763,301.3115,268,268.1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255,922.07105,898,620.2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255,922.07105,898,620.2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0.000.0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55,922.07105,898,620.2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7,406.22-106,656.7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7,406.22-106,656.7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7,406.22-106,656.7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67,406.22-106,656.70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3,823,328.29105,791,963.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3,823,328.29105,791,963.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93381.9589
(二)稀释每股收益1.93381.958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张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树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世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820,195,657.19698,697,040.74
减:营业成本565,194,676.00441,370,402.45
税金及附加1,096,154.77983,559.63
销售费用23,273,848.4316,674,204.85
管理费用41,727,504.3247,103,314.65
研发费用66,112,744.7147,610,693.30
财务费用-11,038,708.524,473,117.94
其中:利息费用2,881,966.171,450,994.00
利息收入1,714,436.56925,061.08
加:其他收益13,892,255.355,893,429.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9,318.922,180,782.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9,541.94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1,571.10-2,352,331.8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725,970.37-23,166,555.3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0,956.91-121,230.7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7,635,197.51122,915,841.91
加:营业外收入41,280.2719,380.03
减:营业外支出78,731.08108,049.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7,597,746.70122,827,172.85
减:所得税费用9,856,314.2115,263,107.1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7,741,432.49107,564,065.6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7,741,432.49107,564,065.6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07,741,432.49107,564,065.6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2,933,016.74647,111,182.3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0.00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0.000.00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0.000.00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0.000.0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0.0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0.000.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73,634,100.4851,640,163.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556,336.097,276,327.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9,123,453.31706,027,673.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2,613,820.50497,445,822.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0.00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0.000.00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0.000.00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0.0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0.000.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8,254,476.0485,197,04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18,622,564.6412,850,409.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010,988.2531,530,939.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2,501,849.43627,024,21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621,603.8879,003,461.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2,000,000.0012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52,018.922,217,282.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40.001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854,958.92130,233,282.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2,627,649.4663,906,365.16
投资支付的现金332,000,000.00128,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4,627,649.46191,906,365.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1,772,690.54-61,673,082.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5,995,6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9,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4,995,6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6,893,021.9930,324,298.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42,094.791,350,066.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68,563.312,985,000.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303,680.0934,659,366.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0,691,969.91-34,659,366.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96,258.53-2,794,894.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9,337,141.78-20,123,881.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372,505.66139,496,386.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8,709,647.44119,372,505.66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20,910,057.30647,123,275.45
收到的税费返还73,634,100.4851,640,163.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449,424.797,271,399.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6,993,582.57706,034,838.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5,470,927.41497,422,614.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1,241,882.4981,402,849.24
支付的各项税费18,617,188.0012,573,814.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535,891.2235,993,831.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0,865,889.12627,393,10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27,693.4578,641,728.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2,000,000.0012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52,018.922,217,282.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40.001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854,958.92130,233,282.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6,716,180.4863,906,365.16
投资支付的现金332,632,945.99128,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8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9,460,986.47191,906,365.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6,606,027.55-61,673,082.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5,995,6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9,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4,995,6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6,893,021.9930,324,298.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42,094.791,350,066.6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790,938.072,985,000.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226,054.8534,659,366.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0,769,595.15-34,659,366.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82,133.00-2,794,894.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3,173,394.05-20,485,614.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539,503.59134,025,118.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6,712,897.64113,539,503.5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79,583.9311,302,078.44100,370,631.04626,361,065.28626,361,065.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79,583.9311,302,078.44100,370,631.04626,361,065.28626,361,065.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020,000.00651,550,135.87567,406.2210,774,143.25102,481,778.82783,393,464.16783,393,464.16
(一)综合收益总额567,406.22113,255,922.07113,823,328.29113,823,328.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020,000.00651,550,135.87669,570,135.87669,570,135.8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8,020,000.00639,542,529.58657,562,529.58657,562,529.5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12,007,606.2912,007,606.2912,007,606.29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74,143.25-10,774,143.25
1.提取盈余公积10,774,143.25-10,774,143.2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387,822.2922,076,221.69202,852,409.861,409,754,529.441,409,754,529.4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4,060,000.00436,792,727.16-72,927.23545,671.875,228,417.38496,553,889.18496,553,889.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4,060,000.00436,792,727.16-72,927.23545,671.875,228,417.38496,553,889.18496,553,889.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015,212.57-106,656.7010,756,406.5795,142,213.66129,807,176.10129,807,176.10
(一)综合收益总额-106,656.70105,898,620.23105,791,963.53105,791,963.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015,212.5724,015,212.5724,015,212.5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4,015,212.5724,015,212.5724,015,212.5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56,406.57-10,756,406.57
1.提取盈余公积10,756,406.57-10,756,406.
5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79,583.9311,302,078.44100,370,631.04626,361,065.28626,361,065.2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1,302,078.44101,718,705.98627,888,724.1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1,302,078.44101,718,705.98627,888,724.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020,000.00651,550,135.8710,774,143.2596,967,289.24777,311,568.36
(一)综合收益总额107,741,432.49107,741,432.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020,000.00651,550,135.87669,570,135.8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8,020,000.00639,542,529.58657,562,529.5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007,606.2912,007,606.2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74,143.25-10,774,143.25
1.提取盈余公积10,774,143.25-10,774,143.2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2,080,000.001,112,358,075.6022,076,221.69198,685,995.221,405,200,292.51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4,060,000.00436,792,727.16545,671.874,911,046.86496,309,445.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4,060,000.00436,792,727.16545,671.874,911,046.86496,309,445.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015,212.5710,756,406.5796,807,659.12131,579,278.26
(一)综合收益总额107,564,065.69107,564,065.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015,212.5724,015,212.5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4,015,212.5724,015,212.5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56,406.57-10,756,406.57
1.提取盈余公积10,756,406.57-10,756,406.5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4,060,000.00460,807,939.7311,302,078.44101,718,705.98627,888,724.15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注册资本:7,2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健营业期限:2011年10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半导体产品、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动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无。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应收票据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至2年不适用10.00
2至3年不适用30.00
3年以上不适用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外其他会计主体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三阶段”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
1至2年10.00
2至3年30.00
3年以上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1、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2、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5、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7、合同成本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

