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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荣信文化《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企业相关人员,查阅董事会、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公司内控制度,并查询了公司内控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从荣信文化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内部监督、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行政管理、内部报告、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报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监察审计部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或关键、重要不相容岗位未能恰当分离; 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③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内控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2%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2%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被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②出现图书及衍生品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 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国内重要知名媒体发布或转载企业重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④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重要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造成损失; ④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信文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需要。公司于2023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哲王海阔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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