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无。20、其他债权投资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无。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节第五、10 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

影响,本公司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2054.75-19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通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使用寿命(年)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50年限平均法
专利权4年限平均法
资产类别使用寿命(年)摊销方法
软件10年限平均法
非专利技术10年限平均法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5、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收入确认时点: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本公司销售业务可分为境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境外公司直接销售:

境内销售:公司向客户发出商品后,合同约定验收期满如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以对方签收后验收期满的时点确认收入;无约定验收期的,以对方签收的时点确认收入。VMI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所属仓库,在客户领用存货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公司境外销售采用FCA、FOB、 EXW、CPT、DDP、DAP等方式结算,在FCA、FOB、 EXW、CPT方式下,公司商品交承运人并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DDP、DAP方式下,公司商品出库并办理相关报关手续,在客户指定目的地交货后确认收入。VMI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所属仓库,在客户领用存货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

境外公司直接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规定,将商品交付给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人,客户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

(2)加工及测试服务收入

公司对外提供加工及测试服务,于劳务提供完毕时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为计提和缴纳基础母公司:13%、9%、6% 子公司:10%、7%、6%、5%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和免抵的增值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4%、21%、17%、8.84%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一定比率后的余值计征;按租赁取得的收入1.2%、12%
教育费附加缴纳和免抵的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缴纳和免抵的增值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注册于美国加州,适用美国联邦所得税和加州州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加州州所得税税率为8.84%且最低缴纳金额为800美元。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17%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24%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本期退税率为13%。

2.企业所得税

2022年11月9日,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至2024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538,582,771.20119,277,924.42
其他货币资金2,706,443.5452,245,881.35
合计541,289,214.74171,523,805.7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1,996,749.805,833,002.0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0,889,541.94
其中:
理财产品240,889,541.94
合计240,889,541.940.00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336,290.1213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10,707,878.355,145,885.14
合计14,044,168.475,275,885.14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1,271,450.90100.00%563,572.555.00%10,707,878.355,416,721.20100.00%270,836.065.00%5,145,885.14
其中: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11,271,450.90100.00%563,572.555.00%10,707,878.355,416,721.20100.00%270,836.065.00%5,145,885.14
合计11,271,450.90100.00%563,572.555.00%10,707,878.355,416,721.20100.00%270,836.065.00%5,145,885.14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信用风险组合计提270,836.06436,429.47143,692.98563,572.55
合计270,836.06436,429.47143,692.98563,572.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08,854.58
合计308,854.58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29,353.950.67%1,029,353.95100.00%0.00942,315.710.57%942,315.71100.00%0.00
其中:
P&T Electronics Co., Ltd892,569.210.58%892,569.21100.00%0.00817,096.960.49%817,096.96100.00%0.00
Globix136,784.740.09%136,784.74100.00%0.00125,218.750.08%125,218.75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2,819,195.1999.33%7,899,451.125.17%144,919,744.07165,352,243.7599.43%8,436,330.585.10%156,915,913.17
其中: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52,819,195.1999.33%7,899,451.125.17%144,919,744.07165,352,243.7599.43%8,436,330.585.10%156,915,913.17
合计153,848,549.14100.00%8,928,805.075.80%144,919,744.07166,294,559.46100.00%9,378,646.295.64%156,915,913.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P&T Electronics Co., Ltd892,569.21892,569.21100.00%预期无法收回
Globix136,784.74136,784.74100.00%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1,029,353.951,029,353.9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52,819,195.197,899,451.125.17%
合计152,819,195.197,899,451.1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52,414,421.55
1至2年40,228.16
2至3年128,340.38
3年以上1,265,559.05
3至4年89,073.75
4至5年1,176,485.30
合计153,848,549.14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9,378,646.29449,841.228,928,805.07
合计9,378,646.29449,841.228,928,805.07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7,364,288.6917.79%1,368,214.44
第二名26,322,225.8317.11%1,316,111.29
第三名13,860,358.879.01%802,436.82
第四名12,686,367.228.25%634,318.36
第五名11,638,961.087.57%586,358.65
合计91,872,201.6959.73%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8,572,765.594,147,667.25
合计8,572,765.594,147,667.25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应收票据4,147,667.250.000.000.0040,452,743.6436,027,645.308,572,765.59
上述合计4,147,667.250.000.000.0040,452,743.6436,027,645.308,572,765.59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979,303.0098.34%1,077,950.6089.54%
1至2年47,823.251.18%111,261.539.24%
2至3年3,699.560.09%14,628.191.22%
3年以上15,963.810.39%
合计4,046,789.621,203,840.32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1,685,414.2041.65
第二名593,600.0014.67
第三名210,000.005.19
第四名149,510.983.69
第五名145,744.013.60
合计2,784,269.1968.80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
其他应收款10,936,855.9110,311,854.20
合计10,936,855.9110,311,854.20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款8,892,220.348,456,194.49
保证金及押金1,336,359.62545,157.00
备用金、代缴社保等793,574.761,572,216.28
往来款201,338.58
合计11,223,493.3010,573,567.77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61,713.57261,713.5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15,981.27115,981.27
本期核销91,057.4591,057.45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86,637.39286,637.39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653,312.73
1至2年296,357.00
2至3年149,823.57
3年以上124,000.00
3至4年24,000.00
5年以上100,000.00
合计11,223,493.30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261,713.57115,981.2791,057.45286,637.39
合计261,713.57115,981.2791,057.45286,637.39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应收进口环节增值税91,057.45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款8,892,220.341年以内79.23%
社保个人部分备用金、代缴社保等489,262.161年以内4.36%24,463.11
第三名保证金及押金313,750.001年以内2.80%15,687.50
公积金个人部分备用金、代缴社保等295,022.261年以内2.63%14,751.11
第四名保证金及押金221,328.001年以内1.97%11,066.40
合计10,211,582.7690.99%65,968.12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7,358,740.948,513,160.1788,845,580.7791,911,249.209,684,018.6082,227,230.60
在产品69,073,182.624,961,570.7264,111,611.9088,746,808.334,510,967.0784,235,841.26
库存商品75,401,048.959,823,516.8065,577,532.1537,180,700.735,254,648.4331,926,052.30
发出商品19,946,688.911,218,907.6218,727,781.2910,848,321.46500,117.2110,348,204.25
委托加工物资22,412,759.841,122,130.7021,290,629.1423,292,370.111,260,860.0922,031,510.02
自制半成品94,144,999.359,967,444.9484,177,554.4163,888,395.207,567,046.4756,321,348.73
合计378,337,420.6135,606,730.95342,730,689.66315,867,845.0328,777,657.87287,090,187.16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9,684,018.604,591,772.795,762,631.228,513,160.17
在产品4,510,967.074,961,570.724,510,967.074,961,570.72
库存商品5,254,648.438,593,537.024,024,668.659,823,516.80
发出商品500,117.211,218,907.62500,117.211,218,907.62
委托加工物资1,260,860.09944,678.851,083,408.241,122,130.70
自制半成品7,567,046.476,952,118.584,551,720.119,967,444.94
合计28,777,657.8727,262,585.5820,433,512.5035,606,730.95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4,441,039.25449,908.38
增值税留抵税额3,644.92
预缴土地使用税1,516.59
预付IPO中介费1,556,603.77
合计4,446,200.762,006,512.15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01,355,723.35124,830,499.25
合计201,355,723.35124,830,499.25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9,367,526.18106,934,846.98818,656.373,262,830.21180,383,859.74
2.本期增加金额105,943,001.30898,970.911,286,778.23108,128,750.44
(1)购置105,943,001.30898,970.911,286,778.23108,128,750.44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59,055.2160,749.94719,805.15
(1)处置或报废659,055.2160,749.94719,805.15
4.期末余额69,367,526.18212,218,793.071,717,627.284,488,858.50287,792,805.0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321,347.2038,451,435.43722,528.192,058,049.6755,553,360.49
2.本期增加金额5,637,277.8625,313,926.53124,330.05456,853.6831,532,388.12
(1)计提5,637,277.8625,313,926.53124,330.05456,853.6831,532,388.12
3.本期减少金额590,657.1558,009.78648,666.93
(1)处置或报废590,657.1558,009.78648,666.93
4.期末余额19,958,625.0663,174,704.81846,858.242,456,893.5786,437,081.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9,408,901.12149,044,088.26870,769.042,031,964.93201,355,723.35
2.期初账面价值55,046,178.9868,483,411.5596,128.181,204,780.54124,830,499.25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2,808,859.261,584,873.65
合计72,808,859.261,584,873.65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5,625,494.575,625,494.57692,740.90692,740.90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3,073,324.683,073,324.68311,359.98311,359.98
创新中心64,110,040.0164,110,040.01580,772.77580,772.77
合计72,808,859.2672,808,859.261,584,873.651,584,873.6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129,500,000.00692,740.904,932,753.675,625,494.574.34%0.0434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102,000,000.00311,359.982,761,964.703,073,324.683.01%0.0301
创新中心146,900,000.00580,772.7763,529,267.2464,110,040.0143.64%0.4364
中南民大装修工程7,080,993.607,080,993.607,080,993.60100.00%1
合计385,480,993.601,584,873.6578,304,979.210.007,080,993.6072,808,859.26

12、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98,020.025,198,020.02
2.本期增加金额6,582,538.076,582,538.07
租入6,582,538.076,582,538.07
3.本期减少金额1,609,355.191,609,355.19
处置1,609,355.191,609,355.19
4.期末余额10,171,202.9010,171,202.9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177,462.221,177,462.22
2.本期增加金额3,107,818.093,107,818.09
(1)计提3,107,818.093,107,818.09
3.本期减少金额505,541.59505,541.59
(1)处置505,541.59505,541.59
4.期末余额3,779,738.723,779,738.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391,464.186,391,464.18
2.期初账面价值4,020,557.804,020,557.80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311,545.2810,081,596.413,227,027.4631,620,169.15
2.本期增加金额254,036.001,192,269.911,446,305.91
(1)购置254,036.001,192,269.911,446,305.9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8,311,545.2810,081,596.41254,036.004,419,297.3733,066,475.0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13,634.693,150,498.88761,864.744,125,998.31
2.本期增加金额366,230.912,520,399.1019,052.70401,173.903,306,856.61
(1)计提366,230.912,520,399.1019,052.70401,173.903,306,856.6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79,865.605,670,897.9819,052.701,163,038.647,432,854.9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731,679.684,410,698.43234,983.303,256,258.7325,633,620.14
2.期初账面价值18,097,910.596,931,097.532,465,162.7227,494,170.8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改造工程1,288,033.873,968,455.99927,253.404,329,236.46
装修费1,319,451.779,553,719.56634,810.584,463,384.795,774,975.96
合计2,607,485.6413,522,175.551,562,063.984,463,384.7910,104,212.42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0,281,931.307,594,223.5838,661,402.585,799,210.39
递延收益470,190.3670,528.551,062,279.77159,341.97
合计50,752,121.667,664,752.1339,723,682.355,958,552.3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89,541.94133,431.29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税前一次性扣除770,663.69115,599.55
合计1,660,205.63249,030.8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664,752.135,958,552.36
递延所得税负债249,030.840.00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31,406,978.8531,406,978.8511,443,186.1911,443,186.19
合计31,406,978.8531,406,978.8511,443,186.1911,443,186.19

17、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89,000,000.00
应付利息71,944.45
合计89,071,944.450.00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4,100,984.5524,277,130.36
合计14,100,984.5524,277,130.3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元。

19、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17,648,792.13115,565,703.48
1年以上509,620.03638,008.39
合计118,158,412.16116,203,711.87

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6,035.68115,127.71
1年以上90,514.8188,419.80
合计236,550.49203,547.51

21、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9,917,737.74134,252,842.35130,046,590.2024,123,989.8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8,211,511.828,207,885.843,625.98
合计19,917,737.74142,464,354.17138,254,476.0424,127,615.87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9,303,300.96116,636,139.14112,389,842.1623,549,597.94
2、职工福利费553,515.007,205,567.167,395,921.60363,160.56
3、社会保险费4,375,767.994,375,588.50179.49
其中:医疗保险费4,278,623.564,278,623.56
工伤保险费97,144.4396,964.94179.49
4、住房公积金3,445,347.573,445,347.57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0,921.782,590,020.492,439,890.37211,051.90
合计19,917,737.74134,252,842.35130,046,590.2024,123,989.8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7,867,659.307,864,053.823,605.48
2、失业保险费343,852.52343,832.0220.50
合计8,211,511.828,207,885.843,625.98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2,966.13
企业所得税1,365,061.045,381,023.78
个人所得税300,023.47159,962.48
城市维护建设税13,274.989,253.13
房产税103,315.66100,906.24
印花税50,207.3347,698.50
关税0.009,171.84
教育费附加5,689.283,965.63
地方教育费附加3,792.852,643.75
土地使用税25,900.07
合计1,841,364.615,803,491.55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0.000.00
应付股利0.000.00
其他应付款3,074,417.401,769,708.98
合计3,074,417.401,769,708.98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佣金1,424,717.161,656,132.77
其他1,649,700.24113,576.21
合计3,074,417.401,769,708.98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92,342.1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264,803.362,095,169.5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26,388.76
合计3,264,803.364,213,900.44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308,854.58130,000.00
待转销项税5,321.344,659.83
合计314,175.92134,659.83

26、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0.0014,800,679.88
合计0.0014,800,679.88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租赁2,577,561.641,667,077.68
合计2,577,561.641,667,077.68

28、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062,279.77592,089.41470,190.36与资产相关
合计1,062,279.77592,089.41470,190.36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技改项目1,062,279.77592,089.41470,190.36与资产相关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4,060,000.0018,020,000.0018,020,000.0072,080,000.00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15,068,050.24639,542,529.581,054,610,579.82
其他资本公积45,739,889.4912,007,606.2957,747,495.78
合计460,807,939.73651,550,135.871,112,358,075.6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2022年9月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7,467,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904,870.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7,562,529.58元,其中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39,542,529.58元。

注2:因向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入2022年度的股份支付金额12,007,606.29元。

3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9,583.93567,406.22567,406.22387,822.2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79,583.93567,406.22567,406.22387,822.2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79,583.93567,406.22567,406.22387,822.29

32、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302,078.4410,774,143.2522,076,221.69
合计11,302,078.4410,774,143.2522,076,221.6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照母公司当期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00,370,631.045,228,417.3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00,370,631.045,228,417.3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255,922.07105,898,620.2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774,143.2510,756,406.57
期末未分配利润202,852,409.8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23,303,363.55562,683,641.53696,020,647.56439,348,987.86
其他业务1,403,983.98912,260.052,390,956.491,879,224.34
合计824,707,347.53563,595,901.58698,411,604.05441,228,212.2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本期金额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10G及以上695,425,315.01695,425,315.01
10G以下109,652,484.60109,652,484.60
受托加工服务18,225,563.9418,225,563.94
组件等1,403,983.981,403,983.98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境内123,242,132.92123,242,132.92
境外701,465,214.61701,465,214.61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直接销售696,468,602.75696,468,602.75
代理销售128,238,744.78128,238,744.78
合计824,707,347.53824,707,347.53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

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04,583.1490,815.10
教育费附加44,821.3538,920.77
房产税414,875.77403,848.93
土地使用税41,440.3254,121.36
印花税460,273.30369,906.30
地方教育附加29,880.8925,947.17
车船税280.00
合计1,096,154.77983,559.63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2,795,507.9310,119,776.51
佣金3,177,306.132,972,055.81
业务招待费1,537,975.241,544,336.45
产品宣传费1,523,044.941,503,341.94
展览费1,135,754.25581,908.48
保险费877,118.57475,275.58
差旅费433,972.92186,931.67
劳务费8,064.967,741.44
其他952,784.03749,603.58
合计22,441,528.9718,140,971.46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4,717,297.0011,114,885.90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943,441.783,062,800.88
无形资产摊销2,765,843.442,721,263.79
固定资产折旧1,692,301.981,759,850.67
办公费1,895,048.691,324,230.48
残保金401,028.06331,562.18
租赁费755,686.58390,348.35
业务招待费766,495.74456,541.53
劳务费841,775.37395,738.50
差旅费321,962.65179,549.14
装修费215,165.20180,462.16
车辆使用费159,423.68120,285.35
培训费用718,221.73128,240.91
股份支付12,007,606.2924,015,212.57
其他4,223,802.351,118,432.87
合计42,425,100.5447,299,405.28

38、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3,997,782.2227,030,799.24
物料消耗19,807,852.369,760,118.02
折旧与摊销7,782,063.237,316,803.49
专利费787,069.911,033,491.34
水电费766,732.76572,521.86
测试加工费437,537.79493,347.84
差旅费655,521.17367,040.53
租赁费322,902.48233,446.84
模具费659,731.90304,057.37
其他895,550.89499,066.77
合计66,112,744.7147,610,693.30

39、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888,268.871,450,994.00
减:利息收入1,731,051.08929,989.73
减:汇兑收益12,691,281.25-4,023,478.11
减:贷款贴息444,229.02
手续费支出439,009.62377,137.29
合计-11,095,053.844,477,390.65

其他说明:

2022年利息支出包括租赁负债利息费用300,618.39元。4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种子企业及上市奖励7,000,000.004,900,000.00
市级2020年技改专项、智能化改造专项592,089.41651,390.07
各级政府发展专项资金5,903,749.00195,800.00
其他补助396,416.94146,239.37
合计13,892,255.355,893,429.44

41、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839,318.922,180,782.47
合计839,318.922,180,782.47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889,541.94
合计889,541.940.00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5,981.27-77,387.71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49,841.22-1,975,556.75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292,736.49-270,836.06
合计41,123.46-2,323,780.52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7,262,585.58-23,166,555.30
十三、其他-4,463,384.79
合计-31,725,970.37-23,166,555.30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7,143.70309.79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41,487.8319,380.0341,487.83
合计41,487.8319,380.0341,487.83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78,267.51284.9378,267.51
税收滞纳金3,696.36107,707.643,696.36
其他396.9856.52396.98
合计82,360.85108,049.0982,360.85

48、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2,220,470.2416,973,151.63
递延所得税费用-1,457,168.93-1,704,883.51
合计10,763,301.3115,268,268.1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24,019,223.3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602,883.5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71,652.9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61,680.2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37,251.30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9,642,497.03
其他影响-193,167.08
所得税费用10,763,301.31

49、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1。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1,731,051.08929,989.73
政府补助13,300,165.945,686,268.39
营业外收入41,487.8319,380.03
收回押金、保证金、往来款7,483,631.24640,689.70
合计22,556,336.097,276,327.85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439,009.62377,137.29
销售费用9,646,021.048,017,137.15
管理费用11,269,701.048,416,349.23
研发费用24,332,899.2613,029,643.73
营业外支出2,782.78215,461.45
支付押金、保证金、往来款17,320,574.511,475,211.01
合计63,010,988.2531,530,939.86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房屋租金3,903,326.571,335,000.94
发行证券支付的审计、咨询、评估等费用20,965,236.741,650,000.00
合计24,868,563.312,985,000.94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13,255,922.07105,898,620.23
加:资产减值准备31,684,846.9125,490,335.8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1,532,388.1222,652,902.30
使用权资产折旧3,107,818.091,177,462.22
无形资产摊销3,306,856.613,033,385.7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62,063.98353,961.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143.70-309.7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267.51284.9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89,541.94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907,989.664,245,888.2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39,318.92-2,180,782.4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06,199.76-1,704,883.5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49,030.840.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2,903,088.08-92,270,555.8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528,037.15-41,285,013.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7,452,239.0329,576,953.75
其他12,007,606.2924,015,21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621,603.8879,003,461.8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538,709,647.44119,372,505.6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9,372,505.66139,496,386.8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9,337,141.78-20,123,881.22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538,709,647.44119,372,505.6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538,582,771.20119,277,924.4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26,876.2494,581.2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8,709,647.44119,372,505.66

5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579,567.30承兑保证金
合计2,579,567.30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112,327,505.17
其中:美元15,994,217.456.9646111,393,326.85
欧元
港币
林吉特592,301.751.5772934,178.32
应收账款113,565,586.98
其中:美元16,306,117.656.9646113,565,586.98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17,834,985.87
其中:美元2,525,232.386.964617,587,233.43
林吉特157,083.721.5772247,752.44
其他应付款1,512,066.37
其中:美元213,063.656.96461,483,903.10
林吉特17,856.501.577228,163.27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美国加利福尼亚美元根据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新加坡美元根据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马来西亚林吉特根据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本期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其记账本位币由新加坡元变更为美元,变更日公司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5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上市奖励7,000,000.00其他收益7,000,000.00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903,749.00其他收益5,903,749.00
市级2020年技改专项、智能化改造专项2,040,000.00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其他收益592,089.41
其他396,416.94其他收益396,416.94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

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美国加利福尼亚美国货物销售、研发100.00%出资设立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新加坡新加坡货物销售、研发100.00%出资设立
LINKTEL TECHNOLOGIES SDN.BHD.马来西亚槟城州马来西亚货物销售、研发、生产100.00%出资设立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不存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的相关项目。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董事会全权负责建立并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以及制定和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涉及的顾客或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对本公司造成的财务损失,即为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客户款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值为本公司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销售或采购结算所致。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

融资产如附注53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40,889,541.94240,889,541.94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0,889,541.94240,889,541.94
(1)理财产品240,889,541.94240,889,541.94
(二)应收款项融资8,572,765.598,572,765.59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张鹏、张庆董事
刘华、余玉苗、吴友宇独立董事
左静监事会主席
许怡、周广吉监事
许树良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刘敏捷、刘秀娟、赵晓燕、曾丽分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的配偶

3、关联交易情况

(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4,443,025.124,277,358.84
其他关联方薪酬120,207.73104,536.05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2017年12月、2018 年2月、2018年4月、2018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本公司实施七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分别为 12元/股、12元/股、12元/股、12元/股、5元/股、7.5元/股、10元/股,自授予日至禁售期结束时解除限售.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考拟上市公司最近一次评估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29,187,350.96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2,007,606.29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4,416,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4,416,000.00
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总股本7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1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

57,66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44,000股。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29,353.950.63%1,029,353.95100.00%0.00942,315.710.56%942,315.71100.00%0.00
其中:
P&T Electronics Co., Ltd892,569.210.55%892,569.21100.00%0.00817,096.960.49%817,096.96100.00%0.00
Globix136,784.740.08%136,784.74100.00%0.00125,218.750.07%125,218.75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1,598,679.2799.37%7,732,236.024.78%153,866,443.25165,998,267.8099.44%8,408,879.375.07%157,589,388.43
其中:
其中: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49,563,105.2591.97%7,732,236.025.17%141,830,869.23164,812,005.0698.73%8,408,879.375.10%156,403,125.69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12,035,574.027.40%12,035,574.021,186,262.740.71%1,186,262.74
合计162,628,033.22100.00%8,761,589.975.39%153,866,443.25166,940,583.51100.00%9,351,195.085.60%157,589,388.4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29,353.95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P&T Electronics Co., Ltd892,569.21892,569.21100.00%预期无法收回
Globix136,784.74136,784.74100.00%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1,029,353.951,029,353.9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会计主体组合149,563,105.257,732,236.025.17%
合计149,563,105.257,732,236.0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组合12,035,574.02
合计12,035,574.0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61,243,730.53
2至3年118,743.64
3年以上1,265,559.05
3至4年89,073.75
4至5年1,176,485.30
合计162,628,033.22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9,351,195.08589,605.118,761,589.97
合计9,351,195.08589,605.118,761,589.9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7,364,288.6916.83%1,368,214.44
第二名26,322,225.8316.19%1,316,111.29
第三名13,860,358.878.52%802,436.82
第四名12,686,367.227.80%634,318.36
第五名9,065,123.365.57%453,256.17
合计89,298,363.9754.91%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
其他应收款30,983,909.2211,945,797.96
合计30,983,909.2211,945,797.96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款8,892,220.348,456,194.49
保证金及押金1,331,975.00545,157.00
备用金、代缴社保等784,284.421,572,216.28
往来款20,261,383.101,633,943.76
合计31,269,862.8612,207,511.53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61,713.57261,713.5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15,297.52115,297.52
本期核销91,057.4591,057.45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85,953.64285,953.6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9,151,636.15
1至2年1,844,403.14
2至3年149,823.57
3年以上124,000.00
3至4年24,000.00
5年以上100,000.00
合计31,269,862.86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261,713.57115,297.5291,057.45285,953.64
合计261,713.57115,297.5291,057.45285,953.6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无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应收进口环节增值税91,057.4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无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往来款14,397,069.301年以内46.04%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款8,892,220.341年以内28.44%
第三名往来款5,662,975.221年以内18.11%
社保个人部分备用金、代缴社保等489,262.161年以内1.56%24,463.11
第五名押金及保证金313,750.001年以内1.00%15,687.50
合计29,755,277.0295.15%40,150.61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7,422,028.447,422,028.446,789,100.006,789,100.00
合计7,422,028.447,422,028.446,789,100.006,789,1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Linktel Technologies, Inc.6,789,100.006,789,100.00
LINKTEL TECHNOLOGIES PTE.LIMITED632,928.44632,928.44
合计6,789,100.00632,928.447,422,028.44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02,573,315.45549,520,632.23696,306,084.25439,491,178.11
其他业务17,622,341.7415,674,043.772,390,956.491,879,224.34
合计820,195,657.19565,194,676.00698,697,040.74441,370,402.45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本期金额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光模块784,347,751.51784,347,751.51
受托加工18,225,563.9418,225,563.94
组件等17,622,341.7417,622,341.74
合计820,195,657.19820,195,657.19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839,318.922,180,782.47
合计839,318.922,180,782.47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143.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892,255.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728,860.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873.02
减:所得税影响额2,335,964.92
合计13,237,134.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27%1.93381.9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72%1.70781.7078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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